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减半 这家合资券商仍在筹备中!

(原标题:注册资本减半为哪般?这家合资券商时隔5年仍在筹备中!监管要求收紧,13名"小鲜肉"何去何从?)

时隔5年,这家拟成立的证券公司再度出现在大众视野内。

近期,上市公司柯利达表示,根据各方股东协商,拟设立的方圆证券股本总额拟由15亿元调整为8亿元。

记者注意到,除了注册资本变化以外,柯利达的关联方退出方圆证券,接盘资金来自昆山国资后者持股比例有所上升。

据了解,方圆证券早在2016年递交申请材料,至今审核进程已有五年,最新进展停留在2019年收到证监会的第一轮反馈。

除了方圆证券外,在2016-2017年期间已递交申请设立材料,至今仍在排队的合资券商还有13家,整体而言审核进展缓慢。有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监管层对证券公司股东的监管要求持续收紧,券商牌照已经不好拿了。

注册资本近乎减半

早在2015-2017年期间,在《内地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项下,申港证券、华兴证券(更名前为华菁证券)、汇丰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陆续成立。港资与内地资金合资成立证券公司热情高涨,一时排队等待成立的“小鲜肉”券商超过十家。

方圆证券就是其中一家。第一大股东为柯利达的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第二大股东为柯利达;第三大股东来自港资,即软库中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该香港证券经纪商在2019年因港股上市公司中国鼎益丰涉嫌股价操纵而被香港证监会立案调查。此外还有来自地方国资、投资机构的参与等。

2016年9月证监会接收方圆证券提交的材料。但截至目前,进展缓慢,最新进展是2019年5月证监会进行第一次反馈。

7月8日,上市公司柯利达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参股设立证券公司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各方股东协商,方圆证券股本总额拟由15亿元调整为8亿元,股份总数由15亿股调整为8亿股,每股金额为1元。相关股东基本上按比例减少出资额,持股比例没变。

公开资料显示,上市公司柯利达为方圆证券的第二大股东。公司8日表示,入股方圆证券的方案调整为出资金额拟由2.93亿元降低至1.56亿元,出资占比仍然为19.50%。方圆证券的第一大股东为柯利达的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出资金额从4.5亿降至2.4亿。

昆山国资持股比例上升

相比2016年披露的股权架构,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新披露的方圆证券持股情况中,有股东出现变动。

柯利达集团及其旗下公司合计股权比例减少,从54%下降至49.5%,主要因为柯利达集团全资子公司“昆山管众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方圆证券股权中退出。

而昆山国资比例提高,从14.85%提升至19.35%。据了解,昆山国资此前通过三个投资平台参与,如今增至四个,新进股东为“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5%。

此次股东变化或与证监会2019年的第一次反馈有关。证监会关注到三家私募入股方圆证券的情况,要求深入论证昆山管众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彩华投资咨询(昆山)有限公司、苏州泰达美投资有限公司3家机构入股合资证券公司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并充分论证彩华投资咨询(昆山)有限公司、苏州晟泰达美投资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的出资能力

根据柯利达最新公告,彩华投资及晟泰达美投资仍继续持股方圆证券,前者截至去年年末净资产6752.16万元;后者净资产1102.06万元。

另外,根据今年证监会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单个非金融企业实际控制证券公司股权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0%”,尽管柯利达集团持股30%,但此前若加上柯利达、昆山管众鑫投资的持股比例,合计就达到54%。

据了解,柯利达集团主营业务有农林业、房地产业、实业、教育业的投资;新材料开发,信息软件开发教育信息咨询;承接物业管理;服装加工及设计;传媒技术的开发;建筑材料销售。

券商牌照不易拿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证券公司设立”审核进展表,在2016-2017年期间已递交申请设立材料,至今仍在排队的合资券商还有13家,分别为温州众鑫证券、云锋证券、百富证券、阳光证券、粤港证券、金港证券、豪康证券、联信证券、瀚华证券、珠江证券、华海证券、澳海证券、华胜国际证券。

其中,有多达8家券商的申请材料至今未被证监会受理。瀚华证券进展最快,该公司在去年收到证监会第二轮反馈,瀚华证券从递交材料至今,审核进程已长达5年。

在2016年递交申请材料的金圆统一证券,时隔4年获批,成为首家由台资企业参股设立的券商,股东分别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台湾地区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圆集团董事长檀庄龙曾表示,这是金圆集团成立以来投入精力最多、申设时间最长、工作难度最大的一张金融牌照。

深圳一名券商人士分析,为应对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监管层近年来对券商股东的监管要求已在强化,主要关注控股股东、主要股东的资本实力是否雄厚;股权架构是否清晰;是否会对券商经营不当干预甚至占用资金等。

据了解,此前有金融机构出现虚假注资、循环注资情况;有非金融企业盲目向金融业扩张,将投资的金融机构作为自己的“提款机”。随着券商消耗资本金较快,券商控股股东也被要求需具备较高的管控水平和资本补充能力。

2019年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并在2021年出台新修订版本。2020年央行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标志着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工作正式起步。

在上述方圆证券案例中,柯利达集团作为第一大股东,实际上与证监会今年新修订的《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要求仍有距离。该规定中提到,成为证券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的条件之一,是要开展金融相关业务经验与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相匹配。如果设立的证券公司要想开展具有杠杆性质的业务,控股股东还要符合总资产不低于50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200亿元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