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第12批信访件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通讯员李斌)5月2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信访件94件(来电67件、来信27件),其中重点交办件23件(来电10件、来信13件)。截至5月2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累计向我省交办12批信访件,共938件(来电719件、来信219件),其中重点交办件165件(来电97件、来信68件)。根据督察工作要求,交办信访件已全部按照“6小时全链条式”交办机制,交办到各市州办理。
从5月20日交办的第12批信访件分布情况来看,其中武汉26件、襄阳10件、宜昌6件、黄石5件、十堰2件、荆州12件、荆门2件、鄂州1件、孝感8件、黄冈8件、咸宁4件、随州2件、恩施5件、天门1件、潜江2件;从污染类型来看,其中水污染32件、大气污染37件、噪声污染20件、土壤污染12件、生态破坏13件、其他污染4件(部分信访件涉及多种污染类型)。
截至5月20日,配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信访(应急)处置组累计收到信访件办理报告289份,其中情况属实263件,不属实26件;责令整改70家,立案处罚16家,罚款金额117.9678万元,行政拘留2人,约谈24人。
根据工作安排,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4年5月8日至6月8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7-82662776,专门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A246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的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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