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很大!「骗扁小子」黄琪资产逾亿 枫林网负责人有6700万

赚很大!「骗扁小子」黄琪资产逾亿 。(中时资料库)

曾诈骗前总统陈水扁的黄琪涉冒充名人诈欺逾亿元,案由高院审理中。回顾本案,起于调查局洗钱防制处分析金融情资奏效而破获,并得以在拘提黄琪后迅速查扣逾亿元犯罪所得。

法务部昨天下午举行媒体茶叙,由调查局洗钱防制处报告国家金融情报中心(FIU)业务,报告提及调查局FIU担任受理、分析及分送国内外金融情资的角色,另协查逃漏税、查扣不法所得,成功协助地检署查扣黄琪近1亿200万元犯罪所得,及侵权网站枫林网主嫌的6700万元资产。

调查局资料显示,FIU在民国109年4月间分析金融情资发现,苏姓男子担任负责人的公司金融帐户可疑,经常有大额新台币及外币现金存入后,随即遭提领或汇出,资金来源与去向都不明。

案经台北市调查处追查,发现苏姓男子为黄琪友人,进而查出黄琪扮女装佯装为国泰集团千金蔡佳玲,向刘姓妇人自称拥有律师资格,可协助取得国泰VVIP、投资房地产、处理诉讼纠纷,诈取刘妇新台币4981万元,及日圆、美金、欧元,共计新台币1亿余元。

台北市调查处109年4月间拘提黄琪到案,依法查扣黄琪藏匿在住处及保管箱的新台币及日币现钞,并紧急函请银行冻结相关金融帐户存款,另扣押黄琪使用犯罪所得购买的房地产3间,总计查扣不法所得1亿198万5366元。

台北地检署于109年8月间起诉黄琪,指控黄琪假冒艺人张清芳、香港首富李嘉诚秘书、国泰千金等名人,安排友人至台大就医,另向刘姓妇人诈财逾亿元、诈欺口罩未遂。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处黄琪有期徒刑1年4月、并科罚金10万元,得易科罚金部分1年2月徒刑、强制工作3年。案件上诉二审,由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

调查局事后也对黄琪案做出专题分析,指黄琪以多人名义开立16个银行帐户后即迅速存、汇转移资金,且经常接受国外汇款并立即提领大额现金,还异常频繁使用保管箱,均为可疑的洗钱表征。

专题分析也指出,黄琪108、109年间陪同刘姓妇人到日本,诈骗妇人自日本银行提领日币2亿2800万元现金,再以「事务所受托待收款」、「法院裁定交保金」、「公司设立资金」等名义向海关申报携入现钞,存进金融帐户或保管箱以隐匿犯罪所得。(编辑:李亨山)11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