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路倒遭小黄辗爆头惨死 司机「未注意车前状况」也揹责

高雄陈姓计程车司机雨夜不慎辗毙酒醉路倒的吴姓男子,高雄地院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他4月、缓刑2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高雄陈姓计程车司机凌晨3点多开车行经中华二路,疑似雨天视线不佳,直接辗过醉倒在快车道上的吴姓男子,吴男当场爆头惨死。高雄地院法官认为,死亡的吴男酒醉路倒是主因,但陈男也有过失,最后仍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他4月、缓刑2年,可上诉。

去年7月4日凌晨3点多,陈男冒雨行经三民区中华二路、由南向北行驶,发现车轮突然辗过异物,明显「匡当」一声,陈男立即停车查看,发现车后一名男子倒卧血泊之中,赶紧打119通报抢救,但吴男头颅被车轮直接辗爆,全身也有多处挫伤,救护车赶到现场时,吴男已无生命迹象,送医抢救仍宣告不治。

法医验尸,发现吴男血液检出酒精浓度值245mg/dl,事发当时明显已酒醉,左右肋骨多处骨折、颅骨骨折,导致低血容性休克及颅脑损伤。

车祸鉴定报告显示,案发当时天气雨、夜间有照明、柏油路面湿润、无缺陷、无障碍物、视距良好,陈男没注意到吴男躺卧在快车道上,须负过失责任。但吴男夜间醉倒在快车道上,为肇事主因。

陈男事后坦承犯行,也愿意和吴男家属和解,法官考量他已有悔意且无前科,事后应有所警惕,最后依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