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生存,即人在山野丛林中求生。对于深入敌后的特种部队、侦察兵、空降兵以及海军陆战队,包括在战斗中与部队失去联系的战士和被击落的飞行员,在孤立无援的敌后或者生疏的荒野丛林和孤岛上,在仪器断绝的情况下,活下去的一种技能。”
“说白了,就是让你回归到人类最原始的状态,依靠自己的双手、双眼甚至身体的每一个部位,寻找食物,抗击野兽,最终活下去。”
李路再一次在礼堂召开集训营全体大会,向兵们普及野外生存的概念。
在现在的国防军中,尚且没有野外生存的系统训练出来,很多战士是连听都没听说过。不过侦察兵部队一直都有这个科目的不系统的训练,只是他们都不知道,这是属于野外生存的一部分。
“在野外生存之外,更加贴切部队的,是野战生存。”李路侃侃而谈,“野战生存显然更加符合部队。顾名思义,野战生存就是在野战的条件下,生存下去。和野外生存的唯一区别在于,野战生存是带有实战背景的。”
说到这,李路话锋一转,“101大队是特种部队,野外生存是每一位战士都必须掌握的。这几天大鱼大肉地伺候着你们,也是时候放出去松松筋骨了。”
“此次野外生存将用时七天,设定了七个点。具体内容稍后参谋长会向大家宣布。”
他突然提高音量:“这是训练营的第一次考核,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都要给老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到营区!不能按时出现在我面前的,不好意思,我要请你离开了!”
闫正天接着拿着一张纸大步走上台来,面无表情地说道:“你们可以单独行动,也可以组合行动,反正不管你用什么办法,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找到七个点,规定时间内返回营区,你就过关了。”
“但是,谁要是违反了群众纪律,不但要被退回去,还要接受处分!”
一样是杀气腾腾的话语,让兵们意识到此次考核的重要性。
李路往台前走了几步,“我给你们一个建议,野外生存时,别把自己当人!各连带回准备!”
说完,李路大步离开,教官们大吼着让连值班员把部队带回。
李路脚步匆匆地走进机关小楼前,闫正天在后面紧跟着。郭明早早就在那里等着了,看到李路走过来,急步上前。
“老郭,咱们准备出发。”李路说道。
郭明点点头。
李路扭头朝闫正天说道:“老闫,我们不在这几天家里就靠你了。”
闫正天立正挺了挺腰杆,“放心吧大队长!”
李路却注意到了他眉间的忧虑,宽慰道:“三天之内,我们一定会带着大鱼大肉回来!”
说着,就和郭明上了212吉普车,李路亲自开车。
闫正天朝他们敬礼:“等你们好消息!”
郭明摆了摆手,李路朝他点点头,一踩油门,便开出了营区。
兵们也许不会知道,他们即将要展开的野外生存考核,是让粮荒给逼出来的!
此时,距离那天郭明跟李路报告粮食危机,已经过去了三天。在过去的三天里,李路亲自带着他那个草图参谋班长指定了野外生存考核内容。然后马不停蹄地带着老短刀突击队员出去设点。
兵们觉得累,其实最累的是教官。
212吉普在山路上飞驰着,朝着京城而去。路上,李路和郭明都沉默不语,李路脸色如常,郭明的有着浓浓的忧愁。
忧的是已经展开的野外生存考核,愁的是此行能不能搞到粮草。他这个101大队的大管家,可真是当得难受啊。
“大队长,这个野外生存……唉。”郭明说着重重叹了口气。
李路腾出一只手拿出烟,郭明还算保持着基本正常的状态,急忙掏出火机给他点上,然后自己也点上一根。
“有伤亡指标在,你大可放心。”抽了几口,李路说道。
郭明不禁心里一寒,李大队长也太冷血了!
李路看了他一眼,说道:“老郭,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像魔鬼?”
郭明闷闷地抽着烟,没说话。
“麦光华你应该知道。当时我带着短刀突击队大闹安南,老麦是在距离边境五百多公里的位置牺牲的。”李路语气沉重,“我要把老麦的遗体带回来,所有人都反对。因为那样很有可能会葬送整支突击队。”
“但是,我还是坚持着把老麦带回家。”
李路一口抽完剩下的半截烟,弹掉烟头,“战场和训练场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两回事。战场上,我不会抛弃任何一名战士,训练场上,我不会对任何人仁慈。对他们仁慈,是更大的伤害。”
李路提高音量,“101大队不是一般的特种部队,这一点你以后会看到的。任何有瑕疵的人,都是不能在这支部队生存下去的。往大了说,101大队必须是全国防军无论单兵作战能力还是团队作战能力,都排第一的部队!”
“一支时刻面临着死亡的部队,就必须按照死亡的标准来训练!”
说完,李路已经把车开进了101大队在西城区的留守处,跳下了车。
郭明慢慢思考着李路的话,有些话他现在依然想不明白,不过他隐隐意识到,101大队恐怕不会是书面上说的那么简单。但是李路没有完完全全地告诉他,这就意味着,这里面的东西的密级,是他所不能涉及的。
意识到这点,郭明对野外生存考核的顾虑就慢慢消去了,剩下的,就是怎样弄到粮草了。
再次从留守处出来,李路已经换上了便装,郭明则留在留守处,时刻和李路保持联系。
如果不是开着挂着军牌的212吉普,穿着一身迪奥休闲装的李路,完完全全就是个富家子弟。
他一手把着方向盘,一手拿起大哥大,摁下了通话键。
“老五,是我。我半个小时后到。”说完就挂了电话。
和平酒店,韩峰早早地就在大门口处等着,他翘首张望,等着三爷的车出现。他知道三爷不喜欢搞排场,所以这回身后就没有那些部门经理们的跟随了。
一辆挂着总部机关牌照的212吉普风驰电掣地驶过来,显得有些破旧的吉普车,因为挂的牌照,瞬间秒杀了酒店外面停车场的所有轿车。
“三爷!”
韩峰远远的喊了一声,小跑着迎上去。
李路跳下车,轻轻一甩车门,“哐”的一声金属碰撞的声音响起。
他朝韩峰微微一笑,点点头。
“关少已经到了,在和平阁候着您呢。”韩峰哈着腰说道,便引着李路进去了。
和平酒店最豪华的包房和平阁,关振华陪着一名大腹便便的中年人在说这话。现在的关振华,哪里还有半点大学生的样子,西装革履的,完全就是一副成功商人的模样。
那名中年人穿着格子西装,对关振华客气中带有讨好,基本都是他在说,关振华后背靠着沙发微笑着点头回应。
中年人叫郑大钧,是港商,在香港有个规模不小的房地产公司。这一次,他是看上了内地越发显得蓬勃的地产行业,想要涉足。第一眼他就瞄上了京城,作为一国首都,这里的房地产生意必须是最赚钱的。
但是,他这种外来户想要涉足京城的房地产业,绝不是那么容易。在一个最讲究人情关系的国度的首都里,人脉关系比任何东西都重要。
郑大钧看上一块地,但是他的对手后面都站着京城的衙内。他这个没根没基的人,断断是竞争不过的。郑大钧很清楚这一点,所以花钱托人费了很大的工夫,才搭上关振华这条线。
不过关振华这种正宗的红色世家子弟,自然是看不上这些小商人,一直就没怎么搭理他。
今天关振华忽然主动打电话约他过来聚聚,郑大钧这个兴奋激动就甭提了。当下就做足了准备,赶到了关振华指定的和平酒店,要了这个最豪华的的和平阁。
他不知道的是,如果不是韩峰事前得到关振华的招呼,他是花再多的钱也订不到和平阁的。
韩峰也是光棍得很,自从上回李路在他的酒店住了一晚,又藏了娇在这,他就打定主意,和平酒店所有最好的东西,除了三爷,谁都不能用。
郑大钧说了一阵香港的生活,末了还邀请关振华去做客。不过显然,关振华的心思并不全部在这,三哥要来,他哪里集中得了精神听郑大钧扯淡。
“郑老板,待会来的人是我三哥,三哥不喜欢啰嗦,你稍微委屈一下。”关振华很礼貌地说道。
郑大钧连忙摆手,“不委屈不委屈,能够见到关少的三哥,是我郑大胖子的荣幸。”
关振华笑了点了点头,三哥一直教育他说待人接物要和气,但是即便再和气,关振华身上与生俱来的衙内之气也是不是在发挥着作用。其实,他这个样子已经比很多衙内强上许多了。
“关少,我斗胆问一句,三哥是……”郑大钧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知道京城藏龙卧虎,一个不起眼的买菜大妈没准就是某高官的母亲,一个骑着自行车溜达的小青年,说不定就是军队高干子弟。
关振华看着郑大钧笑了笑,伸出一根手指捅了捅天花板。
“吸!”
郑大钧狠狠地倒抽了一口凉气,这个可真的不得了!顿时他就凌乱了,不过终究是商场上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的人,很快就镇定下来了。但是在关振华看来,他的笑容还是有些过了。
“别担心,三哥很好说话的。”关振华宽慰他一句。
郑大钧连连点头,“明白明白,谢谢关少。”
如果不是三哥事先说了有事情找郑大钧帮忙,关振华是不会给他说这么多的。
外面传来脚步声。
关振华一下子跳起来,“三哥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