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筹设宠物生命纪念园区? 县府:私人兴办为宜

新竹县动物保护教育园区收容有200多只毛小孩,若有死亡目前都是委外处理。(罗浚滨摄)

新竹县议员朱健铭8日总质询时,建议县府明年规画宠物生命纪念园区。(罗浚滨摄)

关心流浪狗的新竹县议员朱健铭,8日在总质询时指桃园新屋10月成立全台首间合法的宠物生命纪念园区,建议县府明年规画,讨论制定新竹县宠物生命纪念业管理办法。新竹县动物保护防疫所所长彭正宇表示,县府要觅地兴建有难度,已有业者准备申请在宝山乡设立。

朱健铭说,以往宠物过世只能依环保法规当作一般废弃物焚烧,农业部7月颁布审查作业要点,让宠物生命纪念业合法化,桃园新屋已全成全台首间合法的宠物生命纪念园区,县府是否已有规画?县长杨文科回应,目前并没有规画,还是由私人兴办为宜。

彭正宇说,新竹县家畜防治所原有处理死亡犬猫的焚化炉,易被居民抗议已废弃不用,目前园区内收容有200多只犬猫,若有病死或老死都是委外焚化处理,1公斤85元,民众将往生毛小孩送来园,处理费相同,平均每年焚化处理约50只。

彭正宇指设立宠物生命纪念园区规定,土地面积不得少于0.2公顷,动保园区完全不适合,设在山坡地不得少于10公顷,要觅地很困难,已有业者准备在宝山乡申请设立宠物生命纪念园区。

彭正宇指业者要先向农业部申请用地许可,县府再依「非都市土地申请变更为宠物生命纪念设施使用兴办事业计划审查作业要点」审查后设立,若有做慈善和社会福利使用,如协助动保所处理往生的毛小孩等,就不受土地面积10公顷的限制。

彭正宇说,私人设立宠物生命纪念园区,规定要有环保焚化炉及专业火化师、宠物专属的纳骨塔位、树葬、花葬区、无主人宠物慰灵碑区及羽化别馆等设施,业者提出兴办事业计划 时,府县府相关单位会实地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