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电费涨 恶房东每度收7元天价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台电6月10日调涨住宅电费,不少包租公包租婆早在4、5月就开始调高房客电价,以大台北套、雅房为例,以往每度约4至5元不等,但在精华地区竟出现每度7元的天价。不过,由于目前并无法可管,消基会也只能建议,签约前一定讨论出双方可乙接受的收费

据了解,自从宣布电价上涨后,目前房东电费大多涨到5元,也有的则是增加到6元,已经比台电夏月电价最高级距收取的5.63元还贵。台湾搜房网价格中心执行长廖秀敏指出,租现在大台北地区有1成的待物件,精华地段出现每度电提高至7元,且过去含水电收租也减少了,不含公共用电比例更从1月的97.8%,增加到99.4%。

专门代管公寓电费缴费单的21世纪不动产淡水新市镇加盟店店长李赞育更指出,2011年总电度1万3114度,共缴费4万836元,如果每度用5元计算,房东实收6万5570元,就算6月10日电费调涨,也不可能高过超收的2万4734元,坦言多数包租公、包租婆都是赚的。

消基会消极表示,法律并没有规范,只要双方讲好就行。但对于合约未到期,房东没有正当理由故意超收电费的话,只要房租契约中有明订电费金额,也没有写到电费要随电价调整,是不能在约满前涨电价,否则可以向法院提告请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