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一刻

温馨一刻

渐渐的,罗云初他们这个新家由一开始的不习惯到慢慢适应四个人围着饭桌吃饭的情景。

分家后,家庭的重担全压在二郎一个人的肩上,生活的迫切感让他早出晚归,拼命的干活。这些日子,罗云初实在不愿意看到兄弟两人为了地里的活你追我躲的情况了,况且她对宋铭承当以读书为主这一点深以为然,至于地里的活,适当地帮衬一二便是了。她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劝他的。

宋铭承默默地听着,见他二嫂确实是赶忙为他着想的,最后恭敬地向她作了个揖,便听从她的安排,每十日只三两日到地里帮下忙。宋二郎见三弟听进去了,心里也很高兴。为了能让他少干活,二郎干起活来更加卖力了。

早出晚归的,如今他的肤色比之罗云初刚见他那会要黝黑许多,肩膀处有些还磨破了皮,罗云初看着很心疼。晚上的时候,会用些西瓜皮或茶水给他敷一敷,西瓜是自家或邻居家吃下的,罗云初把它们清洗收拾回来,把它们切成薄片来使用。当没有西瓜皮的时候,她就从家里剩下的一小撮茶叶拿些出来,泡成茶水给他蘸蘸,能安抚他的皮肤,减轻灼痛感。

“爹爹,痛痛,饭团帮你呼呼就不痛了。”饭团看着自家亲爹肩膀上的晒伤,满眼心疼。

“呵呵,饭团乖,爹爹很辛苦才能把饭团养大,饭团要听话,长大后也要孝顺爹爹哦。”摸摸他的小脸,罗云初叮咛。

饭团点了点小脑袋,乖巧地说:“饭团知道了。”

宋二郎见儿子这般听话,笑了笑。

“二郎,别那么拼命知道不?以后巳时就回来吧,午时太阳毒着呢。还有,下午也不许那么早出门了。”看着脱皮处,罗云初轻声地说道。

“媳妇,哪里就那么娇贵了?不就是破了丁点儿皮嘛,不碍事不碍事,过两天就好了。”宋二郎乐呵呵地说道,媳妇儿的关心让他很受用,觉得为了这个家辛苦点儿也算不得什么。

“那媳妇的话你听是不听?”罗云初嘟着嘴,明媚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他。

直把他眼睛都看直了,呐呐不语。宋二郎一直都知道自己媳妇长得标致,脸蛋滑滑的,像刚剥开的鸡蛋一样,衣裳下的皮肤嫩滑如脂,摸起来比他摸过的最上乘的纺织丝绸还要好摸。想着她在他身下情动的模样,宋二郎就在心里发誓,一定要努力干活,不让媳妇受累。

罗云初被他那露骨的眼神瞧得不自在,横了他一眼,希望他有所收敛,“饭团还在呢。”

饭团听到娘叫他的名字,他不明所以地看看这个,望望那个,试探地叫了声,“娘?”

“呵呵,没事,走,饭团,睡觉去。”罗云初将他抱了起来,走向他的小床。

宋二郎火热的视线一直追着她转,罗云初挺直了背,当不知道。

不用说这一夜注定了是个热情如火的夜晚。罗云初掐指算了算,今晚尚在安全期,她就任由宋二郎在她身上施为了,这可把宋二郎高兴坏了,当晚梅开三度四度五度......

当地里的庄稼都除过草施过肥后。没事儿干的时候,宋二郎就到镇上找活干,运气好的时候有时候一天也能挣个五十钱到八十钱。罗云初后来才知道,二郎以前猎到的一些动物皮子都是寄卖在一个叫常大胜的大叔的店里,因为常大胜也是从他们村子里搬出去的,和二郎他们家关系不错。经常会给二郎介绍一些短活干,例如给人家装卸货物什么的。宋二郎力气大,干活的时候又不耍奸弄滑,那些主雇都乐于用他。

家里的开支不少,柴米油盐酱醋除了柴哪样都要钱,二郎赚了些生财,支付这些也净够了,但也没剩下什么钱。不过亏什么也不能亏了孩子,所以罗云初让二郎每十天都买一次肉。比起之前大锅饭时每月一两次肉,频率高了那么一点。

二郎每次割回的肉都是肥肉居多,罗云初以为是肥肉比较便宜,二郎舍不得买好的,才买便宜的肌肉的。后来她才知道,这肥肉比瘦肉贵多了,肥肉是十八文左右一斤,而瘦肉只需十四文左右就能买到。

二郎买回来的肥肉,曾一度让罗云初很为难,煎油嘛,煎了后就没了,不煎嘛,那么肥,怎么入口啊?后来她在门外遇到赵家嫂子时随口问了下他们家是怎么炒猪肉时。赵家嫂子很热情,说了好几种炒猪肉的法子。罗云初呆呆地听着,貌似她听了许久,怎么没有煎油这一过程?于是她将她的疑惑问出口,赵家嫂家不以为然,在她看来,罗云初就是个新媳妇不会当家的,这猪肉煎了哪里还有油水?正因为它们肥滋滋的才好吃呀。

罗云初听了赵家嫂子的话,将肥肉炒得肥滋滋的,油水十足。二郎果然很喜欢,得知已经给宋陈氏送去一份,便捧着红薯饭吃得有滋有味。今日,宋铭承去他恩师家请教功课去了,尚未回来,罗云初给他留了饭菜。

宋二郎和宋铭承都是孝顺的,哪天要是割了一块肉或者家里做了些什么好吃的,必定会叫宋陈氏过来吃饭。罗云初倒无所谓,不过是少吃几筷子的问题。令她不舒服的是,次日宋方氏见了罗云初必定要说几句酸话的,什么分了家后日子过得红火了啊。这些罗云初都没和她计较,实在说得过火了,罗云初也不会由着她欺负,领教过罗云初的伶牙俐齿,渐渐的,宋方氏收敛了一些。

想必宋方氏也没少在宋陈氏面前嘀咕,至于嘀咕什么,罗云初就不得而知了。但宋陈氏过来的次数渐渐少了,不过她不过来,二郎就让罗云初把做好的菜装一些过去,多的时候就一整碗,少的时候就半碗或大半碗。

渐渐的,宋方氏见到罗云初时的脸色真是一个大转变啊,每次都笑吟吟的。罗云初略带恶意地想,送过去的那些东西,没少进了宋方氏或天孝两个孩子的嘴里吧?要不,宋方氏能给她这般好脸色?

扯远了,罗云初看着炒出来的肥肉,虽然卖相不错,闻起来也很香,但她只吃了一两块就腻了。偏二郎他们吃得津津有味,看得罗云初胃里直翻滚。她忙挟了一筷子青菜吃了起来。对于一个生长在红旗社会吃惯了精瘦猪肉的罗云初来说,她真不习惯吃肥肉啊。

“娘,你做的红烧肉好好吃哦。”饭团捧着碗,吃得一脸满足。

看他吃得脸颊鼓鼓的,罗云初一时没忍住,伸出手点了点他的腮帮子,嗯,弹性十足,手感很好。

饭团嘴巴里塞满了东西,只好瞪着他圆溜溜的眼睛以示抗议了。

不过罗云初一向都无视这种无声的抗议的,她轻笑,“好吃就多吃点好快快长大。”说着就给他挟了一块猪肉。

“唔嗯。”娘的话好像他每天对猪舍里的白白说的哦(白白是饭团给猪舍里的那头猪取的名字)。

每天罗云初给猪喂食的时候,饭团总会跟在一旁看着它进食,嘴里还念念有词,白白你一定要吃饱饱长得肥肥壮壮的哦,等你长大后,饭团就能吃肉了。

咽下饭,饭团仰着小脸,奶声奶气地对罗云初说:“娘,饭团不是白白,不用催的啦。”

罗云初被他的童言童语逗笑了,“是是是,咱们家饭团比白白要乖,比白白听话,以后长得比白白还要壮。”

饭团很纠结,说他乖,是夸他的话,他听得懂,可是他听着怎么就那么不对劲呢?想来想去,他仍然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只得点头,“嗯,以后长得比白白壮,爹,你说对不对?”

“是是是。”看着娘俩,宋二郎摇了摇头,媳妇还真调皮,连饭团的便宜也占。可不是吗,刚才那话分明是欺负人家饭团小听不明白深意嘛。

“呵呵,二郎,你也多吃点,把肉肉给补回来。”罗云初给他挟了好几块肉。

“够了够了,媳妇,你也吃呀,别光顾着我了。”媳妇的关心让宋二郎很开心。

“嗯。”

不得不说,罗云初的厨房艺不错,宋方氏和她比,两人根本就不在同一个等级上的。宋方氏做事嫌麻烦,有时两样菜一起倒入锅里,大火一炒,放个油放个盐就行了。而罗云初不是这样,她习惯精细,讨厌大杂烩。油是个精贵物品,她也省着用,但却不像宋方氏那么吝啬,煮一锅菜就只放两滴油,多放一滴就像要了她的命般。

而且她前世在乡下老家的时候,家里的大人都挺忙的,所以她四年级的时候就学着烧菜了,初中那会也是住在家里头。厨房的活基本都是她包揽了。所以罗云初烧菜的技术挺不错的,虽然如今没有那个条件让她做满汉全席,但她炒起这些青菜疏果来也是别有一翻滋味。

即便只是一道空心菜也被她折腾出好几种吃法,什么清炒呛炒一菜三吃,蒜蓉空心菜、腐乳空心菜。她每天变着法子给他们做,他们这一家子每天都吃得很饱。宋铭承向来苦夏,胃口一向都不咋好。罗云初做的饭菜虽然清淡,但胜在爽口,他吃得有滋有味,相比之前他还胖了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