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年内9个IPO保荐项目主动撤回!保荐业务曾受监管处罚
(原标题:中信建投年内9个IPO保荐项目主动撤回 因保荐业务存在违规行为曾受到监管处罚)
今年以来,IPO审核节奏有所放缓。Wind数据显示,截至3月25日记者发稿,今年以来终止IPO的企业数量已超70家,其中50余家为主动撤回。从保荐机构来看,头部券商中信建投已有9个IPO项目终止,且均为公司或保荐人主动向监管申请撤回文件,涉及撤单数量居券商之首。除此之外,由中信建投保荐的部分可转债和再融资项目也出现了主动撤回的情形。
保荐IPO项目已撤回9个
以公告日作为统计标准,Wind数据显示,截至记者发稿,今年以来,由中信建投首发保荐的项目中,主动撤回并终止的项目已经达到了9个。
近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因天津望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望圆科技”)申请撤回上市申请文件,故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市主板上市的审核。这也是今年3月以来首个由中信建投保荐的IPO项目撤单。
早在今年1月,拟申报科创板的澳斯康,拟申报北交所的思迅软件、瑞一科技、商客通,以及拟申报创业板的欣捷高新共5家企业撤回了IPO申请;2月26日至2月29日,又有3家企业先后终止IPO,分别是拟申报深市主板的晶讯光电、拟申报沪市主板的安凯特及拟申报北交所的商信政通。
从所属行业看,这些撤单企业多以医药制造业及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主,涉及板块则包括了主板、科创板、创业板以及北交所等。
从原因来看,上交所、深交所及北交所的官网信息显示,上述IPO项目终止的原因均为公司或公司与保荐人主动向监管层申请撤回材料。记者注意到,这些公司IPO获受理的时间集中在2023年,大多在问询阶段就撤回申报材料,其中多家公司已进入到监管第二轮问询甚至第三轮问询阶段。
例如,申请北交所上市的瑞一科技,其IPO曾于2023年6月27日获北交所受理。招股说明书显示,瑞一科技以面向创新药企业提供化学合成CDMO服务为核心业务,主要从事小分子创新药开发和商业化过程中所需分子砌块的定制研发和生产。
2023年9月12日、2023年10月26日和2023年12月11日,瑞一科技分别披露了公司及中信建投关于监管第一轮、第二轮和第三轮问询函的回复材料。在问询函中,监管要求瑞一科技对历次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原因、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发行人与新增主要客户AbbVie合作的稳定性、承包经营的业务模式、生产资质齐备情况及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是否稳定等多项情况进行说明。而在第三轮问询结束后不到20天,瑞一科技便向北交所申请撤回IPO。
部分可转债及再融资项目撤回
除保荐IPO项目撤回之外,中信建投今年还存在多个所保荐的可转债发行项目以及再融资项目终止的情况。
可转债项目方面,3月12日,传智教育发布公告称,3月8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建投向深交所提交了《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近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决定书,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
除传智教育外,筑博设计、捷佳伟创两家上市公司的可转债发行项目也于今年宣告撤回,保荐方均为中信建投,撤回公告日分别为2月1日、1月15日。
再融资项目方面,2月1日,大参林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决定终止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公告显示,2024年1月24日,公司和保荐人中信建投向上交所提交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撤销保荐的申请》,分别申请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和申请撤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大参林是一家大型医药零售企业,专注于中西成药、参茸滋补药材及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商品的直营连锁零售业务。对于本次终止再融资的原因,大参林在此前公告中表示,经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分析与论证,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2023年12月7日,大参林曾将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由30.25亿元下调至18.97亿元。
保荐业务曾存违规行为
此外,因保荐业务存在违规行为,中信建投及旗下保代曾受到监管处罚。公告显示,今年1月3日,因在保荐芯天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芯天下”)首发上市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中信建投及两名保代汪浩吉、方英健被深交所予以书面警示。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监管开出罚单距离芯天下及中信建投申请撤回IPO仅过去一周时间。
深交所发现,结合芯天下的上市问询情况,中信建投及两名保代未对发行人所处市场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予以充分关注,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情况,对发行人业绩预计情况未审慎发表专业意见并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相关规定。深交所指出,中信建投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前,中信建投还因另一保荐项目紫晶存储存在欺诈发行等违规行为,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赔付投资者损失。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2月,紫晶存储在科创板上市,保荐人为中信建投,保荐、承销费用为1.19亿元。2022年2月,紫晶存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11月,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欺诈发行、信披违法拟被采取强制退市措施。
2023年4月,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紫晶存储及相关责任人员存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违法事实,紫晶存储在招股说明书中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最终,监管对紫晶存储作出“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3668.52万元”的行政处罚,多名相关责任人也被处罚。
2023年5月,中信建投会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正式设立了规模为10亿元的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同年12月,证监会决定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分别与紫晶存储案4家中介机构签署了承诺认可协议。4家中介机构应当交纳的承诺金合计为12.75亿元,前期已通过先行赔付程序赔付投资者损失10.8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