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缓撞车10月上路 协勤排除车祸风险

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为保障处理员警与事故当事人安全,今年租用4辆缓撞车,租用的缓撞车系采用TMA车体碰撞防护器,可吸收高速冲击产生的撞击力道来降低2次事故伤亡。(台中市警察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快速道路行车车速较快,一旦车祸事故伤害程度相对较大,若再第2次追撞,其危害与伤亡可能比第1次事故更为严重,到现场处理车祸员警也面临危害风险,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队为保障处理员警与事故当事人安全,今年租用4辆缓撞车,租用的缓撞车系采用TMA车体碰撞防护器,可吸收高速冲击产生的撞击力道来降低2次事故伤亡,最高可承受1.8吨轿车以时速100公里冲撞,预计10月上路协勤。

台中市警察局统计,辖区内快速公路及中投公路今年1至8月,计发生753件交通事故,主要有3大肇因,以未注意车前状况、未保持安全距离及变换车道或方向不当等;快速(中投)公路之车道宽、路肩宽等道路设计仅略低于国道规格,最高速限大多介于70至90公里,行车车速仍较为快速,事故若未及时处置,可能会造成事故后风险增加。

警方指出,另根据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研究,当行车速度增加5%,将增加受伤事故件数将近10%,且增加死亡事故件数20%,因此快速(中投)公路,在车速较快时造成伤害程度越大的情况下,亟需自行租用缓撞车协勤,以维护现场执勤员警及事故车辆与民众安全。

台中市警察局今年向警政署申请补助办理「租用缓撞车计划」,于台中市辖内台74线、台61线快速公路及台63线中投公路委外租用缓撞工程车2部,以协助于快速公路事故现场协助员警于事故车辆后方布设安全缓撞设备警戒,降低员警执勤潜在风险及2次事故发生。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队指出,针对台74线及台63线规画1辆缓撞车协勤,台61线规划1辆缓撞车协勤,采24小时定点待命,机动性高,可随时指挥、调配车辆协勤,缓撞车执行民间单位一旦接获警察机关通报后,即迅速到场协勤。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指出,科技日新月异,用路人若依赖相关电子设备或自动驾驶系统,致使其开车注意力不集中而容易发生事故,尤其执勤员警于快速道路处理交通事故时,可能面临潜在危险,借由缓撞设备大幅减缓后方车辆冲击,保护员警执勤及用路人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