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天玮/处理香港政局三策开出
●周天玮/专栏作家,美国金融与国际投资律师,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博士,曾担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和复旦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著作有《法治理想国:苏格拉底与孟子的虚拟对话》,在中西哲学与东西方比较课题别有心得。
抗争超过了两个月而民愤激烈的香港「反送中」历史性事件,8月5日全港爆发罢市、罢工、罢课而达到高潮。大陆涉港事务两大机构: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于是8月7日在深圳举行了香港局势座谈会,这场座谈会出席者为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立法会议员等,共约五百人, 规模较大。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指出香港示威活动已经变质,类似于颜色革命,但他并未将其定性为港独。中联办主任王志民则说,当前已「退无可退」,最重要的是「止暴制乱,稳控局势」。观察他们的谈话,处理香港政局的上中下三策似乎已经开出。
「反送中」事件涉及香港特区政府提交给香港立法会审议的《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俗称「逃犯条例」和「送中条例」,目的是俾便于向大陆、澳门和台湾等司法管辖区移交嫌疑人。这个草案源自于去年发生的香港人潘晓颖命案,嫌犯情侣陈同佳也是香港人,陈在港已经承认在台湾旅游时杀害潘,然而现行香港法律却无法向台湾当局移交嫌犯陈,因此修例有其必要。而于此同时现行逃犯移交条例不涵盖大陆及澳门,也存在着缺失,致使不少逃犯躲在香港、逍遥法外,于是港府便要求同时针对陆澳台修订该条例。
这个立法意旨良好,但是问题不出在送台和送澳,而出在送中。客观分析,之所以送中会是一个问题,是因为大陆的法治与人权情况和香港相比,历史传统和发展阶段都颇见差异。去年香港大学发表香港价值调查,市民认为司法独立、社会公义、治安和法治,属于最为重要。这是必须正视的香港特殊民情,与大陆现阶段重经济民生和台湾重自由民主,本质不同。大陆人权偏重于经济性质,而对于司法独立,人大和司法界都公开反对,换言之必要的政治与行政介入司法在大陆可以得到默许,这恰恰正是港人以及香港做为世界一大金融中心所必须有所顾虑之处。
既然中港法治时空区隔明显,香港从商界、法律界、宗教界到学生于是普遍对送中存在忧虑。所透露的关切点具体包括了修例之后香港司法管辖权的实质前途如何?大陆是否会罗织罪名施压引渡香港人和各国访港旅客?以及被送中嫌犯是否会在大陆面对长期覊押、刑求和不公平审判?一言以蔽之,这条法例会不会演变为法治溃堤的先声?希望不至于,但国际金融中心要求的是风险可控。
▲香港721元朗事件,被怀疑是黑社会的白衣人手持棍棒攻击路人及特定人士。(图/路透社)
港人沸腾更由于特区政府推动修例过于求快,刻意忽略必要的民主过程和程序正义,因此而坐实了一旦修例通过,香港民意和人权必将从此饱受冲击的担忧。如今港府虽然让步,宣布修例暂缓,但港府压制抗争、使用警力的手段似乎明显过当,执法行为甚至于可能涉
及包庇黑社会任意暴打平民,况且香港又存在着全球最严重的裙带资本主义和每5个港人就有1人坠入贫穷线下等等诸如此类的民怨,凡此种种相因相乘,导致情况愈演愈烈。
香港面临这样的试炼,是97回归以来前所未有,如何处理,非常关键。如果不幸而香港法治和金融中心两大支柱的信心基因结构溃散,香港命运便会动摇。
如今看来处理香港政局有上中下三策。
上策来自于对中港「一国两制」和香港价值的充分认识,而要展现出一种同心同德的积极态度。
香港的法治环境不仅只是对香港本身重要,对中国大陆也不可或缺。每年大约六、七成的外资经过香港进入中国大陆,便是看重中港之间「一国两制」的制度安排、香港法律对自由的保障、独立而不受大陆干预的司法管辖和其他若干重大香港法治条件。大陆和香港彼此都高度依赖香港的特殊性和东方之珠的金融中心地位,外汇资本帐不能自由兑换的大陆,凡涉及美元的架构和操作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香港。
香港法治以及独立经贸地位,是大陆改革开放40年成功故事的关键组成部分。概括地说,香港的利益便是大陆的利益,而且香港已经属于中国(川普总统也作此表态),所以对香港,大陆绝无必要杀鸡取卵,自毁长城。如今中美贸易战战火延烧,中国也正十分需要稳固香港地位,并吸收外资作为缓冲。
法治是安定器,香港这事件,靠着香港的法治基因和中港经济纽带关系,其实有种种理由不至于失控。从北京的角度来说,不在此刻过于有所作为,恰可以高调正面推崇香港法治、人才与经济传统,赞扬其成就与贡献,对其表示坚持和积极尊重,至于有关港人诉求,让港府自行操作,这样的态度必可提振人心和激起港府士气。其次,北京可以考虑承诺只要港府立法通过,便配合在大湾区协助解决香港中青年就业和住房问题。本质上,香港既不是1989年的东欧,大陆也不是当时的苏联,港独更没有任何国际空间。所以,大体无忌。
▲若让香港政府、而不是大陆驻军去干预骚乱状态,回应诉求,或许能稳定情势。(图/路透社)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昨日出席一个展览开幕仪式,致辞时指香港近月出现非常不稳定的情况,政府一定会与大家一同沉着应对,恢复社会秩序,维护法治,珍惜香港、珍惜「一国两制」。
大陆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在深圳举行香港局势座谈会的时候,要求与会者要做好青年工作,明确表示将绝大多数参加游行示威的青年学生,与极端暴力分子区别开来,防止他们被反对势力利用。容忍示威、区别暴力、善待青年,无疑符合上策的精神。
张晓明又提出五点主张,包括中共中央不能容忍挑战「一国两制」、要香港社会各界力挺特首和警队、中共中央会对香港民意有客观分析,以及「爱国爱港」力量要成为香港的中流砥柱。
这些都符合上策精神,但是还需要再唱出温暖的高音。
邓小平于1987年接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时候说,「中央的政策是不损害香港的利益,也希望香港不会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香港利益的事情。」这从来便是定海神针。
中策是不得已之策。邓小平于1987年接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说,「一九九七年后香港有人骂中国共产党,骂中国,我们还是允许他骂,但是如果变成行动,要把香港变成一个在『民主』的幌子下反对大陆的基地,怎么办?那就非干预不行。」
有意义的问题是,如何干预?他说:「干预首先是香港行政机构要干预,并不一定要大陆的驻军出动。只有发生动乱、大动乱,驻军才会出动。但是总得干预嘛。」
所以,中策之计似乎便是让香港政府(而不是大陆驻军)去干预骚乱状态,和回应诉求,稳定情势。干预的精神和方法,必须符合香港特色,是符合民主法治的,法律面前应该是人人平等的。港府和香港律政司要恪守基本法六十三条下的宪制责任,以公平、公正方式处理所有纠葛,与各界保持会面沟通。
曾担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民主党前主席、资深大律师李柱铭昨天向媒体指出,即使有人在香港搞革命,港府可以拘捕有关人士并作出检控。
大陆自我克制,容许港府本身进行种种干预和管理,自行妥善处理治理和骚乱问题,便符合中策。
下策正确地说是下下之策,要力求避免。香港基本法第14条规定,港府在必要时,可向北京中央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和救助灾害。所以法律依据是有的,中共官媒人民日报昨天在微博发表评论,谈到在深圳召开的香港局势座谈会,认为如果香港局势进一步恶化,北京绝不会坐视不管。文章呼吁团结一致,打好香港前途「保卫战」。
张晓明在座谈会上说,香港的示威活动有很多特征与颜色革命相似,控制了整个讨论平台。但他并未将示威活动定性为争取港独,足见北京还没有要启动下下策,出动驻港解放军。张晓明说,邓小平很有远见,如果香港出现动乱,中央一定会干预。至于解放军会否介入处理当前香港问题,张晓明没有明言。
▲假若北京当局出动解放军,可能只会永远摧毁香港。(示意图/路透)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梁爱诗引述张晓明的话说,中共中央不出手是因为对特区政府和警队有充分信心,但不等于不会出手。回顾当年邓小平的讲话大意是,如果香港出现动乱、大动乱,北京中央一定会干预。
不过,香港公民党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在参加法律界「反送中」游行后指出,如果北京当局出动解放军解决香港当前问题,只会永远摧毁香港。
会否永远摧毁香港?香港还是会在,维多利亚港和皇后大道都不会沉没,但是香港的特殊价值和功能,而且是那些对大陆和台湾都很有帮助的、极大的、台北、上海与深圳还不能取代的那些价值和功能,或许就受到很大的不利影响。在消极面,出动解放军解决香港当前问题并且会存在着全球性负指标含意,中国模式会更加令人忧虑。邓小平生前的箴言值得提醒,他告诫:「中国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 」。
应该这样看待历史:鸦片战争摧毁过华夏民族自信心,但是留下来一个好东西:香港法治。就为了这个好东西及其衍生出来的法律文化和扩散性,值得给与尽心尽力维护。
盼望上策和中策相互呼应,获得执行成功,而香港局面得到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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