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不好看,”野哥顺势握住了南风的手,再替她拿起东西,然后牵着她往村子里面走。
前面似乎有人,南风担心被人笑话,便很有技巧地挣脱了。
野哥会心一笑。
“对了,你怎么想到要去治驼背呢?以前那么多时间,你也没有去啊,”南风说。
野哥深邃的眼神看着南风:“因为……你应该懂的。”
“是因为我?”
他点点头。
谁不想在喜欢的人面前,以更好的姿态出现?
南风心里又是一暖。
……
野哥回来后,村里不少人都去看他,看到他的背不驼了,大家都对他表示祝贺,说上天有好生之德,野哥为大家做了这么多事,所以他的背就治好了。
野哥的驼背好了之后,村里人看他就又敬畏又崇拜的,大平村长得最高的也就二壮,一米七五左右,莫文轩和刘昌、铁蛋这些还在长身体的便不算了,估计最高也只能去到一米八了。因此,野哥每次在村里行走,都引来村民们惊叹。
“野哥真高!”
“可不是,像座山一样。”
野哥上回斗山贼的英勇事迹被村里人越传越神,有人说,野哥一出来便砍了十个山贼,后来渐渐传成了二十个,后来又传成了三十个,再传着传着,就成了野哥一出场,四十个山贼齐刷刷倒下。
那些村外有亲戚的,来一个传一个,野哥的事迹就被传出去了,外村的亲戚再传,就成了野哥一出场,两百个山贼一齐倒下了。
南风那天去镇上,在面摊听到有人这么说,她差点被噎着。
而野哥就在她旁边。
南风碰了碰野哥:“瞧,你都成神了。”
野哥笑笑不语。
从镇上回去的路上,南风与野哥并肩而行,两人十分有默契地没有选择坐骡车,而是慢慢走回去。
能多呆一会儿是一会儿,到了村里全是认识的人,说起话来就不方便了。
南风本来是咬着一串冰糖葫芦的,后来抬头看了野哥一眼,看到野哥正盯着她看,她突然有点不好意思。
以前在他面前吃冰糖葫芦都是大大方方的,为什么确定了“恋爱”关系后,就突然担心起自己的吃相来了呢?
野哥看南风突然不吃了,便问道:“不好吃?”
南风还是不好意思:“呃……好吃是好吃,就怕……吃得太胖了。”
野哥上上下下端详了南风一眼:“胖吗?一点都不胖啊。”
南风讪讪地咬了一小口冰糖葫芦:“比刚认识你的时候胖了好多,反正我也没有秤过,就是觉得长肉了。”
野哥却是十分认真地说:“没关系,胖也好,瘦也好,都好看。”
“……”想不到野哥平时这么沉默的人,说起情话来也能甜死人。
南风便又啃着冰糖葫芦,一边啃一边说:“你都不在乎我长什么样的吗?刚认识我的时候,你不觉得我很丑吗?”
恋爱中的女人,果然都是患得患失的,并且废话一堆。
野哥的表情看起来有些疑惑:“不觉得啊,只是长了些脓疮而已,治好就行了。”
刚认识她的时候,他便挺好奇她的,总觉得她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感觉,所以就没有太留意她的样貌。
“那要是治不好呢?”南风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