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进精准科学依法治污

本文转自:宁夏日报

2月26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今年宁夏修订出台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4项地方标准,将于5月4日开始实施,为推进宁夏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有力支撑。

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是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的有效做法,是依法治污的需要。近年来,随着全区火电、水泥、煤质活性炭行业污染物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大部分企业已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主要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为巩固取得的治理成果,使生态环境法规标准体系更好地服务于大气污染防治和监管,宁夏相继修订现行的燃煤电厂、水泥工业、煤质活性炭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据了解,新修订的《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国家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相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收严了50%、30%和50%,新增了氨的排放限值;与国内相关地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标准相比,控制要求基本一致。《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国家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窑主要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相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收严了50%、50%和68.8%;与国内相关地方水泥排放标准相比,控制水平宽严适当,符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目前国家和地方均没有发布活性炭工业相关标准,《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与原《煤基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比,颗粒物、二氧化硫及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分别收严了40%、43%和60%,新增了苯的排放限值以及炭化炉、活化炉废气基准含氧量浓度折算要求等内容。

此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重点根据全区推行种养结合模式的县区比例、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建设水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等因素,充分考虑自治区现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应用的现状,将经济技术可达作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确定的重要依据,把经过工程实例证明的成熟、可靠、经济的处理工艺和管理要求纳入标准中。(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