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印尼代表处走险

(图/美联社)

驻印尼代表处12月20日投书印尼媒体时代报(Tempo),针对印尼与中共联合声明加以驳斥并表达强烈抗议。此项举动殊欠考虑,极为不妥。

印尼政府近日公布与中共的联合声明,其中提及「印尼重申一贯坚定奉行一个中国原则,该原则在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中得到确认,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项联合声明直接冲撞民进党政府的立场,我外交部可以针对此项声明加以驳斥,但是驻印尼代表处就此事发表声明,就冒了极大的风险。

第一,我与印尼无邦交。在印尼设立的代表处没有官方地位。主要工作在增进与印尼的经贸文化交流,不应涉及政治议题。如果印尼政府认真计较,轻则可以警告我驻印尼代表处,重则可以将驻印尼代表驱逐出境。

第二,任何驻外机构,无论是大使馆或代表处,都不应该批评驻在国政府的政策。这是外交惯例,表示对驻在国的尊重。否则就犯了外交大忌。印尼是主权独立国家,奉行一中原则是印尼政府的官方立场,因此才会与中共建交,断绝与我外交关系。我驻印尼代表处对印尼政府的政策表达抗议毫无意义。

我驻无邦交国家代表处可以呼吁驻在国政府支持台湾的国际参与。但如果进一步指责驻在国政府政策,就逾越了应有的分际。我其他代表处应该引以为戒,不可犯同样的错误。(作者为自由撰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