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家伙,身高180少点,微胖,留着一脸的络腮胡,还扎着一条马尾,穿着一身肯定是网上淘来的德国陆军制式丛林迷彩。眼睛本来很小,但是看到李莎的时候,明显的那双瞳孔大了不少。
“这个,你们,”这家伙有点口吃的说:“或许,我不应该打扰你们,不过,貌似这里是我的,地方。要不,你们到外面去?”
我靠了一声,伸手搭着李莎的肩膀坐了起来,这一动,我肩膀上的伤痛得我差点闭过气去。我张开嘴,用力的吸了一口气,说:“哥们,行个方便怎么样?我们在森林了迷了路,全身都给淋湿了,在这住一晚上就走。我们不白住,包括你的衣服,给钱。要多少你说吧?”
那家伙说:“我这不是旅馆。是我的工作室。你们一定要住,也可以,不过,我不要钱。”他看了看李莎,说:“但是有个条件,我要给这位小姐拍一组写真。我叫任飞歌,在这个城市,凡是干摄影这一行的,没有人不认识我。这位小姐,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最天然的模特儿。”这时候他后面跟着走进来了一个女人,身材挺不错的,虽然我不确定是不是就是墙上那个写真上的女人,可是看起来应该是个很专业的模特。
谁知道这个大胡子转眼就给那模特掏出一把钞票来,说:“行了,这里没你的事了。自己该干嘛干嘛去吧?”
那女人朝他竖了一个中指,一把抓过钱走了。
大胡子任飞歌向我们走过来,他肩上挂着个箱子,想来装的是摄影器材。他边走边说:“我在楼上有个摄影棚,不知道这位小姐怎么称呼?我发誓,我为你拍一组写真,绝对能震惊我们城市的整个摄影界。不,绝对可以震惊全国!”
我指了指墙上那个女人,说:“拍这种的?”
任飞歌抬头看了一眼,鄙视的看了一下我。说:“这是艺术,你不懂。”
我发现我身边的女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她们总是能让每一个走向她们的男人把我当作空气。现在也是,任飞歌在鄙视完我以后,就完全当我不存在了,走上来对李莎说:“小姐。你放心,从人品上,我是很正统,很保守的。当然,从艺术上,我拍的写真从来都是**四射,如神魔附体一般。我有信心,我绝对有信心让你一夜之间成为家喻户晓地人物。很快,星探就会发现你。世界著名的导演就回来找你签约。不怕跟你说实话,李安我也就叫他一声哥,斯皮尔伯格我们是兄弟。尼古拉斯凯奇经常和我一起坐游艇出海钓鱼。”
李莎笑着说:“尼古拉斯凯奇那是演员吧?”她这一笑,不要说任飞歌好像中邪了一样发愣,就是我,也有点骨头发酥。
我看到任飞歌正要说话。赶紧打断他说:“那你找梅根福克斯去吧。我们这你就别想了。想也别想!我们就借宿一晚上。给你一百块钱。不。你这里又脏又乱。我建议你给我们一百块钱请我们留下。”
任飞歌说:“我给10万。请这位小姐拍一组写真。绝对是纯艺术地。在摄影棚里拍一半。天亮后在森林里拍一半外景。写真地题目就叫魅惑之林。”
10万块。我看了看李莎。这个价码不低啊。她又不是什么明星。一组写真10万块我看干得。李莎鄙视了我一眼。说:“好啊。我觉得不错。”
“等等。等等。”我转过身去。挡住任飞歌地视线。看着李莎说:“你不会来真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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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说:“为什么不行?我长这么大就不知道什么叫写真。人家欣赏我拍几张照片我看没什么不好。”
我说:“你没听他说啊。他要拿着你地写真满世界地发啊。”我不知道她脑子是不是有点短路了。现在可是躲都找不到地方躲呢。她还想拍写真拿去给人赚钱。再说看这家伙住地地方。看看他这里地家当。他怎么可能是那种能随随便便花个10万块请美女拍写真地牛逼摄影师嘛。还尼古拉斯凯奇呢。我顶他地肺。
李莎哼了一声说:“你管我呢,我高兴不可以啊。”
我要崩溃了。她不是冷静得好像机器一样的杀手吗?怎么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就为了高兴?那可是要送命的。也许她刚才成功地干掉了马可士,可是电车之狼明显避开了她的第二枪,就算没有避开,也绝对没有伤到要害。难道她不想活了?这种任性的话肖说出来我一点都不觉得奇怪,李莎说出来,我就完全不敢相信了。
她不管我也不管,我说:“反正不行,绝对不行!”
“我说,那个谁谁谁,”任飞歌在我背后说:“你不要在那里岔手岔脚地好不好?人家小姐都同意了,你谁啊?赶紧给我闪一边去。要不然我扁你了。”
我靠,这世界还有没有天理,难道说随便跳出个人来都可以说要扁我?可是,我刚一跳下床,肩上的伤口就痛得我眼睛发黑。而我的手和脚,似乎都提不起什么力气来。照这架势,任飞歌想扁我那我还真没办法啊。
李莎下了床,问任飞歌:“你的摄影棚应该有很多漂亮的衣服吧?婚纱有吗?”
任飞歌手舞足蹈的说:“很多,非常的多,各种系列,各种风格的婚纱都有。其实,我会在业余时间给我选定的人拍婚纱照,这片森林就是我地外景基地。小姐怎么称呼?我的化妆师下班了,不过我可以亲自为你化妆,以你的美丽,其实化妆是多余的。但是我会为你量身设计一套完美无缺的造型。”
业余时间拍婚纱?毛,我看他顶多也就是个婚纱影楼的摄影师。前面说的那些都很扯淡,也许他真正的目的,是要李莎当模特,为他地影楼打广告。
李莎笑了笑,说:“我叫李莎。任先生你不会是想现在就拍吧?”
任飞歌说:“当然,我现在充满了灵感。这种灵感是不能随意浪费的。”
李莎说:“那好,请你先到摄影棚去,我随后就到。”
任飞歌看了看我,说:“好地,好的,我明白。恕我直言。你可以更果断些。”
我太阳,果断,什么果断?果断的把我一脚蹬开?
我看着任飞歌哼着歌兴冲冲的跑出去了,一转身抓住李莎的胳膊,问:“你脑子没烧坏吧?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啊?”
李莎看了我一眼,突然说出了一段让我感到心中无比柔软而又无比心痛的话,她说:“其实,我想叫他给我拍一组婚纱照。你明白我地意思吗?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像别地女孩子那样谈一场恋爱,找一个自己爱地人。举办一个即便不那么风光,却足够让我开心的婚礼了。我可能也没有机会像别地女孩子那样,和自己心爱的人到影楼里拍婚纱照。我想当新娘子。一次就够了。能够在这里遇到这个摄影师,也许,就是一种天意吧。”
李莎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可是,淡淡的笑里,眼睛却有些异样地闪亮。
我说:“可是,婚纱照不是一个人拍的。”
李莎看着我说:“你不是在装傻吧?”
我觉得鼻子酸酸的,我只是很想问:“刚才在床上,你是想玩我吗?等我欲火焚身地时候。突然给我一脚什么的?”
李莎嘿嘿一笑,说:“废话,你还以为什么呢?”
这个,我还真没想多,虽然那一刻我都血脉喷张了,可是现在静下来我就想得出来,李莎绝对是闹着玩的。她跟我,还没到那一步呢,我们连K都没K过。
我接着问:“然后。突然遇到这个牛逼哄哄的摄影师,你就突然有了照一组婚纱照的念头?和我?”
李莎摇着头说:“你这人太墨迹了,照不照拉倒吧。”
我说:“照!当然照!”不过我猜想任飞歌听说李莎是要和我照婚纱照,一定会郁闷致死的。这就是无视我的代价。
很难想象在森林的深处的一个破破烂烂地废弃仓库里,竟然会有一座设施很齐全的摄影棚。相对于简陋的地下室来说,楼上的摄影棚很有一个正规影楼的样子。任飞歌再绷就要绷穿了,其实,他真的也就是个影楼的摄影师,或许还是半个老板什么的吧。我就清楚在在摄影棚里看到墙上写有“古堡影楼外景基地”的字样。
至于李莎提出要和我拍一组婚纱照。任飞歌也一点都不意外。但是他基本上还是把我当空气。就算拍照地话,最多也就拿我当陪衬。也许还会使坏不把我拍进去。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无论是我,还是任飞歌都很清楚,这里的主角是李莎,而我们,仅仅都只是陪衬而已。
李莎选了一套婚纱,复古式的,式样很简单,低胸,露肩,月牙白。
任飞歌除了会牛逼意外,的确有些本事。他根据李莎选的婚纱,为她设计了一个简洁清爽的发型,李莎现在是短发,需要加一点假发上去。化妆他可能不算很在行,可是简单的涂涂抹抹,李莎本来就近乎完美的容颜更是找不出什么瑕疵来。等到她把婚纱换上以后,无论是我,还是任飞歌,全都呆了足足一分钟。要不是李莎主动说话,我们可能都醒不过来。
李莎指了指我,问任飞歌:“他不需要换装吗?”
任飞歌看了看我,走到衣架那边随手找了一套白西装给我,试衣间都不给我指了,反正都是男人,就地吧。我也懒得更他废话。我的心砰砰砰地跳得厉害,我有点恍惚。我知道拍这个照片并不就代表我和李莎结婚了,可是,我这一刻地心情,真的就像那些正在拍婚纱照地新郎一样。不,甚至像即将迎娶新娘的新浪一样。我的伤很痛,我换衣服换得很不麻利。尤其是换裤子的时候。
这时候李莎提着婚纱走过来,弯下腰帮我把裤子提了上去,把衬衣扎好,又蹲下去帮我换了皮鞋。我看到任飞歌那种吃惊得嘴巴都可以塞下榴莲的表情。他不知道这后面的故事,他什么也不知道。
等我们都换好衣服之后,任飞歌就迫不及待地给我们拍照了。准确的说,是给李莎拍。所有拍婚纱照的新人里面,男人都只是陪衬,主角是女人。更何况。任飞歌根本就不想把我拍进去。
我看见李莎在任飞歌的指示下摆着各种pose,我看着她穿着那月牙白的婚纱,时而忧郁,时而微笑,时而怅惘,时而憧憬……她的手上戴着衣服白纱手套,看上去是那样地纤细优雅,时而双手合十,时而捧着一束以假乱真的假花。时而提着裙摆轻轻的旋转……我看着看着,我的眼睛完全湿了。
终于还是拍合影了,李莎时而挽着我的手。很娴淑的依偎着我,时而从背后搂着我,紧紧的贴在我的身上,又时而捧着我的脸,把嘴唇靠得我很近很近。我一直在眩晕着,就像在做梦一样。
任飞歌拍着拍着,终于忘记了他自己,进入了影楼摄影师地角色,主动的提议说:“两位拍几张亲密的吧?”
这时候李莎才微微有些脸红地问:“亲密的怎么拍?”
任飞歌帮我们设计了几个造型。最基本,最简单的,就是接吻。
可是,面对着镜头,我突然感觉自己像一个初中生那样的紧张,我看着离我很近的李莎,心跳快得好像要从胸腔里蹦出来一样,我猜我的脸一定很红,尽管因为失血。我的脸本应该没什么血色的。
李莎也是,她的胸口剧烈地起伏着。在那件低胸和紧身的婚纱的包裹下,她的胸部并不仅仅就是显得大,那个挺拔和线条,感觉都非常的完美。当我把双手搭在她盈盈一握的纤腰上的时候,我甚至可以感觉到她的腰都有些僵硬。我感觉得出来,这应该就是她的初吻。尽管她刚才在床上摆出了一副很妖魅地样子,可是,这一刻。她的身体已经完全暴露了她最真实的情况。
任飞歌不停的按动相机。这一刻,就算是我。也不希望他把胶卷或者内存浪费在我的身上,我知道他是从我背后拍的,我只是个背影。可是,我非常乐意他这么做,因为这一刻的李莎,是最美的。
我们的唇终于还是触碰到一起了,只是轻轻地触碰,我就感觉到浑身都在战栗。好像真地有一股电流,涌过全身的肌肤。那种感觉,既紧张又兴奋,完全无法描述。
最后这一组照片拍完,我们脸上都有了汗水。
任飞歌说:“OK!非常完美。休息一下,换下一套婚纱。”
这时候我没有理会那个不识趣地家伙,我搂住了李莎的腰,把她拥在怀里,说:“刚才有点紧张,感觉不是很清楚,趁那个家伙去给你找衣服了,我们再来感受一下吧。”
“感受什么?”李莎把手挡在了我的嘴上,笑着说:“刚才只是配合摄影师,我又不是真的要和你接吻。要不然,肖那里我看你怎么交待。”
这是个问题,可是,我现在不想去管这个问题。我现在控制不了自己,不是处于。真的不是因为。或者,这才是最难办的。我知道肖对我有多重要,我也时常牵挂着黎雅。可是现在,当我搂着李莎的时候,我谁都没有去想。我只是不想放开她。
我不知道这算什么,多情,滥情,还是男性的劣根?李莎告诫过我,多情是要有资本的。我现在依然没有这所谓的资本,可是我什么都不想管,我就想这样搂着她,吻她,就算她是美杜莎,要把我变成石头我也愿意。
李莎看着我不妥协,不罢休,不退缩的眼神,笑着说:“我从来没有发现你这个人还有这么认真的时候,通常,不管做什么事,你都不肯使出全部的努力。好像生怕自己太用功太执着就会吃亏一样。好吧,态度这么认真,是应该奖励的。”
她说着,迎着我把她的红唇印到了我的唇上。这一次,不再是刚才拍照时那种嘴唇的接触,她虽然很不熟练,但还是轻轻的张开了嘴,用她的舌头和我的舌头交缠起来。我紧紧的把她拥在怀里,贴在胸口,我不怕触到伤口会痛。
痛也没关系,越痛,便越是清醒。我要的就是这清醒,以证实我不是在梦中。
一吻良久,当我们都要喘不过气来才分开的时候,才发现任飞歌已经拿着一件新的婚纱在一旁站了很久了。
李莎的脸很红,但是,她也没有避让。
李莎接过任飞歌手里的婚纱,对我说,进来帮我换。
我听到任飞歌发出了一声悲叹,那种悲叹不是发自肉身的,而是发自灵魂的。他一定在想,老天难道瞎了眼吗?也许吧。
其实帮李莎换衣服的时候我没有什么邪念,在更衣室里,她背对着我,当我仔细的看着那雪白的脊背的时候,我发现那上面并不是那么光滑。那上面分布着好几个伤疤,伤疤的颜色很淡了,但是,我轻轻的用嘴触上去的时候,可以清楚的感觉到伤疤异于完好的皮肤的凹凸。而李莎轻微的颤抖着,鼻息有些急促。
我迟迟的不想把她的拉链拉上去,她转过了头来,微笑着说:“别急,还没拍完呢。”
别急?这是给我的暗示吗?
又拍了一组造型,这一次,任飞歌帮李莎设计得有些妩媚,有别于刚才的清纯。他最开始的时候故意的不理睬我,但是拍着拍着,他又进入了摄影师的角色。这一次他帮我们设计的亲密照是:李莎深深的向后弯下腰去,我搂着她,整个脸几乎都贴在了她的胸口上。
等到任飞歌兴奋的大喊一声,“完美!”然后再次宣布休息,跟着说:“室内的就拍两组,等到天亮以后,我们再到森林中拍外景!我很满意,这是我拍照至今拍得最完美的两组照片,李小姐,你穿上婚纱,就是全世界最美的新娘!”
天亮?李莎淡淡的一笑,说:“我看是等不到天亮了。”
我和任飞歌顺着她的视线,在摄影棚的门口看到了一个人影。
那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忧郁,也有些帅气男人,长发,罗伯特巴乔一样的口子须,穿着牛仔裤,咖啡色的夹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坐在门口的一个箱子上,一直在抽烟。
“拍完了?”这人问了一句。
李莎点点头说:“拍完了。”
这人又问:“你要换一身衣服吗?”
李莎这时候穿的是一件抹胸的纯白短婚纱,她只是踢掉了高跟鞋,说:“不用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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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错别字,又要写一些话,呵呵,别的那些不说了。这一章自己还是比较满意的,被李打动了。她一定很美,挫挫男看着一定很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