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4章 转生规则 人神契约
如果只是个人需求,或者少量购买,夏多直接去光辉之国拿就行了,那边的转生者生产经营几乎都不是为了盈利,而仅仅只是为了给自己找点事做。
所以,那些转生者很多都是愿意将自己生产出来的东西无偿送给外来者的,当然这里的“无偿”是对外来者而言。
对于光辉之国的居民,他们并不认为是无偿,也不赞成无偿赠与,但他们会为外来者带来的新消息、新故事而付出代价,而这里的代价一般就是他们自己生产的各种产品了。
如自己种植的粮食、水管,自己酿的酒,自己制作的衣服、鞋帽,等等。
如果夏多只是个人需要那些东西,定期前往光辉之国找人聊聊天,多参加几个聚会,就能获得很多足够他个人使用的天界特产了。
但如果是要将天界特产当成自己领地的特产开发利用,那就不能这么做了,还是需要找一个更加稳定的渠道。
目前大夏神国那边可以为时之塔提供天界小麦,但也仅限于此了,这些年转生到大夏神国的人十分有限,能够开辟的农田也就十分有限。
总不能为了那边的特产,将领地的人都噶了吧?
实际上,就算真有人能这么疯狂做出这种事,转生到哪里也不是任何人能够控制的,如果不是生前真心认同大夏秩序,是不可能转生到大夏神国的。
而是会根据个人生前思想分流到不同的地域转生,这是由外层位面本身的特性决定的。
如果说星界是精神的世界,那么外层位面就是纯粹思想的世界了,前者还能稍微和物质沾点边,毕竟精神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客观实在。
但思想就完全和物质沾不上边了,一般来说也不会有谁将思想当成一种客观实在,可外层位面偏偏就是这样一种存在——
是思想的具现化。
类似于任何人在外层位面都可以像灵能法师那样,仅凭思想就可以改变(外层位面的)现实。
灵能法师在物质位面这么做可能还需要克服物质世界的阻力,但要是在外层位面的话,任何人都不会感到任何来自世界本身的阻力。
只不过,现在的外层位面本身已经是“别人”的形状了,新来的想要改变这里,要么拥有绝强的实力,要么就只能拉拢和自己想法一样的人一同改变。
而相应地,那些想法不同的人,几乎会被同类本能地排斥出去,而这就是外层位面的转生本质。
并不是有些人只能转生在光辉之国,又或者公主那儿,又或者永恒安息国度,甚至是转生为恶魔。(耐色人死后的几种归宿,奥秘女士并未承诺死后世界,一般人死后也不大可能到祂那边去,相当于拒绝接受新人入籍。)
并不是他们只能这么做,而是只有这些地方才会接纳他们,其他地方都不接纳他们,自然也就无法转到其他地方了。
一个人生前的思想一旦确定,死后来到外层位面就会被相近的思想吸引,被不同的思想排斥,如此自然而然地转生到对应的地域。
而承诺死后世界也就意味着,允许与自己思想相近的智慧生物在死后转生到自己的领域。
当然,能做出承诺的前提是有能力拒绝。
外层位面的大夏神国一开始确实是自然产生的,但后来,夏多灵魂受信仰之力冲击激发出神秘辉光,映照出一片空间,最终这片空间与外层位面的大夏神国达成了同步。
不仅是时间的同步,外层位面大夏神国的居民的一切活动也都同步映照在夏多灵魂周围的那一小片空间中。
夏多可以说是神国之主,可这些根本不是他能控制的,他能做的最多就是拒绝同步,但拒绝同步并不会对外层位面的大夏神国造成任何影响。
那些该转生到那里的人还是会转生到那里!
正因为没有能力拒绝,所以他不会做出承诺,也即诸神的教义,尽管那些教义很多都是凡人自己编的,但如果编得太过偏离神意,那也是不可能得到承认的。
现在的夏多还没有资格写教义,即便可以,他写的教义也不会像现在的诸神教义那样,而是更倾向于写成一部与转生有关的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
对于违法乱纪之人,哪怕他实际上非常认同大夏秩序,也不可能让他直接转生到大夏神国,而是要先接受审判、惩罚。
最简单的一个例子就是,夏多现在根本没法拒绝自杀者转生大夏神国,而诸神是可以的,诸神教义几乎都明确提到“自杀者不入神国”、“自杀者不得安息”等内容。
而教义虽然是凡人编的,但经过了诸神认可,就相当于凡人与诸神订立的契约,不遵守契约,那对应的神自然就有依据拒绝凡人转生到祂的领域。
夏多现在根本就没法拒绝凡人死后转生到大夏神国,毕竟现在的神国接受转生者基本都是由外层位面本身来实现,夏多完全就像是一个局外人一样。
如果他敢承诺死后世界,那不用说,肯定有大把的人选择通过自杀的方式进入神国。
而死者一旦转生,前尘往事尽消,完全可以视为一个全新的人,又凭什么就其前世的罪愆对其审判、惩罚呢?
总不能给每个领民都发一个寄魂护符,等他们自杀后,然后将灵魂收集起来惩罚吧?又或者先将他们复活,然后再惩罚?
这种情况类似于——真正的自由不是能够做什么的自由,而是能够不做什么的自由。
想要给出承诺,自然要有拒绝承诺的能力,不然你凭什么拿不受自己控制的东西去承诺别人呢?
如果能够承诺死后世界,那想来就算夏多自称是神,也不会有什么人反对了。
只不过他并不想成神,而更希望建立一个正规的转生部门,专司领地或者国度内的转生事宜,其中也包括转生前的审判职能。
对于遵守法律的好人或者因善行而死的任何人,就许他在非正常死亡时能够得以重生;
而对不遵守法律的坏人或者因恶行而死的任何人,那就算是死了也要接受相应的惩罚。
如果善行得不到嘉奖,恶行得不到惩罚,那社会运行的基本秩序就会遭到破坏,而无论是嘉奖还是惩罚,都不应受限于生死。
套用夏多家乡一句流行的话,就是——
死亡不是法外之地,别想妄图用死亡来逃避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