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女中午健身冲澡遭录18段影片 偷拍淫狼竟是身旁同事

男子屡次却趁着女同事沐浴更衣时,以手机在更衣室偷拍同事裸照,事后他还装设无线针孔摄影机,连续拍摄5个月。(示意图/Shutterstock提供)

一名任职于新竹科学园区具有硕士学历的工程师,中午习惯与女同事前往公司健身房运动,发但却屡次却趁着女同事沐浴更衣时,先以手机在更衣室偷拍同事裸照,事后他还装设无线针孔摄影机,连续拍摄5个月,共2名女同事受害,至少拍下18段影片;男子一审判处7个月徒刑,但高院法官认为太轻,改判9月徒刑。

根据判决书记载,任职于新竹某高科技公司的工程师,自民国109年1月间起,每周约有2、3日与一名女性同事及其他同仁,利用中午午休时间,在公司内之球场或健身房运动,经过观察,发现女同事A女,运动完就会去公司7楼之女子沐浴间沐浴,竟多次趁着A女洗完澡后,透过百叶门板之缝隙处,利用手机录影功能,偷拍A女身着内衣裤、吹头发、整理仪容等影像。

但该位工程师食髓知味,自109年9月间起,每天利用上午公司7楼无人之际,偷偷在更衣室内之淋浴间天花板,架设无线针孔摄影机,偷拍女同事洗澡更衣,且在每天下班后再前往拆卸。前后共拍到18次,其中有一次是另名女同事在淋浴。

但A女某次洗澡时,惊见百叶门板之缝隙间有手机晃动,始发觉该位工程师正持手机窃录,立刻冲出逮人,并要求查看手机,这时才发现自己的出浴更衣图全在内,让她当场崩溃并报警处理。

一审新竹地院考量无前科的沈男认罪及硕士毕业学历,但未获2女原谅,将3罪各判刑3月、合并量处7月徒刑,但检方认为判太轻而上诉。

二审高院认为,工程师利用针孔偷拍,状况比使用手机严重,审酌工程师为满足个人欲望,无视他人于日常生活中可合理期待之隐私维护,竟在公司更衣室及淋浴间擅自利用手机及针孔录影设备窃录2名女子,侵害人格隐私权,亦造成2女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但因犯后始终坦承犯行,因此针孔偷拍部分加重为5月徒刑,3罪合并判刑9月、得易科罚金27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