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县议员候选人范振龙涉贿 与桩脚双双羁押禁见

新竹县议员第2选区候选人范振龙涉嫌现金买票,新竹地检署声请羁押禁见获准。(撷自范振龙脸书/邱立雅竹县传真)

新竹县议员第2选区候选人范振龙涉嫌现金买票,在今年7、8月间透过亲友以买票500到1000元金额现金买票,遭人向警方及调查站检举,新竹地检署查贿团队24日执行搜索、拘提、传唤、讯问、莅庭论告后,认为范振龙行贿罪嫌重大,25日凌晨1时许,向新竹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另一名范姓共犯同样羁押禁见获准,另到案者4人则各以新台币10万元交保,其余则请回。

新竹地检署接获情资指出,县议员第2选区候选人范振龙于今年登记前的7、8月间,透过宗亲、同学等人际网络,将款项交由桩脚对有投票权者,以每票500元或1000元不等金额现金买票。地方盛传,有乡亲认为一人一票、票票等值,竟出现500元或1000元不等金额行贿,现金买票消息因而走漏。

新竹地检署检察官蔡宜臻指挥新竹县调查站、新竹县警局刑警大队、少年队、新湖分局、移民署新竹县专勤队、竹检检察事务官共同侦办。查贿团队于24日持法院搜索票,搜索涉案人住、居所10处,并拘提、传唤涉案者共29人。

新竹地检署动员8名检察官漏夜协力讯问,认定范振龙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9条第1项之投票行贿罪嫌重大,于25日凌晨1时许,向新竹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候选人范振龙及范姓共犯获准,另到案者4人各交保新台币10万元,其余则请回。

新竹地检署指出,举凡以金钱、餐宴、旅游或礼品等作为换取选票的对价,均属贿选行为,民众见闻贿选情事,应勇敢检举,选择做对的事。新竹地检署自10月24日起至11月27日止,成立分区查贿联系中心,由专人24小时接听检举电话03-6677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