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午后维多利亚港,勇者号游艇上杜汉生一脸黯然的看着诺西,把她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那双深幽犀利的眸子里,情不自禁的涌现了丝丝水光。
“像,特别像!”
他重重点了点头,特别肯定的看着秋小白,“和阿秋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是啊,西西不但外貌跟阿秋相似,就这脾气啊,都是一样一样的。”
秋小白浅笑道,轻轻摇了摇头。她对此是深有感触,若不然,她又怎么会痛失爱孙呢。
“杜伯伯好!”诺西羞涩的叫了一声,一下子就被杜汉生那毫不做作流露的真情打动。
“好,好!来,坐伯伯身边。”
杜汉生有些哽咽道,拉过诺西坐在他的身边。他从背后拿出一个文件包,里面装的是各种重要的密函。
“西西啊,你妈咪很苦啊。她是个好女人,我这一辈子,最佩服的就是她了。只可惜啊,红颜命薄啊,老天爷肯定是嫉妒她太有才华了,才这么早就让她香消玉殒。”
“汉生,说重点,咱们的时间不多。还得堤防杀手呢。”
秋小白轻蹙眉峰,催促道。
今朝他们之所以选择这么一个地方,就是因为昨天晚上魅剑的行刺让人很担心。
若是一般人,他们也不放在眼里。但这魅剑毕竟是北美顶级杀手,跟安辰墨势均力敌,所以不得不防。
杜汉生点点头,拿出了一个厚重的信封。里面是一个厚厚的笔记本。他把笔记本递给诺西,神情很沉重。
“你妈咪留给你的日记,看看吧!”
“妈咪的真迹?”
诺西拿着烫金皮的笔记本,忽的鼻子一酸,眼圈顿然朦胧了。
她翻开第一页,那开始记载的日期,竟是她读大学时候。
阅览着那行云流水的自己,诺西脑海中,忽然出现一幕幕电影似得场景。把林秋年少的往事,整个还原了一次。
那天,是九月的一个晌午,阳光明媚……
香港大学校园中花园的草坪上,躺着一个嘴上叼着狗尾巴草的女孩。她微眯起眼睛盯着天空飘飞的云层,嘴角的狗尾巴草一晃一晃的,煞是悠哉。
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拿着两瓶饮料大步走了过来,一边走,还一边轻哼着歌声。看到翘着二郎腿躺在草坪上的女孩,他忍不住蹙眉。
“我严重的警告你啊,姓林名秋的那个女生。你好歹也是个女孩子呢,动作能不能稍微优雅一点啊?”
林秋莞尔一笑,斜眸不屑的瞄了男孩一眼。
“干嘛安少飞,你又不是第一天认识我。”
“安家再怎么说也是名门望族,以后你嫁给我了,就不怕别人鄙视我啊?”
安少飞无奈的笑笑,也一屁股坐在了草坪上,把手中饮料递给了林秋。看到她优哉游哉的样子,他忍不住轻叹:作为一个女人,她可算是把大男人主义体现得淋漓尽致。
“阿秋,晚上爹哋让你去我们家吃饭。”
“吃什么?”
“你爱吃什么?”
“随便!”
“阿秋,我们……”
安少飞扭头睨着林秋精致的脸颊。正想亲吻一下,却看到她眉间有一大片青紫。
他顿时脸色一沉,有些愠怒。
“这谁干的?”
“一个女孩。”林秋不以为意的揉了揉眉头,提起昨天在街上遇到的糗事。
她在炸鸡排店前排队的时候,忽的冲过来一个美艳的女孩。不问青红皂白就咻的一下插到她前面。还拼命的催老板快点快点。
这让排在她身后的林秋顿时就炸毛了,她一把把女孩拉出去,自己站了上去。
“你干嘛?”女孩漾起两颗黝黑的瞳孔瞪着她,一脸愤愤。
“没看上面写着排队啊?”林秋鄙视的挑眉,朝那标示努了努嘴。
“我有急事,插一下怎么了?”
“那我还有急事呢,就不让你插!”
两人推搡中就忍不住打了起来,林秋抬手把女孩推倒在地。
她爬起来后特别阴戾的瞪着林秋,忽的目光一寒,飞身一个回旋踢把她一下就踹到了地上去。
那样子,狼狈极了。
林秋爬起来正要扑过去,却见得一个小毛头哭哭啼啼的跑了过来,紧紧拉着女孩的大腿大喊。
“小白姐姐,哥哥不行了,不行了。”
“等一下,姐姐马上就买到了。”
女孩安慰着小毛头,当看到老板刚把一包炸鸡递过来的时候,她抬手就抢走了。钱也没给,领着小毛头迅速跑了。
林秋顿时涌起一身的正义感,特别霸气的追了过去。
而刚到转角,她就看到前方路上有个拾荒的小孩倒在血泊之中。那女孩飞冲上前,把手中的炸鸡递给了他。
小男孩心满意足的吃着炸鸡,吃着吃着就……
女孩抱着他楞了很久,很久!而后她一句话都没说,就打了个电话让警方来拖尸体。
当尸体被拖走后很久,她一直都站在那里没动过。她看起来很伤心。
林秋把这一切尽收眼底,她走过去,特别歉意的看着她。
“对不起,我不知道……”
“他经常在我们跆拳道馆附近捡垃圾,特别听话。他唯一的心愿就是每天能吃上一次炸鸡。只可惜,以后再也吃不到了。”
“我叫林秋,很高兴认识你。”
“秋小白!”
两人不过只言片语,却仿佛一下子洞悉了对方的内心世界似得。
后林秋得知,秋小白是附近跆拳道馆的馆长,身手特别厉害。方才能被她推倒在地,不过是让她而已。
所以,她们两在认识一个小时后,就成了无话不说的闺蜜!
这必然是史上最快的相识速度。
“你就这样跟人成了闺蜜?”安少飞听得林秋眉飞色舞的述说,顿感好生惊讶。
“当然!喜欢一个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她掀了掀眉,样子很雀跃。
“今天我们跟科技大学有一场篮球,你要去跟我助威呐喊吗?”
“你那球技,我去了岂不是很丢脸?”
“阿秋,我是你的未婚夫,你要随时随地对我给予精神上鼓励知道吗?虽然我球技不怎么样,但我是球队最帅的球员。我的存在,能够让对方球队的球迷喝倒彩。”
安少飞得意的轻抚了一下油量的发丝,俊朗的脸颊泛起一抹淡笑,足以颠倒众生。
林秋鄙视的瞄了他一眼,霍地一下支起了身子。“回头我给你去跆拳道馆报个名,跟小白学一下跆拳道。”
“干嘛?我这个人喜欢以德服人。哪像你!”安少飞挑眉,显然并不想去。他是个温文儒雅的人,才不要去玩那种惊险刺激的东西。
“小白是个美女哦。长得特别漂亮。”她抖了一下眉头,意有所指。
“阿秋,我是你未婚夫,麻烦你能不能正视这个问题?你总把那些牛皮糖介绍给我,什么意思啊?”
“我对你又没怎么来电。这么多年青梅竹马,我都厌倦你了。”
“喂,你这样很打击我的哦,咱们可是在肚子里的时候就被拉上红线了,你要安分一点。再说我这么帅,你在学校能找到几个啊?”
对林秋的不以为意,安少飞很是抑郁。
不可否认,他和她从小青梅竹马,亲情肯定多余爱情。但这有什么关系?爱情可以慢慢培养嘛。
看到安少飞脸上那抹落寞,林秋莞尔一笑,一把拉起了他。
“走吧,看你打篮球!不,看你丢人。”
“讨厌!”
安少飞嘀咕一声,跟着她大步朝篮球场跑了过去。
每个礼拜,香港大学的篮球队都会和科技大学的人进行篮球比赛,围观的人特别的多。
科技大学篮球队的篮球技术特别棒,但却一次都没赢过。 шωш ⊕тt kán ⊕CΟ
因为香港大学有神一样存在的安少飞。他一上场,那就如田地里的金龟子,暗夜里的萤火虫那般让人无法漠视。
他的举手投足都帅的掉渣,以至于科技大学的球迷们一看到他上场,就开始为香港大学的球队吆喝。
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附近学校的女生但凡听到有安少飞上场的球赛,必然晚饭都顾不得吃就来观摩。
所以安少飞在球队,是一个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男人。
但今朝似乎……
“云峰啊,今天把你请过来,就是要对付那该死的安少飞。你是不知道啊,咱们每次眼看就要赢了。他朝着观众席一抛媚眼,咱们就是个输,气死我了。”
科技大学球队的队长杜汉生一边走,一边跟着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在抱怨。
林秋和安少飞跟在他们身边,蹑手蹑脚的跟做贼似得偷听。
“安少飞很……奇葩?”
“噢,你是不知道他长得多妖孽。作为一个男人,骚包得跟个山火鸡似得。啧啧啧……”
那队长分外唾弃的言语中,无不含着羡慕嫉妒恨的心酸。
“汉生,人家长得帅跟你有什么关系?你输了就输了,别这么不甘心。”
“裴云峰,你这是帮着谁呢?你这人怎么这样呢?”
两人一边走一边闹,顿然远去。
但林秋却记住了那个名字:裴云峰!
因为他客观性的一句话,让她很刮目相看。虽然她没看到他的正面,但那声音,好磁性。
“想什么呢?快点。”
安少飞看到林秋恍惚的样子,忍不住给了她一个爆栗。
“讨厌。”
林秋不悦的瞪了眼安少飞,大步走进了篮球场。
学校的篮球场在室内,估计是因为财大气粗,所以修建得很是大气。
球场上此刻也是人声鼎沸,大部分都是女观众。都是各个学校跑来看热闹的。
她们一看到安少飞进门,就激烈的欢呼了起来。
“安少飞,安少飞……”
安少飞漾起无敌的笑脸朝着台上挥手,特别的意气风发。
人群中,转过来一个高大的身影。淡淡瞥了眼安少飞。随之,他瞄到了他身后的女人身上,神情不由得随之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