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谓再在这里做电灯炮了,古代的孩子可真早熟啊,十二岁刚到读中学的年龄,就知道谈恋爱,就知道闹矛盾了。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隐约有些不舒服,我抚了抚跌落到额头的碎发,悄悄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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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院子里,远远就看见易千寻坐在我扎的那只秋千上,他轻轻的晃荡着,手里拿着一张花签纸在认认真真的看着什么,他微低着头,神情极专著,唇角又有一抹恬淡的笑,看着看着,禁不住摇头。
这笑容,多像第一次见他时,那个在救下我时的完美笑容啊,温润如水,完美无懈,就好像平静的没有一丝涟漪的湖面,又如镜花水月,我身怕一触就会碎。
干咽了两口唾沫,不自觉近了他身边,他看到我才说:“二公子请了会假,这时小王爷正在痛苦的练着楷书呢!”
我轻“哧”一声,只有在这种时候,卫子夫才是正常有乖巧的时候。
我看了看他宝贝似的护起来那张花签有些熟悉,不禁问:“上面写着什么?笑的这样开心呢?”
他看着我,满是柔情蜜意:“这上面写了一首诗。”他微起身,示意我坐到秋千上,经过刚才的摔地,我几乎已怕了这秋千,但他这样一说,我就是无由觉得安全,坐了上去,他给我轻轻晃动,说:“上面写着: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等火阑珊处!”
心中一动,不禁从他手上抢过那张花签,只见上面恭恭整整的一行细字,正是我的羽毛笔所做。
“你还留着?”我微一沉默,忍不住问他,刚一问完,就埋下了头,不敢去看他。
他从我手上拿过,小心翼翼的按着纹路叠好,仔仔细细的放进荷包,看着我认真说:“视若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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