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客雅溪惊见120公分鳄龟 疑遭民众弃养

市府派员前往客雅溪捕捉外来种鳄龟。(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传真)

客雅溪捕捉到的外来种鳄龟,体重已超过70公斤。(新竹市政府提供/王惠慧新竹传真)

有民众14日下午在新竹市客雅溪,发现身长120公分鳄龟,疑似遭弃养,市府获报后派员到现场诱捕,历经2小时成功捕获,目前鳄龟安置在新竹市立动物园。

14日下午4时多,市府接获民众通报,经国路二段与竹香南、北路交接处和平桥下方,发现体长约120公分、体重约72公斤鳄龟,立即派员前往捕捉。

但鳄龟受惊扰后潜伏在河底,人员使用捞网诱捕,历经2小时终于成功捕获,经检查无外伤,目前安置在市立动物园观察。

鳄龟是大型淡水龟,原生于北美洲,体重可达110公斤,背甲上具有明显3列锯齿状突起,鹰嘴状的嘴喙具强大咬合力,堪比老虎、鳄鱼等大型猛兽,食性为杂食偏肉食性,平常潜伏于水底,利用口腔类似蠕虫的红色舌头,张嘴引诱鱼类靠近捕食。

市府产发处表示,因鳄龟长相外型独特,在宠物龟市场相当热门,但在野外不时会发现遭弃养的鳄龟,民众购买幼龟回家饲养后,经常因为幼龟体型成长快速,凶猛习性、较不亲人,以及寿命可长达数十年等因素,而选择弃养。

但产发处指出,鳄龟天性凶猛且咬合力强大,遭弃养后在台湾溪流几乎没有天敌,除破坏自然生态外,更可能危害民众安全。

产发处呼吁民众勿任意弃养动物,饲养前务必先了解动物习性等,部分动物并不适合当宠物,若因故无法继续饲养,应寻求各地主管机关或收容单位协助,切勿任意弃养,否则可依野生动物保育法或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