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大叔外遇年轻女下属! 元配心碎提告求偿百万

竹科大厂人夫外遇女下属,元配妻伤心提告。(邱立雅摄)

竹科大厂人夫上司与下属外遇交往,疫情期间遭元配抓包,人夫当场承认与下属交往,还一起约会、吃牛排、按摩,下属则表示跟人夫的交往是「认真的」,让元配备受打击,痛苦至深,且发现下属持续勾勾缠,让她看了多次身心科,并提告下属求偿百万,新竹地院检视相关证据与双方财力,判下属赔偿40万元。

元配控诉,疫情期间某日她原本要找先生吃饭,未料再竟在路边看到先生的车子,但因联络不上就在车子旁等待,竟看到先生从下属住处出现,下属也当场表示跟人夫的交往是「认真的」。人夫因此向太太坦承,过去说要加班其实都在下属家。

元配表示,丈夫当时向她坦承因对他不够热情,与下属为职场同事关系,长期相处后向下属告白交往。元配因此要求与先生一同去做婚姻咨商,事后发现先生仍然跟下属持续来往,因此萌生离婚念头。

元配同时附上先生与下属通讯对话纪录等证据,对此下属否认元配指控,认为以现行技术,对话纪录都可以撷取或翻拍后再行剪辑,就算他们夫妻曾经去做过婚姻咨商,然而如何证明此与她有关系?

新竹地院法官检视相关证据后认为,下属于人夫、元配婚姻存续期间,明知人夫有配偶却毫不在意,执意与人夫交往,且此男女间之交往系情爱流露、期待相约出游、共享缠绵,彼俩交往逾越一般正常社交友谊,明显超出社会一般通念所能容忍之范围,已严重破坏元配与人夫婚姻共同生活之基础。

新竹地院法官也认为下属不顾善良风俗,干扰破坏元配与配偶间婚姻磬石,情节已然非轻,纵使元配愿意结束婚姻关系,然经此波澜,内心有着无比深刻伤痛,下属执意侵害元配婚姻关系存续中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人格法益,情节核属重大,判赔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