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播奥运被指冤大头 中华电信:蹭声量不可取
一、本公司为电信服务科技业,经营影音平台系为创新电信事业发展的商业策略;随着科技的演进,2004年以IPTV技术推出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MOD),2017年依串流影音技术成立网际网路影音平台(Hami Video),走过二十年的筚路蓝缕,历经了披荆斩棘,而为强化平台竞争力,创造服务差异化,采购优质体育赛事内容,致力成为消费者优先收视的运动赛事影视平台,扩大电信业务之客户价值及忠诚度,以达到整体电信服务营收之提升,系为本公司长期经营的商业策略,先予说明。
二、中华电信向爱尔达采购奥运内容,系在符合国际奥委会授权规范下,本于合乎各自经营策略之商业行为;对于有民意代表以「冤大头」或「空手套白狼」等不实用语所为之指控,却无视企业承担商业投资的不确定风险,并致力服务广大收视用户所为之努力,本公司深感遗憾。
三、爱尔达与本公司皆是上市公司,须恪守上市公司相关公司治理规范,并遵行公司治理程序,以维护股东权益;有关取得奥运转播之相关合作约定,尚涉第三方之商业行为及营业秘密,均应负有保密及法律遵循之义务,亦请各界谅解。
四、有关大型国际赛事之转播权,被授权方非仅承担转播授权费用,尚须面临赛事恐无法如期举办、收视热度不如预期,甚至成本无法回收之高度风险,民间企业依循运动传播产业之商业规则,致力于推广国内付费收视运动赛事风气,不吝投资提供国内用户优质内容观赏体验,实属不易,呼吁各界对于勇于承担风险及提供精采国际赛事之平台及内容业者应给予支持及肯定。
五、本公司于奥运转播期间,积极运用科技力实现数位平权,不仅以MOD、Hami Video独家创新科技转播精彩赛事,更深入偏乡地区与在地居民共赏精彩国际赛事,凝聚台湾全民对运动赛事的热情,中华电信做为台湾电信领导品牌的自我期许与使命,将持续秉持初衷,对推展体育运动赛事传播深耕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