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二休二特休3天变1天?苗县劳青处:无违法

苗栗县劳青处日前举办职场安全健康周,辅导企业民众经营友善劳资环境。(劳青处提供)

苗栗县劳青处日前举办职场安全健康周,辅导企业与民众经营友善劳资环境。(劳青处提供)

每年5月1日为劳动节,是劳工专属的休假日,但说到「劳工权益」有人因不谙法规白白吃亏,也有人误解法令闹出笑话,苗栗县政府劳青处指出,依据劳动检查案数比例分析,最大宗的检举案以「加班费没给」、「违反七休一」占约5成,营造友善劳资关系成为首要之务

有民众投诉在竹南1间电子厂工作近1年,前日要请「特休假」时发现原本的3天法定特休假,竟浓缩至1天并以小时计算,气得向主管抗议却获得「依法办理」的回应,劳资关系科科长李明芳指出,企业行为的确无违法之虞,该案例变形工时,民众以为消失的特休假其实平均在当月的休假日。

李明芳表示,许多科技业以「做二休二」或「做四休二」等方式挪移工时,以做二休二的案例来看,该员工虽日工时达12小时,但每月有14到15天的休假空班日,等于将一周40小时的基本工时,挪移集中上完,故特休假算法仍以基本工时1天8小时计算。

李明芳说,特休假是企业给劳工的带薪假,此案例3天特休假算起来刚好总时数为24小时,也就一般人认为的1天,眼看3天变1天,民众认为安排长假较困难,但变形工时本就比一般人更多休假日,消失的特休其实已悄悄分布在当月休假日中。

劳青处长彭德俊表示,无论是劳资纠纷或法规上的疑虑,民众可拨打1999或1955劳工咨询申诉专线,为营造友善劳资环境,劳资关系科每月到各乡镇办理教育宣导,鼓励企业打造友善劳动场域,并让劳工朋友更熟悉法规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