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黎直接将女人的内衣从眼睛上拿开,然后丢到了不知那个角落。
一把抓住女人纤细的手腕看着她说:“季太太别闹了。你男人会承受不住的。”
沈初一个劲儿的让他哭,季太太现在主动投怀送抱,他笑还来不及了,怎么可能哭?
沈初已经差点醉得忘了自己是谁,可是却记得当年自己被强的时候是哭着的,所以这会儿非要嚷嚷着让季黎也哭出声来。
季黎不想再她不清不楚不明不白的情况下再度伤害她,虽说现在她是喝醉了,但难保明天醒来的时候不会找他兴师问罪,所以直接翻身将女人抱了起来。
然后端过旁边的醒酒汤,上前将女人压在了自己的怀里:“乖,把这个喝了我再陪你。”
男人的声音很磁性,很好听,听起来很入耳。
沈初莫名其妙的就被蛊惑了,于是老老实实的喝掉了那碗醒酒汤。
她浑身都带着酒气在,脏兮兮的。
季黎直接抱着一点也不消停的小女人朝着浴室的方向走去。
一脚踹开了虚掩的浴室门,健步走到浴缸前面,将女人小心翼翼温柔的放进浴缸,然后放了温热的水。
女人这一会儿都是消停了许多,呆滞的坐在浴缸里,看起来老老实实的模样,要多有乖巧。
季黎起身去拿毛巾,却没想到自己一起身,女人就像一条鱼似的滑到了浴缸里。
鼻子一瞬间进了水,本来就不会游泳的女人,立刻扑腾了起来,使劲儿的咳嗽着。
季黎被她吓得不轻,蹲下身子就帮她轻轻地拍着后背。关心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女人就突然勾住了他的脖子,一边咳一边对着他说:“人工……呼吸……”
说完,季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女人一把拖进了浴缸里。
沈初的位置和姿势本来就占有先天优势,季黎本来在帮她轻拍后背,身子本来就是弯着的,被女人这么一拽,轻而易举的就拽进了浴缸里。
沈初说的人工呼吸,真不是开玩笑的,只是这不是季黎在给她做人工呼吸,而是她将他压在了浴缸里,然后坐在他的身上,一个劲儿的朝着他度气。
浴缸里的水已经淹过了季黎的鼻梁,他整个人都被压在了水里,若是再任由季太太这样胡作非为,他怕是再好的水性都要淹死在这浴缸里了。
所以季黎只能抱着女人,在浴缸里坐了起来。
刚刚进来的时候季黎顺手给女人套上的雪纺的衬衣已经被温热的水全部打湿了。
偏偏女人还一点也不消停。
男人的双眸深邃得像是幽深的湛蓝色深海,看着女人的眼睛,终于……捏着女人的下巴就吻了上去。
本来就不怎么清醒的沈初,对着他娴熟的技巧,彻底归降。
大概是已经习惯了他的触碰,所以那温暖的感觉,瞬间充斥了她的整个大脑,带着一股深深的的熟悉感,让她觉得有一种习惯中的安全和依赖感。
不知道是不是醒酒汤起了那么一点作用,沈初忽然恢复了那么一点点理智,伸手想要推开他,可是却被他突然卡住了,让她不得不贴近了他一分。
呼吸一瞬间有些急促……
浴缸里的水已经漫过了女人的腰,氤氲的雾气弥漫着,沈初迷迷糊糊的已经看不清男人的脸,正在她分神的时候,季黎却直接伸手将女人的手臂挂在了自己的脖子上。
女人贴近了一分,让季黎清晰的看到了她绯红的小脸,俏丽的羞红色像是晕染的一层胭脂。
“老婆……”他情不自禁的出声。
沈初早已经被男人这个抽走呼吸的吻给征服得七上八下了。
听着男人低沉好听的声音,下意识的就应了一声:“嗯。”
女人软糯的声音柔柔的,像是在他的耳蜗发出来的声音。
男人唇角勾了出一抹好看的弧度……
一触即发的浓浓情意,瞬间像是火山爆发喷射出来的滚烫岩浆一样,逐渐沸腾了起来。
最后明明说好是她要把他强回来的,可是事实最后还是朝着不公平的方向发展了过去。
他不知疲倦的耐力就像是吃了炫迈,根本就停不下来。沈初最后险些哭着求饶。
一夜,旖旎未眠……
次日,沈初在头疼欲裂之中睁开了眼睛。
足足半分钟,才反应过来自己到底身在何处。
昨晚喝醉酒之前的的画面瞬间映入脑海,她原本是和锦儿说好去KTV喝酒唱歌的,可是锦儿呢?
好在映入眼帘的是熟悉的地方。身上的酸疼提醒着自己,她是知道自己的酒品的,所以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想而知。
楼下传来阵阵香味,沈初扭头看了一眼床头的闹钟,这个时间点,季黎应该已经去上班了,昨晚自己到底是怎么从酒吧回来的,回来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沈初都已经不记得了。大概是断片儿断片得太严重了,所以沈初这会儿愣是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
不过浑身这么酸疼,该不会昨晚遭家暴了吧?
沈初一把掀开被子,看着自己身上这密密麻麻的吻痕……
这简直比家暴还恶劣好么!
她揉了揉剧烈疼痛的脑子,一把掀开被子,随便找了两件衣服套上。
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竟然错过了上班时间。她的手机上是定了闹钟的,可是今天早上却并没有响起闹钟的声音。沈初四下看而来两眼,也没看到手机的踪迹,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包和手机居然都不在!
完了完了,这下又旷工了!
沈初光着脚丫子就朝着楼下跑。
地上铺着一一层薄薄的羊绒地毯,沈初的脚步落得很轻,她以为是秦嫂在厨房做菜,原本打算过去打个招呼,可是没想到还没靠近厨房,就看到了阳光投影下那个高大帅气的身影。
季黎?
季黎居然在厨房做饭!说好的秦嫂呢?怎么突然变成季黎在厨房里做饭了,一大早就看到这个画面未免太刺激了。
沈初觉得自己已经没脸见人了,她第一反应就是撒丫子逃跑。所以随便套上一双鞋子,就拉开房门跑了出去。
季黎本来是在房间里煎鸡蛋的,却听到开门的声音。
最初以为是秦嫂来了,可是寻思着秦嫂来了不可能走路没声音,整个家里唯一喜欢光着脚丫子走路的人,也就只有季太太了。
季黎放下手里的东西,关了火,迈着大长腿追了出去,却正好看到女人狼狈的跑进了电梯。
沈初进了电梯就死死的按关门按钮,正巧在季黎跑过去的那一刹那,电梯门合上了……
她拍了拍心口,看着电梯楼层一层层降落下去。最后直接停在了停车场。
等到了停车场她才意识到一个严肃的问题,她现在竟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身无分文的人!
别说是打车去医院了,就算是坐公交车的钱都没有,不过……
她有她的自行车啊!这会儿就正好停在了停车场里,沈初第一次觉得自己当初选择买自行车是一个多么明智的选择!
沈初蹬着自行车就直奔医院。
到了医院,才发现今天的患者和医生护士们都有些奇怪,干啥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她看?感觉像看神经病似的。
突然意识到什么,沈初赶紧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脖子,一定是季黎那个死男人把痕迹留在她脖子上了!
沈初进了办公室就掏出镜子准备照镜子,等到将镜子拿出来的时候才想起,她今天穿的是高龄啊!压根脖子都看不到好么!
就在沈初为自己的智商感到担忧的时候,南妮进了办公室。立即关心的看着她问:“沈医生,你去哪儿了啊?苏主任刚刚问我有没有看到你来办公室,我还给你打了好几通电话你都没接呢!”
沈初只好有些歉意的对着南妮实话实说:“我手机丢了……”
“哦!”南妮松了口气看着沈初:“没事就好。”
话音刚落,南妮就看到了沈初的鞋,然后皱了皱眉,问沈初;“沈医生,你这是最新时尚吗?”
被南妮这句话问得莫名其妙,沈初这才顺着南妮的目光看了下去,低头,才猛然看到自己竟然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鞋,难怪来的路上,总能收到别人讶异的目光……
沈初尴尬的扬了扬唇角,一定是刚刚离开的时候实在是太匆忙了,一心想着避开季黎,却连自己的鞋子都没看清楚颜色,就这么随便的穿了出来。
南妮看着沈初尴尬的表情,也不开玩笑了,而是拿出在办公室里备用的鞋子递给沈初:“沈医生,咱俩鞋子码数好像是一样大的吧?你要是不嫌弃就先穿着吧!”
沈初当然不嫌弃,感谢的看着南妮,然后接过了她递过来的鞋子,随后就对着南妮道了一句:“谢谢。”
南妮拍了拍沈初的肩膀,笑着说:“不客气。沈医生,我下午休息,我先走了,拜拜!”
“嗯,拜拜。”沈初目送着南妮离开了之后,这才松了口气,在自己的办公椅上坐下。
大概是南妮告诉了苏子煜,所以沈初刚刚才坐下,苏子煜就来了。
沈初站起身来看着苏子煜点头,主动承认错误:“苏主任,对不起,我今天早上……”
“季总帮你请过假了,人没事就好。”苏子煜打断沈初的话。
沈初皱了一下眉头,没有做多解释,既然季黎帮她请过假了,那她还有什么好说的呢?总归不能说自己昨晚喝多了,今天上班都忘了吧?
苏子煜说:“今天下午有一台手术,你跟着我一起。先去吃饭吧!”
沈初点点头,从昨天晚上到现在,她是一粒饭也没进过肚子,所以她是当真饿了。
肚子已经和配合的唱起了空城计。不知不觉竟然旷工了一上午。
她正想着一会儿应该吃什么填满自己的五脏庙的时候,才突然发现一个很严肃的事情。她身无分文啊!!
刚刚怎么忘了找南妮借钱呢?就在沈初悔不当初的时候,苏子煜脸上带着儒雅又绅士的微笑笑着问她:“一起?”
沈初自然是求之不得啊!头如捣蒜的点头,寻思着自己一会儿应该如何厚脸皮的蹭饭。
原本以为苏子煜会直接带着她去医院食堂的,可是没想到他却带着她去了医院不远处新开的一家法式餐厅。
就她现在这种身无分文的情况下,怕是要吃霸王餐了吧?
走到餐厅门口,沈初突然伸手攥住了苏子煜的袖子,很实诚的看着男人说:“苏子煜,我没带钱……”
听着沈初难得如此不客气的对着自己直呼其名,而不是生疏的苏主任的时,苏子煜压根就没听到沈初后面说的那句话。
而是对着她说:“这里的法式蜗牛味道不错。”
“……”沈初脸上的表情有些尴尬,他们能先调节到同一频道上再对话么?
“苏主任,我是说……”
“叫我苏子煜吧,现在没在医院,听着苏主任怪别扭的。”苏子煜绅士的对着沈初开,一如既往的让人觉得相敬如宾。
沈初只好不矫情的看着苏子煜说:“我说我是真的没带钱,要不你借我一百块,我们回是医院食堂去吃吧?我明天就把钱还给你。”
听到沈初唯唯诺诺越说越小的声音,苏子煜忽而笑了:“要不然我今天请你吃法国菜,你明天请我吃公司食堂员工餐,如何?”
一顿法国菜换一顿公司食堂的盒饭,苏主任,你这吃的不是员工餐厅,你吃的是亏啊!
沈初现在反正已经饿得能吃下一头牛了,吃什么都行!
所以最后,她很没节操的跟着苏子煜进了餐厅。
她很客气的点了最便宜的东西,本来是想给苏子煜省钱的,因为这菜单上的东西实在是太昂贵了,这顿饭吃下来,怕苏子煜是该肉疼了。
可是苏子煜却偏偏点了那些价格昂贵的食物。
服务生转身去准备上菜了,沈初这才抽空看着苏子煜,若有所思的问了一句;“苏主……苏子煜,其实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什么问题?”苏子煜拆开放在桌边上的湿巾,绅士的率先递给了沈初。
沈初接过,问:“咱们中心医院的外科主任工资是多少啊?”
看着苏子煜点这么贵的餐都不带眨眼睛的,外加还住在世纪金宸,沈初就突然想起了上次南妮说过的话,苏子煜被人包养了……
虽然苏子煜的外形条件和性格条件看起来真的人让人觉得很适合包在家里好好养着,但是沈初还是主观上认定苏子煜不可能是南妮上次说过的那种情况。
因此,沈初才问了这个冒昧的问题。
其实苏子煜很欣赏沈初的直接,他唇角勾起温润的笑意看着他说:“虽然工资不高,但是一个月的工资请你吃这顿饭还是没问题的。”
“苏主任当初为什么要当医生?”沈初问苏子煜,其实按照苏子煜的外形条件和性格,就算是去做明星,也一定会大红大紫,从每天那些小姑娘排队想给苏子煜当患者就可见一斑了,可是苏子煜却选择了做医生,莫非是为了救死扶伤?
其实沈初更愿意相信在这个现实的物质社会中,更多人选择做医生是为了满足物质条件。
苏子煜没回答沈初的这个问题,而是反问了她一句:“那你呢?你为什么要做医生?”
“为了养活我儿子。这是我的专业,也是我唯一擅长的事情。可是你不一样啊,你在医院分任职这么长时间,也没进过你什么时候为生计或者钱财烦恼过,所以你当医生应该不是为了养家糊口,那是为什么?”
其实这个话题沈初也只是随口问问而已,就算苏子煜不回答她,她也无所谓的。
可是苏子煜却说:“医院里生老病死最多,常常看到别人生离死别,自己才会明白活着到底是一件多幸福的事情。所以就做了医生。”
这大概是沈初听过最奇葩的一个理由,其实她真的很想回一句,那你咋不去火葬场呢!那里的生老病死更加极致啊!
服务员上了菜,沈初顾不得坐在对面的苏子煜,拿了刀叉就要开动。然而苏子煜的手机却突然响了。
“不好意思……”苏子煜看着沈初。
沈初现在脑子里只有吃的,立即摆摆手:“没事,你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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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想安安静静的享受美食。
苏子煜接通了电话,对面的沈初刚刚用叉子叉上了食物,还没来得及送进嘴里,苏子煜突然将电话递到她面前。
沈初错愕的看了苏子煜一眼,苏子煜才开口:“找你的。”
为什么找她的电话却打给了苏子煜?院长吗?
沈初万般不舍的放下了叉子里的食物,然后接过手机:“喂?”
“季太太,三点钟方向。”
大概是手机离自己的耳朵太近了,所以沈初才觉得季黎此时此刻的声音就像是在对着自己的耳蜗说的一样。
她下意识的朝着自己的三点钟方向看了过去,只见一辆显眼的迈巴赫停在了餐厅门口。
电话那头的男人显然在看着她的,所以在她看向迈巴赫的那一瞬间,就看到季黎拉开车门走了下来。而车门再度打开的时候,只见黑土也从车上走了下来……
看着沈初惊愕的盯着窗外类似凝固的表情,苏子煜也随着沈初所看的方向看了过去。
季黎和黑土站在一起的画面的确很养眼。
一大一小父子俩站在了迈巴赫前面,还都带着一个大大的黑框墨镜,父子俩神同步的是看向沈初的方向,招了招手。
季黎直接将电话递给了黑土:“儿子,看你的了。”
黑土拿过手机就带着软糯的声音可怜兮兮的对着电话那头的沈初说:“初初,我想你了。”
“……”这算什么意思,带着儿子来打仗的吗?
沈初听着黑土软糯的声音,就忍不住的心软,本来是说好这周六去看黑土的,今天就是周六,由于她这起起伏伏的心情,她本来是要爽约的,这下倒好,这男人直接把孩子带来了。
就在沈初发愣的时候,黑土握着电话捏着嗓子对电话那头的沈初说:“初初,老爸不给黑土吃饭,黑土都饿瘦了,老爸说你不陪他吃饭,他就不给我吃饭。初初,你儿子快被你老公饿死了!”
沈初看着窗外的季黎,又看了看对面的苏子煜。
最后听着电话那头传来黑土无辜又可怜的声音:“初初,你快来陪我老爸吃饭吧!黑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万一饿了长不高怎么办?”
季黎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宝贝儿子,说好的剧本不是这样啊!他什么时候不给这小子吃饭了?是谁每天吃得肚子圆滚滚的跟个小皮球似的?
这小子腹黑撒谎得本事简直是青出于蓝。
黑土突然取下墨镜,然后拉了一下季黎的袖子。
季黎刚刚低头,还没来得及问黑土到底想干嘛,接过这小子黄天化日的,就那样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手里的手机也掉在了地上,从沈初的方向看过去,分明就是黑土伸手想去拉着季黎的袖子讨好他。可是他却突然一把掀开了黑土。
那是她的宝贝儿子啊!这一屁股肯定摔疼了。
沈初看着小家伙在地上蹬蹬腿耍浑的样子,心都碎了。压根顾不上对面还坐着的苏子煜了,只好歉意的将手机还给他,然后看着他说:“对不起苏主任,我改天请你吃饭!”
说完,也顾不得这一桌子的美食了,拔腿就朝着餐厅外跑了过去。
看着沈初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季黎这才弯腰将黑土抱了起来,看着小家伙水汪汪的黑眸:“行了,别装了,女人都骗到手了。”
“是你的女人。”黑土拿着墨镜又挎在了自己的鼻梁上,严肃的看着自家老爸:“老爸,我想吃烤鱿鱼!”
季黎抱着小家伙就塞进了后车座,然后看着车子里的陆斯恩说:“去吧,带他去吃烤鱿鱼。”
黑土:“……”
他这是被利用了吗?他这是被利用了吧!
他老爹利用她将初初骗了出来,然后就过河拆桥了,说好的陪他去吃烤鱿鱼呢?亏了他刚刚表演得那么真实呢!居然被腹黑的老爹算计了!
黑土撅了撅小嘴,哼,宝宝委屈,但宝宝不说!宝宝为了有个小妹妹,就忍了吧!
黑土俨然一副小少爷的样子,严肃的看着白秘书说:“白姐姐开车,我们去吃烤鱿鱼!”
“……”什么白姐姐?
“我是哥哥,我是哥哥,小少爷,我是哥哥,不是姐姐!”他一个留着胡渣的大老爷们儿,哪里像姐姐了?哪里像了?为毛小少爷一见到他就叫她白姐姐?为毛?
“那我叫你白哥哥,你是不是要叫老爸季叔叔?”黑土问白桥。
“……”白桥的内心其实是崩溃的,小少爷这辈分都能拎得这么清楚,为啥性别拎不清呢?
黑土看着白秘书崩溃的表情,笑着解释:“干妈了,老板的秘书都是漂亮姐姐。”
“……”
沈初拔腿跑出了餐厅,本来是带着护犊子的心情跑出来打算和季黎大干一场的,可是出来以后才发现,黑土已经被季黎打包送走了,只剩下了男人带着一副精致的墨镜,高冷的站在她面前。
沈初再傻也缓过来了了,她是被耍了吗?她是被耍了吧!
一定是自己饿糊涂了,黑土也是季黎的儿子啊,季黎怎么舍得将黑土推倒在地?
她怎么就忘了他和季黎之间矛盾的根源了呢?想起两人之间矛盾的根源,沈初心里头一瞬间又像是压了一块巨石一样,喘不过气来。
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转身要逃,至少还没想好在清醒的情况下应该怎么面对他。
然而季黎既然已经来了,又怎么可能给她轻易逃跑的机会,他对着沈初的背影就问:“吃什么?”
“肉!”沈初一瞬间回头,一定是肚子里空荡荡的,所以她才这么没节操。作为一个吃货,她将吃货的理念简直贯彻到了最深层次。
说好的高冷呢?居然就被一顿肉给打发了!
沈初真恨不得缝住自己的嘴。
季黎被女人下意识条件反射的动作逗笑了,唇角牵出一抹邪肆的弧度,上前牵住了女人柔软的小手,朝着隔壁的西餐厅走去。
“季黎……”
“我不会放开你的,叫老公也没用,叫季黎就更没用了。”沈初什么都还没说呢,就被季黎的话直接秒杀了。
她闷声了两秒之后,才看着男人坚实的后背,小声的说:“你答应让我静静的。”
“我是答应让你静一静,但是没答应让你在我的视线范围外静一静。”季黎将女人带进了包间,然后点了她喜欢吃的东西。
趁着服务生转身走了出去的时候,他才看着她说:“你可以哭可以闹,可以骂我禽兽不如,可以恨我当年所做的一切,但是不可以躲着我。你可以静一静,但是静一静不代表是冷战。沈初,我们之间出了问题,我希望可以解决问题,而不是逃避问题。”
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做什么事儿都冷静得让人发指的男人,而她最最讨厌的就是,她竟然很赞同他刚刚说的话。
见着小女人垂下眸子,不言不语的模样,季黎看着她说:“我人就在这里,你想怎么出气都可以。昨天晚上我说过的话,我怕你醉了不记得了,我再说一遍。我没想过骗你,但的确是故意瞒着你。我是让你嫁给我之后才知道你是当年那个女人的,在我让你嫁给我的时候,我曾说过,我认为目前所发生的事情都是该发生的,所遇见的人都是该遇见的。我们的今生都注定是我们该经历的。我喜欢你,所以我心安理得的接受喜欢你的这份感觉,把你留在身边,至于我们以后会发展成怎样,那就留给以后的我们去思考。直到黑土和我的亲子鉴定放在我面前的那一刻,我才确认你就是当年那个女人……”
“那你为什么那时候不告诉我?”
在季黎主动提起当年的情况下,沈初终于勇敢的开口问了他一句。
季黎说:“这事儿我昨晚说过。沈初,我没有想过骗你,只是有些事想要迟点告诉你。只是我怕说得太早,怕在你不爱我的时候就告诉你真相的话,你会义无反顾的从我身边逃跑。虽然现在说得晚了些,虽然我知道你会恨我,也知道你会难过,更知道你会纠结,但是我也知道,如今的你不会那么轻易的从我身边逃走。这个作法尽管自私,但是沈初,我想把你留在我身边,不是因为愧疚,不是因为黑土。”
“你怎么可以这么自私?”沈初虽然被季黎的这番话说得很感动,但还是红了眼眶的开口质问他。
季黎并没有否认自己的自私,而是很直接的承认:“如果自私能帮我留住我的老婆,再自私的事我也做得出来。”
她是没想到季黎脸皮原来还能这么厚,一点反驳的话都不说。就那么大方的承认了自己自私。沈初默不作声的看着季黎。
盯了好一阵,直到服务员进来上菜,才终于打断了两人之间沉默的对视。
沈初一个劲儿的切着牛排,往嘴里送。她是真的饿了,所以就将盘子里的牛排当做了季黎。
季黎没饿,所以就坐在沈初的对面,好像变身成了话唠,和她分析:“我暗示了,你却拒绝了让我告诉你真相。为什么?因为你怕事情会发展成今天这样,因为你害怕不知道怎么做决定,因为你害怕我像今天这样逼问你……”
沈初一下丢下了叉子,盛水的美眸怒瞪着男人:“你明知道我怕,你为什么还要这么逼问我?”
“因为你是季太太,因为我爱你,因为我希望你能像我爱你一样试着去爱我,而不是逃避我。我愿意为我当年做过的错事负责,但是后果不包括失去你。听明白了吗,季太太?”
男人深邃的眼眸仿如幽深潭水,很美。带着一种……蛊惑人心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