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球馆8壮汉斗殴 女警喝令:旁边坐好

25岁李姓男子18日凌晨在承德路四段一间撞球间打架,警方依妨害秩序罪移速法办。(民众提供/李文正台北传真)

北市士林区承德路四段一间撞球馆发18日凌晨发生斗殴,后港派出所林姓女警接获报案到场,其中李男见女警身材瘦小,竟然当面猛踹对方,还呛「他们有拿东西」。林姓女警立即将身高180公分男子推开,喝令「你旁边坐好」,并依妨害秩序罪当场逮捕,讯后将两派滋事份子等8人送办。

25岁李姓嫌犯等5人与29岁石姓嫌犯3人,分别在2桌不同的撞球桌打球,李在上洗手间时看对方不顺眼,李先呛声,指对方占用厕所太久时间,遭对方挥拳殴打,李的朋友见状,拿起撞球杆与对方互相攻击,其中有人,拿出随身的小刀,刺伤李的朋友,而石男头部被殴流血,双方经送医均无大碍。

警方呼吁,刑法第150条修订后,公然聚众、施暴、胁迫者,改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首谋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为公诉罪,仅管李、石双方均不提出伤害告诉,仍须依法移送地检署后续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