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2021年漏油污染海洋 管碧玲:已到和解阶段
海洋委员会主委管碧玲10日肯定中油在过去3年来对防治漏油的进步。(林瑞益摄)
台湾中油公司于2021年6月因大林厂外海浮桶漏油案,当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决指出,输油浮蛇管(见图)破裂导致原油外泄。中油今天说明浮蛇管的使用情形。(林瑞益摄)
台湾中油公司于2021年6月因大林厂外海浮桶漏油案,海洋委员会当时认为,中油在发生漏油事件后与事发后未及时清理油污,于同年7月陆续裁罚100万与150万元罚锾。其中,100万元罚单于去年5月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驳回上诉,中油已缴清;对于另一笔150万元的罚单,海委会主委管碧玲今(10)日透露,会用和解来处理这个诉讼。
海委会今日在中油大林厂举行外海浮筒漏油紧急应变实兵演练,共邀请14个单位做跨部会的模拟演练。管碧玲说,2021年的中油漏油事件已经到达和解阶段,中油在这两年来有了进步,变成海洋污染防治的模范生。
对于两年前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认定,输油浮蛇管破裂导致原油外泄,当时调查浮蛇管使用长达9年6个月,显已超出中油预计的使用7年年限,且平常未确实检查保养。管碧玲与中油今天都说,未来会缩短浮蛇管的使用年限至6年以下,保障浮蛇管的使用安全性。
对于此诉讼,中油表示,法院希望两造能和解,达到双赢。罚单金额是150万元,中油在这两年来有积极展开漏油防治,降低海污,希望能透过协商而降低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