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当行动水房 鹰眼警盘查3车手搜出132张金融卡
警方查扣到132张金融卡、现金26万多元等赃证物。(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
北市警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员警,21日晚间巡逻经过忠孝东路4段巷内一处停车场时,见31岁陈姓男子、32岁周姓、陈姓男子行迹可疑、眼神涣散,疑为提领车手,遂上前盘查。
员警比对先前发生的提领车手影像画面,确认3人都是遭追缉的车手,并当场查获毒咖啡包、K他命等毒品,在3人使用的租赁车辆内,起获金融卡132张、笔记型电3台、读卡机5台、工作机10支、现金26万7300元等赃证物。
警方调查,陈嫌等3人除了诈欺车手外,还兼任取簿手工作,以承租的租赁车作为行动据点,在车内以俗称「洗车」方式,将金融卡插入读卡机接上笔电或手机,透过网路银行查询人头帐户状况,将未警示且已入帐的金融卡,以埋包方式交付给诈团所指派的车手提领赃款。警方查扣132张金融卡,即时制止被害人的款项遭车手提领,全案询后,将陈嫌等3人依毒品、诈欺、洗钱等罪嫌移送法办,并持续清查被害人数,向上追查其他诈团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