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我不过是混口饭吃

吃完饭,问饭馆老板缺不缺人手,居然被无情的拒绝了,情何以堪,情何以堪.....这个时代找工作也这么难么?

心里想起以前那些和重瞳一起流浪的岁月,我那时真是三餐不愁,清闲无忧啊,重瞳很厉害,他总能弄到钱,哎,想他做什么,都是过去时了...我好想留在新郑好像留在新郑的说,哼!姐我就不信找不到工作!

坑爹了啊!

我...我...我还真找不到工作。

到了饱汉子不知道饿汉子饥的时候,我也只能死马当做活马医。我在一处妓院前停了下来,放心,我要发型没有发型,要feeling没有feeling,要G奶没有G奶,甚至连脚底都没有一双内增高汗血宝靴,你看我像是去天上人间工作的人么?

所以客官请自重,小女子打算只卖艺不卖身。虽说我低素质低修养低气质,但我绝对不做任何有关三俗的活动滴人滴。

我只是看到在这妓院门口,挂着几个木简,我起先以为是妓院红牌的名字,但我吃力的读了读,发现是些招工的告示,有一张,说是招鼓瑟的琴师。

恩,就是这样。

我只是想做个本分的手艺人,靠手艺混口饭吃。

还没到未时,这妓院还未开门,我叩门禀明了来意,便有人出来引我进去,这人长相奇特,双手十指少了三根,面相还长的很像只狗,鼻子不合常理的突出一节,不和谐撅出的嘴中那又薄又扁的舌头伸出在摩挲着下唇。他也不看我,只是说了句“姑娘这边请。”便带着我进来。

我进了这妓院的门,方才发现这楼竟然是楼套楼,里面还有一个楼,牌匾没有镶金刻花之类,形状很清雅,我辨认出刻的是“狡童”二字,想来就是这妓院的名字了吧,狡猾的儿童?到也有创意。

踏入楼内楼,便见着一个中年女人,虽说她一身素雅穿着,不带钗不带镯,只是随意绾个簪儿,但看她那气场,好似春梅绽雪,必定是老鸨无疑。她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又细细拉起我的手端详了一番,看得我心里有点发毛,而后她对那个引我进来的那个怪人道“娄老,把二楼里间顺手第二具瑟拿来。”

那长得像狗的怪人,便恭恭顺顺去取了瑟,老鸨手一挥,他便退下了“我们家敢叫‘狡童’,自然是弹这曲子出名的,那你便弹一曲吧。

“弹..弹..什么?”我一时感觉反应不过来。

“《狡童》”老鸨重复道。

“不会”我低下头,心想这下完了,就当到这妓院围观了一趟了。

“那弹曲你会的。”

弹什么呢?重瞳教过我不少曲子,但不知为何,凡是他教的曲子,我偏偏一首也不想弹,想来想去,决定还是弹《茉莉花》。

Mi mi so la do do la so so la so,mi mi so la do do la so so la so....

这瑟看着普普通通,但弹起来音色倒是俱佳,虽然,不及重瞳那具至宝......

“叫什么名字?”老鸨听我弹完,问道。

“文吟”我答道。

“我家是新郑首屈一指,大家自然有大家的规矩,每隔五日一场,未时开门,开歌舞,申时散场,之后你干什么,我不管你,我只供养你吃穿住,你怎么赚银子,我也不管你。但歌舞的赏钱,我九你一,你若愿意,便收了这瑟。”

老天开眼,老鸨这是决定录用我啊,只是可恶她居然给我开出赏钱九一开的合同,我一她九....但转念一想好歹包食宿,且每隔五日才演一场,再加之钱财不过身外之物,浮云,浮云么,于是....也罢,也罢,我小心翼翼的抱起这具修长的瑟。

老鸨一直清淡的脸,见我抱起了瑟,忽然间就展了颜笑“做了我们家的弹瑟女儿,第一便是要好好爱惜这双手,我们家歌舞的规矩,一场有九个戏,但戏戏分离,有说乐子,有变戏法,有舞有唱,但乐师女儿们却是各自分开的,各管各的戏,女儿你的戏,称作‘押宝’,便是与一个你姐姐配着,一人鼓瑟一人唱,但你们却一定要用面具遮起脸来。”

哎呀太好了,玩神秘,我喜欢,我正好不想露脸,我笑着点点头。

“娄老,带她去新招的那个歌女儿那去,她俩做‘押宝’。”老鸨手一挥,那怪人又不知道从哪冒出来,带我上了楼,我抱着瑟,跟在他后面,左转一个走廊,再左转一个走廊,他指了指一间厢房道“姑娘请。”

我向他点点头,他身子鞠了鞠,表示回礼,便不紧不慢地下楼去了。

我推开门进去,这屋里正对着一席长塌,塌上一张黄桃木案几,一个人盘膝正对着我,坐在案几后面,她一色水绿色衣裳,就好像溱水河畔的芳草碧连天。

我惊喜地喊出她的名字“隗——.”

“吟——”她抬起头情不自禁脱口而出,脸却是变得惨白,她愣住半响,方才回过神来,跳下塌来“来,我们坐着说。”她拉着我坐在塌上。

她去虎牢城投亲,那虎牢城是郑国边关要塞,贸易往来多,人口流动的快,她亲戚家早就不知道搬到什么地方去了,她便依着我们的约定,来新郑找我,无奈囊中羞涩,遂来这里唱歌,打算边安定下来边寻我。却没想到过了几天,我同她一样因为囊中羞涩,来这里弹瑟,更没想到老鸨竟然将我们分到一个戏,她唱我弹,耍“押宝”。

我便像她问了“狡童”是什么意思又是什么曲子?

原来这《狡童》,是类似于小滑头的意思,这是首小曲,词少而重复,估计又是《诗经》里的某首诗吧。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

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那个狡猾的小哥哥啊,不愿和我再说话啊。为了你这个小冤家,害得我饭也吃不下啊。 那个狡猾的小哥哥啊,不愿和我同吃饭啊。为了你这个小冤家,害得我觉也睡不安啊。

一旦少女动了情,便永远没有了宁日。他一个异常表情,会激起她心中的波澜;他一个无情举动,更会使她痛苦无比,寝食难安。

跟人表白,最痛苦的不是被拒绝,而是对方永远以沉默来回答,他到底是爱你呢?还是拒绝你?你只会永远被这沉默折磨着,永远不知道答案。

“呵呵,她心里顽固的喜欢狡童呢。”隗蛾眉颦笑,声如银铃。

顽固的喜欢?我想起我在21世纪的一个故事来,我以前挺欣赏沈从文,他的书,他的才华,还有他和张兆和的爱情,特别是他写给张兆和的情书,有一段话最吸引我: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沈从文当年狂追他的女学生张兆和。张拒绝,沈向校长胡适哭诉,适逢张也来找胡适投诉禽兽老师,胡劝道:他顽固的爱你。张回答:我顽固的不爱他。不过最后,还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但后来书读的多了,方才知道不是这样,当年张兆和一直是不爱他的,是沈以自杀相胁,张遂屈服。但婚后不久沈便出轨,又顽固的爱上了女诗人高青子......

“再顽固的喜欢,也顽固不过时间。”我抚着瑟说道“隗,我给你讲个故事,以前我家邻居有个教书先生叫沈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