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八堵分驻所员警 嫌死亡不起诉 检:急性精神病发作

简姓男子今年2月29日晚间驾车先撞死巡路员刘冠群,再撞死员警苏昱鸿,后简男逃逸遭火车撞死。基隆地检署1日公布侦查结果,推断简男是急性精神病发作导致憾事,因简男已死亡,全案不起诉处分。(本报资料照)

家住新北市的简姓男子今年2月29日晚间在澳底渔港偷走小货车,先在台62线快速道路撞死巡路员刘冠群,最后高速撞进基隆市警局第三分局八堵分驻所值班台,造成员警苏昱鸿殉职,后简男逃逸再遭火车撞死,使社会骇然。基隆地检署1日公布侦查结果,推断简男是急性精神病发作导致憾事,因简男已死亡,全案不起诉处分。

检方调查结果指出,简男于2月29日晚间9时40分许,先在新北市贡寮区澳底渔港附近窃取小货车,沿台62线东西向快速道路开往基隆,于同日晚间9时59分许,在台62线16.6公里处,先追撞执行巡路员勤务之刘某,造成刘某送医不治死亡,肇事后驾车逃离现场。

后简男再于同日晚间10时许,冲撞基隆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八堵派出所,造成2名员警受伤,其中位于值班台后方之苏姓员警伤重送医不治。简男驾车撞入分驻所后弃车逃逸,于基隆市暖暖区台铁轨道00K+630M处,遭台铁列車撞击当场死亡。

检方追查简男之犯案动机,发现其曾于今年2月间经医院诊断罹有急性精神病,病征包括情绪激动时有奔跑及殺人之意念,情绪易怒且有被害妄想,于2月上旬因出现幻觉再度就医时,尿液检出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反应。

检方说明,案发当日下午4时20分许,简男曾神色慌张前往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南荣路派出所,向员警表示「有魂魄要追殺他」,警方厘清简男诉求,请他情绪冷静后再确认,最后简男下午4时30分離去,过程中未生冲突,对员警处理亦未表达不满。

检方表示,依简男病史及其就医之精神科医生证述,参照案发前报案表达「遭魂魄追殺」狀况,与急性精神病发作时典型特征之「被害妄想」吻合,而简男与被害人间并未有生活上之交集,可认简男案发当日乃肇因于急性精神病发作,对素不相识之被害人发动致命攻击,造成刘某、苏某死亡。因简男业已死亡,依《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第6款规定,给予不起诉处分。

检方补充,本案发生后,财团法人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台湾基隆分会第一时间陪同被害人苏男、刘男之家属进行相验及后续的侦查程序,过程中并提供心理上的支持,另与被害人家属创设LINE群组,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协助确认汽车交通事故特别补偿基金处理方式,其中苏男家属部分已移转至士林分会,将持续为被害人家属提供所需的法律、心理与生活等全方位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