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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跟成志达成谅解是非常重要的, 因为新一轮的董事会上,王韬需要有强有力的说服力来维护龙腾制药。成志是个识时务的聪明人,很容易就认可了他的提议。意外的收获是他发现其实跟成志很容易沟通, 因为两个人有着相同的野心和欲望, 最重要的是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 为此, 王韬决定将他跟成志的私人关系再进一步的加深, 王韬也想象成功那样有一些能为自己真心难过的朋友。

于是,在他的带领下,他们的谈话范围渐渐的就扩大了很多。反正已经豁出去了, 王韬索性也就不在乎再让成志知道更多一点自己的糗事,他跟成志聊起了他的成长的烦恼, 这些烦恼是他向来不屑于也根本没法子跟别人诉说的, 哪怕是他的母亲他都不会说。然后, 他发现,他跟成志的成长的烦恼其实非常相像, 都是那种背负着厚重的期待和希望下成长的烦恼。他想着的是让外公满意,而成志想着的是让自己成为父母的骄傲,他想着努力的达到外公和家人的期许,而成志想着的是达到父母对自己期许的改变。王韬想,其实真正的天才很少, 更多的人是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成为天才的, 成志就是这样一个人。

说得多, 自然口渴, 王韬喝酒, 自然要跟成志碰杯,成志自然是不好拒绝这种友好的表示, 自然而然的就喝了不少。然而,王韬没想到的是,成功的酒量不一般,成志的酒量很一般——几杯低度葡萄酒下肚,成志的脸就开始红起来了,眼神也开始飘忽起来了。

“在我们家,我更像是长子,得为全家人负责。”成志托着腮帮扶着酒杯喃喃的说着自己的往事,脸上红霞烂漫,眼睛水光潋滟,此时的成志没有了那种逼人的英气而增添了几分妩媚。

王韬看着这样的成志有点发呆。

成志非常英俊,只是他的英俊带有一种凛冽的气势让人不敢正视,可是现在的成志醉态朦胧,没了平日里的霸气和骄傲,浑身都被一种温驯柔和的美所笼罩着。吴优也很美,不过,吴优的美要么是清高冷峻的,要么就是妖冶艳丽的,而酒后的成志显现出来的美却柔和、安详,如同孩子般纯良——没有咄咄逼人的气势,没有凌厉的谈锋,没有舍我其谁的霸气,此时的成志不过就是一个俊美无双的大男孩。

“跟你说……”成志稍稍的凑近王韬咬着王韬的耳朵低声说:“我们家,我爸听我妈的,我妈听我的……猜猜,我听谁的?”

王韬的耳朵被成志呼出来的热气弄得痒痒的,脊梁骨都开始发软,他又喝了一口酒,不过,这次他不敢跟成志碰杯了——成志的酒已经够了。

“你听谁的?”王韬镇定的问,并且不动声色的拉开点距离,在心里提醒自己不要将老虎当成猫。

成志呵呵的笑了笑,“我们家,最没有地位的是成功,跟个透明人一样。我们都想把他当成透明的,其实,哪里是想让他透明就能透明得了的,怎么说都是一个大活人……我们故意的忽略他,其实,我们很在意他,可是我们就是故意忽略他——有时候,亏欠得太多,良心不安了,反而表现得更不在乎了,是不是?”

看王韬没反应,成志搡了一把他,“说呀,是不是?”

沉浸在震惊中的王韬回过神来,“是!不过,你们为什么当他是透明的?他不是你们成家的人吗?”

成志托着腮帮,歪着脑袋看着他,半晌才淘气的皱皱鼻子,“不告诉你!”

王韬气得差点就给那张俊脸一拳,亏他大气不敢出的等着成志揭晓答案,末了就来了这么一句“不告诉你!”真当自己是祖国的花骨朵啊?不过,还别说,这个样子的成志很可爱。王韬的气没来得及形成气场就散得无影无踪了,没法子啊,美人是让人无法拒绝的,何况还是一个孩子气的美人。

看看周围的客人都在关注着自己了,王韬觉得今天的午饭可以告一段落了。他买了单,架起成志就回到了车上。这个过程中,王韬很是费了一番劲儿,因为成志有着非常的记忆,他清楚的记得自己的车是红色的,所以坚决不上黑色的车子,而是满停车场的找红色的车子。当他终于找到一辆红色的车子时,他掏出了他的保时捷车钥匙在那辆红色的马自达那里折腾来折腾去,直到成功的引起了停车场保安的高度关注。

好在王韬的气势和衣着以及成志那显而易见的醉态让他们很容易的就脱困了,那个保安甚至非常热心的帮着王韬将成志塞进了王韬的黑色奔驰里,多亏了热心的保安,跟人高马大的成志较劲比一场角斗都累人。成志为此痛苦不堪,他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能坐他喜欢的红色的车子而必须要坐一辆灵柩车,他们家又没死人。

不用照镜子王韬都能看得见自己满头的黑线,早知道成志这么不胜酒力他就不点什么葡萄酒了,天知道,成功却是喝什么酒喝多少都没反应的呀!难道真是因为不是一家人的缘故吗?可怜的成功,知不知道这个残酷的真相?不过,王韬没有在这件事情上纠结太久,因为此时的成志远比成功要有吸引力——午饭是对往事的回忆显然也勾起了成志的童心,从蓝精灵到一休哥到春天的小鸟再到少先队队歌,成志如同一张老唱片一样不停的在王韬的耳边播放着童年金曲,真的是老唱片,是那种声音已经发黄和扭曲的老唱片。王韬现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快!赶快!尽快回到家!

几乎是飙着车将成志拉回了自己离吃饭的地方最近的一套寓所,王韬大汗淋漓的将依旧欢声笑语的成志摔在沙发上,自己也倒在另一张沙发上的翻着白眼直喘气,象只刚出水的青蛙。

还好,还有个窝在这附近。喘过气来的王韬用手抚慰着自己的心脏,他真是没那个勇气跟张老唱片关在一个狭小的密闭空间里一个多小时——从他们吃饭的地方到成志的家少说也得开一个小时以上的车,王韬估计自己撑不了那么久的,不知道高杨他们有没有这方面的训练?经过了成志的摧残而能不发疯的一定能真正的从精神上成为钢铁战士。

从冰箱了里那了瓶矿泉水拧开倒到一个玻璃杯里,嚎了这么久该喝点水了。王韬拿着水杯过去打算让成志喝口水的,但是,水杯递到一半他灵机一动临时改变了主意,“唰”的一下,他将整杯水都泼到了成志的脸上。

万能的上帝!阿门!

成志牌电唱机短路了!

“叮”的一声脆响,将王韬从混沌中惊醒过来,他看了看电视屏幕,不知道放的是什么狗血的电视剧,屋子里回响着的是呼天抢地的哭喊声。真是奇怪了,这么大的声音没能吵醒他,反而是洗衣机那微小的提示音将他给惊醒了。

王韬揉揉自己的眉心,看看表,还早,还没到晚饭的时间。推开房门看看,那个人安静驯良的蜷在被窝里好梦正酣。

王韬笑了笑,又带上门。到了生活阳台那边,从洗衣机里拿出成志已经洗干净烘干的衬衣回到屋里,打开一个立式熨斗来给成志熨一熨衣服。王韬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是在国外念书那些年他可都是自己照顾自己的生活的,所以生活上他的动手能力一点不差,不过,这点没多少人知道就是了。

被自己泼了一杯冰水后的成志安静了,安静的后果就是很快的进入了昏睡期,王韬想叫他换身干净的衣服都来不及,只好帮着他宽衣解带换上睡衣,两人的身材差不多,成志穿上他的睡衣也很合适。酒醉的人一旦睡着之后没那么容易醒的。为此,王韬还给简打了个电话,说明了情况,简倒没怎么担心,只是一个劲儿的感谢王韬说给他添麻烦了。王韬不太好意思,毕竟成志的醉酒他有很大的责任。所以当简说要过来接成志回家的时候,王韬婉言拒绝了,他那么大的个子摆弄成志都费劲,简那个小身板就更难了。还是让成志就在他这儿住一晚上吧。于是简也就不勉强了。

熨好衣服,王韬将衣服送进了成志的房间在衣柜里挂好,忍不住蹲下身来在近处细细的端详着成志。依旧满脸红霞飞,浓重的酒气,除此之外没有一点酒醉之人的猥琐和邋遢,反而透着几分可爱——这样的成志才有着跟他的年龄相符合的气质和特征,年轻,阳光,率性,纯良,当之无愧的青春帅哥。要是他不是埋首于枯燥乏味的实验室而选择了公众事业,那么一定会是个红透大江南北的偶像明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