中恒集团拟转让23.43%股份 莱美药业实控人或将变更

莱美药业(300006)11月26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中恒集团(600252)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莱美药业2.4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43%。转让完成后,中恒集团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仅通过南宁中恒同德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2.03%,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中恒集团表示,鉴于我国当前医药政策的走向及医药市场的最新发展趋势,中恒集团计划在战略层面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专注于心脑血管疾病等关键领域。为实现资产结构的优化,改善中恒集团经营业绩,公司拟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转让公司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股份,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中恒集团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提交中恒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能否取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公开征集股份完成后,莱美药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莱美药业主要从事医药制造,系首批创业板28家公司之一,为重庆首家登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公司产品主要涵盖抗感染、抗肿瘤、消化道等化学制药领域。2019年起,莱美药业连续五年亏损,公司也开启了自救之路。

2020年,莱美药业易主,中恒集团成为公司大股东,实控人变更为广西国资委。中恒集团原实控人将其所持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恒集团内行使。此后,中恒集团通过多种方式对莱美药业的投资金额超过10亿元。莱美药业最新收盘价为4.85元/股,最新市值51亿元,中恒集团所持股份对应市值为11.9亿元。

10月15日,莱美药业发布公告,其持股超过5%的股东邱宇因与国海证券开展质押式证券回购业务债务逾期,国海证券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继续处置邱宇持有的755.4万股公司股份。截至11月5日,邱宇仍持有莱美药业1.18亿股,持股比例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