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严惩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专项行动打击八类犯罪

重庆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在重庆市范围内统一部署展开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示意图/shutterstock)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联合今(6日)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通告》,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2月底,在重庆市范围内统一部署展开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

今年一月大陆江苏徐州出现的「铁链女」事件,引起各方对于大陆农村拐卖妇女儿童和性侵问题的极大关注。

据澎湃新闻披露,日前,重庆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决定从今年3月起在全市展开「共护未来」依法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旨在通过严厉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推动社会治理,清除犯罪土壤,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落实落地。

据了解,专项行动将历时一年,依法严厉打击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侮辱,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引诱幼女卖淫八类犯罪。其中重点惩治成年人以暴力、胁迫等方式性侵幼女,性侵留守儿童、智障儿童,通过网络实施性侵,在公共场所当众性侵未成年人,利用特殊身份人员性侵未成年人,致使未成年被害人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等犯罪。

专项行动指出,将坚持依法从严惩治原则,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重打击,「从严提出量刑建议,一般不适用缓刑,一般不适用假释,从严控制减刑」。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采取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方式,从最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角度办理案件,实现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坚持第一时间收集、固定证据,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从快批捕起诉;第一时间审理案件,及时判决,提升打击实效。坚持综合保护原则。打击与治理并举,打击与救助并重,以打击促进家庭监护、学校管理、网路治理、特殊场所监管等落实到位。

专项行动中,公检法司将确定相对固定的部门集中办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办案有争议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讨,统一办案标准。办案机关将联合教委、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展开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生活安置、复学转学、法律支持等多元综合救助;发现家庭监护不当的问题,透过展开法治训诫,发出督促监护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等方式,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针对行业监管不规范不适当的问题,发出工作建议,推动社会治理;发现侵害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将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对有性侵未成年人行为的罪犯,刑罚执行机关将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矫正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