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修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

6月1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的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