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幼教師、教保員虐童 園所仍可續約

准公共幼儿园政策上路两期,今年8月即将迈入第三期。 示意图。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教育部国教署昨公告准公幼第三期合作要件,其中去年三月一日以后,有虐儿等情形的幼儿园不能续约,且园所需于一一五学年,达成师生比一比十二。不过教团质疑,原订今年八月起,准公幼的师生比就要调降,如今却延后,根本是「玩假的」,怒批是今年儿童节前,教育部给孩子的跳票大礼。

准公共幼儿园政策今年八月将迈入第三期,若要加入准公共幼儿园,都必须与政府重新签约。然而先前公布的草案中,原订近三学年,违法对待幼儿案件属实,经主管机关处以罚锾者,不得续约,正式方案的追诉期却从三学年,缩短至去年三月一日起。

此外,不当管教案件行为人,也从原本草案规定的所有教保人员,限缩至园长、负责人。换句话说,若园所教师或教保人员有虐童、不当管教等情事发生,该园所仍可续约。

另外,过去准公幼被外界批评无监督机制,新规定要求园方上传园内环境照片至教育部指定平台,每日也要将当日点心及午餐照片上传至校园食材登录平台。教保人员每月基薪也将提高两千元。

幼教团体估计,原本草案出炉时,预估影响上百家准公共幼儿园、上万名幼儿,如今将减至不到十家。教育部则说,若有退场学校,将提供受影响学童安置就学等相关措施。

业者表示,园内发生不当管教案件,大多都是教师个人行为,却要园所一起退场,家长也要共同承担,实在不公平,感谢教育部采纳建议。

不过全国幼教产业工会理事长许文菁质疑,难道自家聘雇的教保服务人员违法,老板可以卸责吗?机关本来就对所属老师有管理责任,督导不周当然也要解约,酒驾同车的都有事了,为何幼儿园负责人没事?放任老师不当对待,出事了再推给底下的老师,还能继续经营幼儿园,非常荒谬。

全教总幼委会主委杨逸飞表示,不当管教事件只限于负责人很不对劲,如果一个园所发生十次不当管教事件,但行为人都不是园长、负责人,难道就都不用处理吗;至于准公幼师生比一比十二将再往后延,这是教育部打脸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