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住了几天后,算得上深居简出,老妈的眼光是越来越担心,老爸的脸色是一天比一天严肃,好在我跟他在初中后就不怎么说话了,所以,他黑他的脸,我过我的日子。
吃过晚饭后,我一个人坐在房间里面,发呆。
其实我喜欢上班的生活,别人可能觉得枯燥,可我觉得每天上班是比较忙碌的,基本没有时间去思考工作外的事情,辞掉那份工作真有点可惜了。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做这种乏味而忙碌的工作,以前总是想当个小白领什么的,过几天悠闲日子。其实人要是悠闲起来,顺心的话还行,不顺心的话,一天天很难捱的。
所以,我还是决定要先找份工作,起码父母不会如此担心我,另外,人过得充实总好过象现在这样,天天不知道干什么,自然而然就会乱想一通。
大二开始没多久,由于知道他恋爱,所以,想趁自己还算是用情不深,妄想能够抽离这种感情。我们由轮流打饭已经慢慢变成各吃各的。主要是我,一到吃饭时间就先走人,借口说是踢球,他自然是跟女友一起吃饭。
每当我偶然在校园撞到他和女友时,我总会设法避开。我很讨厌自己,既然人家有喜欢的人,就不应再对人家存有想法,可是每每看到他们牵着的手,嫉妒就会驱使我痛恨那个女孩。我讨厌自己这种想法却又无法克制。
悲催的,有些事情有些时候真是避无可避。
一天,王军在下课后就拦住了我,我有点无精打采:
“有事?”
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阿礼,这段时间老是找不到你。”
“不会吧?我天天都在。”
“可我每次想把小玉介绍给你认识,总找不到你的人。怎么样,今天一起吃饭?我已经叫小玉去食堂占位子了。”
他说完就过来拉我。
我有点懵了。原来是叫小玉,小玉,小玉……心里默默念叨着,好名字呀。
让他拉到饭堂后,远远就看到女孩在招手,王军把我拉过去,说:“小玉,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最好的朋友,也是我现在同学,林文礼,阿礼。”
女孩笑得很甜,原来他喜欢这种类型的。我看着她,露出了史上最假的笑容,起码有八颗牙露了出来。女孩很大方的说:
“王军老提起你。你好象很忙,他总想我们两个认识呢。”
“是吗?”
我不想多说,于是自告奋勇去打饭。排队的时候,有点发呆,怎么会这样狗血?!竟然还想让我们做朋友,真想拍死自己算了。突然有人从后面:“想什么?还不快点上去点,就快到你了!”
是王军,可能怕我一个人端不来,过来帮我。
那次吃饭,只记得有一个是炒洋葱,食堂的炒洋葱都比较熟,烂烂的,吃到嘴里,有丝丝的甜味呢。其它什么的,都不很清楚了,我肯定是没怎么说话,王军一个人,有点特意地跟我说说又跟小玉说说,看他很累,气氛也不算好。我就飞快地吃完,借口不想做电灯泡,迅速离开了。
这以后,我都有点怕下课,生怕王军又找我一起,三人行,狗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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