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欢喜一时愁

不管怎么说,第三的士兵们总还是没给自己人丢脸。流口水什么的,倒还不至于,毕竟烤肉跟人又没有仇,他们经常都在吃。而此刻馋虫,大概是饿了的原因。

天色昏暗,当他们回到兵营,基本已经开始入夜了。德古拉斯指挥士兵们搭建篝火堆,虽然本来托肉干的福,士兵们就没有挨饿,今夜,一头巨鹿足以让兄弟们吃个饱了。他大喊一声:

“尽情喝,尽情吃!今夜,没有乱七八糟的规矩!”

本来还有点拘束的士兵们一听这话,立即欢呼起来。没有了军规束缚,这一营的士兵,都是热血男儿,谁还没两口酒的喜好?他们纷纷提议,把埋在兵营里的几坛酒挖出来,今夜来个不醉不归!

德古拉斯笑着默认了,毕竟,连巨龙都亲眼见过了,两坛酒算什么?明天,就算这些小子再怎么醉,也不能耽误了训练!

“嘿嘿……”他的背后,仿佛闪烁着恶魔的光影。

不得不说,这鹫羽山上的巨鹿,味道还真不一般,以往都是拿军费买来的鹿肉,味道与这真正的野生鹿肉完全不同!况且这还是魔力充沛的鹫羽山中产物,味道更是不一般,那细腻的肉丝本来就适口,加上散发着清香味的肉本来的味道,不加调料,干啃都好香!一口肉,一口酒,士兵们都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甚至抛却了一切的烦恼。

结果这一喝不要紧,士兵们喝红了眼睛,一直闹到大天亮……清晨的第一道阳光洒在大地,德古拉斯按时吹响了起床号——就连号兵,都已经喝大了,结果,只能落得他一个队长,亲自去吹号。

号声响起,士兵们依旧红着双眼,嬉笑打闹个不停。德古拉斯一看没办法,只得一个水系魔法用在士兵们头顶。“哗”的一声,冰冷的净水将士兵们淋了个浑身一激灵。这下,没醒的也清醒了,他们看到了队长震怒的脸。

“你们这些混蛋,酒这个东西就这么好?看看天!已经早晨了!给我穿上铠甲,开始训练!”此刻,他俨然就是一个严厉的中队长。士兵们反正醒也醒了,只得乖乖地各自穿上铠甲,列队,训练。因为酒劲儿的关系,有一些士兵动作明显慢了,反正也已经混熟了,德古拉斯上去就是两脚。当然作为士兵,他们没法说什么——士兵可跟学生不一样,学生付给老师金钱,他们是顾客,是上帝;可士兵呢?士兵是下属,是小卒,只是将军的一颗棋子而已。就算今天被队长打破头,打断了骨头,他们也只能忍了。来到这座兵营里,德古拉斯还是第一次这样打人,怎么说呢,还有点爽?

士兵们当然也有这个心理准备,毕竟昨晚,队长破天荒地地允许喝酒!?这可是有史以来,任何一位领队都不允许的事情,恐怕要是被外界知道了,队长还会承受不知怎么样的质问呢。

士兵们虽然表面上看是一群“刺儿头”,可实际上,心思细腻的多一些,而且都是懂得为他人着想的那一种。德古拉斯从很久以前就知道,所以才会那么喜欢这一群小兵的。

这群士兵,就是他心中,那所谓“纯粹的士兵”——在他的认知里,将相走卒,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还是士兵。“万人大军,将军只一位,士兵千千万,若士兵不服,则群起攻之,将必折。”曾几何时,这话,是他说的。

幼年时有人教育他血族之王的绝对权利,而他则认为民众,才是最重要的。因为这点,他还被很多人判定为“无能”,差一点,民意战胜血脉,就让他从王位之巅滚落。血族的民意战胜血脉,是血族之王所不能容忍,才让他逃过一劫,没有在年幼弱小的时候,被居心叵测之辈除掉。

世人都以为王子,是这天底下最光鲜亮丽的职业,每天只需要吃喝玩乐,到了合适的时候,还可以掌管一族的命运,可谁人又知晓?刺杀,从未离他远去,甚至——对他来说早已成为家常便饭。

小的时候,几乎每天都能见到,各式各样的暗杀者。有人族的,也有血族的。对于这些暗杀者,身为王子的凯撒族长子往往是不屑一顾。想杀自己的多了,难不成还一个个地去关注?要是那样的话,整天到晚,不是什么也干不了了吗?

因此果断选择无视。大多数时候,那些人的血,甚至沾不到他的衣角。血族之王拉帝兹也是大费苦心,为了保护这位家族长子,不惜分派最精锐的部队,常驻于他的身边。不得不说是一位悲情的王子。

正是这种悲戚的宿命,造就了这样一位优秀的王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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