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招生“十不得” 重庆市教委公布监督投诉二维码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规范管理年”行动和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精神,严格遵守教育部中小学“十项严禁”招生纪律,深入推进暑期阳光招生工作,7月9日,重庆市教委公布了阳光招生问题反映二维码,邀请广大市民监督投诉共同参与专项治理。
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包括:
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不得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
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
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自主招生考试;
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
不得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不得以访校、开放日为名,违规登记收集学生和家长信息、提前收费等;
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生源;
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竞赛班、实验班等名义分层编班。
上游新闻记者 秦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