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凡溜出酒店,从银行卡中支付出一笔现金,支付给酒店将总统套房退掉,然后就逃之夭夭,溜之大吉。
他很清楚,酒店门口正围着一群记者和狗仔队,都力图挖掘跟他相关的新闻。但很遗憾,余凡此来米国,为的可绝非是上新闻网站的头条,扬名的虚荣从来都跟他无关。
因此,余凡没有给任何人反应的时间,直接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人群中。
一名记者悻悻地抱怨:“那小子真是怪胎!一般来说,未满20的年轻人都是性格张扬,对吧?上微博头条,被推特围观,在Facebook上人尽皆知……那都是极荣耀的事情,对吧?如果他喜欢泡妞的话,凭着那些新闻,绝对能够夜夜笙歌,应召女郎说不准都肯免费提供服务。他竟然跟那些古板的老家伙一样,直接就躲出去求耳根清净。”
“呵呵,华夏人嘛,从来都是些古板低调的家伙。他们的性格,跟我们米国人本来就有鲜明差别。只是可惜,又耽搁一上午的功夫啊。本来准备搞个大新闻,提前赚一份奖金,现在恐怕又得回去嚼火腿肠喝杯面汤喽……”一名狗仔队成员也郁闷地叹息。
奥菲莉雅则抿紧香唇,铂金长发格外惹眼,她情不自禁地冷哼:“真是一条滑不溜手的泥鳅呢。也罢,本来在众目睽睽下就不好动手,再说,竞争的同行太多了。现在你人间蒸发,这才是真真正正考验我们的时候!嘻……各凭本事喽。”
藏匿在人群中的一名苍老枯槁的女人,阴鸷地瞪着奥菲莉雅,桀桀怪笑:“纵火者也已经加入大猎杀中,看来,余凡先生在北美的安全隐患很高啊。但我们女巫议会,必将捷足先登,毋庸置疑。”
风魔翼身法激活,余凡消耗掉整整三成内力,狂飙出五公里,直接来到市郊的一栋别墅中。
米雪已经派秘书找人将那栋别墅买下,权当做余凡的暂时落脚点。
对此,余凡格外满意,因为那是一栋很适合做安全屋的房子。它的地下赫然是一条废弃下水管道的主干线,地上是四通八达的农场,可以让余凡在任何时候踏上逃亡之旅。
“呵,单枪匹马来北美,身份也倒霉地曝光,真是一件很糟糕的事情啊。”余凡喟叹,搔搔头皮,郁闷地先去泡澡,洗掉一身的困乏。
顺手叫一份披萨外卖,余凡就安安心心地呆在浴缸中,略微浏览一番米国民众对他到来的态度。
网民V先生评论:“据说,余凡先生曾经有妙手回春,拯救癌症患者的传奇履历,说不准,他在医术上真的能够跟上帝媲美。华夏是老牌文明国度,很难说是否有针对癌症的方法。当然,我知道有人要反驳我在吹嘘余凡,但是,当初潘多拉病毒被视为绝症时,你们不也是都在贬斥余凡沽名钓誉吗?如今,是谁将全球数百上千万患者救出火坑?”
Mis.K小姐却是反驳道:“癌症和病毒,岂能相提并论?余凡的医术的确是全球巅峰水准,大概在全美也就只有三五人能够跟他抗衡,但他真的有那样强悍的本事的话,何不像他一手创办余记1号和余记2号那样,来一个余记抗癌3号?别将他吹捧得太高!终归到底,一个华夏人而已,侥幸获得点成就,但也别就觉得他无所不能。”
“说的在理啊。”余凡撇撇嘴,“总有人想捧杀我。癌症?想治愈那玩意,必须得在尚未病入膏肓前解决,一旦人陷入濒死时,除非有活死人肉白骨的传说中的神级医术,否则根本就万万没有可能医治。哪有真正万能的医术?真要能够令所有将死之人重生的话,那人人都能长生不死喽。”
“余凡滚出北美,别拿你那一套非洲酋长部落的巫术来蹂躏糟蹋我们米国人!”
“他根本就没有媒体吹嘘得那样邪乎。一个19岁的年轻人,在医术上能有多少造诣?照我看,绝对就是一些老教授搞出的药方,然后冠名给他,为的就是引起媒体轰动,然后趁机在全球炒作,疯狂地卖药赚钱而已。不得不说,那真是完美的商业策略!”
“华夏佬来咱们米国骗钱捞金,我们被他压榨就已经很无辜,竟然又要吹捧他?我们贱吗!”
一连串恶语和诋毁,看得余凡不禁一乐,撇撇嘴:“果然,哪里都有网络暴民嘛。在国内被诬蔑喷粪,在国外也是如此,这倒是让他有种宾至如归,很是亲切的感觉。无非用中文骂羊驼和用英文骂法克鱿的区别,仅此而已。”
泡澡完毕后,披萨也按照余凡在外卖网站上约定的时间,准时抵达。
一顿有滋有味的美餐后,余凡意犹未尽地揉揉肚皮,然后就先收到来自沈薇雨的短信:我已抵达,将在明日凌晨8点,去旧金山的好莱坞,但你会到来吗?
“会。”余凡言简意赅地回复,淡淡笑笑,“好莱坞?那倒是所有影迷都想去玩的地方,大影星荟萃,大导演云集,有着摧枯拉朽的魔力。去玩玩也好,没必要一直宅在别墅中。”
虽然很可能又会因为公然露面被识破,但余凡也绝非是藏头露尾的人。先前在泡澡时,余凡就已经想通其中诀窍:无论他做任何事,都已经成为那些西医药业集团的眼中钉肉中刺,凭他们旗下的数千亿美金资产,甚至能够轻易颠覆一些小国的政权。而那股能量,早就瞄上自己,就算他再躲藏,也早晚在对方强悍的情报网络下曝光。
既然如此,没必要一直认怂,干脆正面对抗吧!
身为见习玄武者的他,修炼《麒麟拳经》,又新得到《风魔翼》,堪称攻守大师,就算是战败也能够远遁千里,根本没必要一直藏藏掖掖的,不如干脆利落地让北美豪强们享受一下华夏古武者的强势吧。
一夜无话。
余凡沉浸在麒麟拳经中,所
有细胞都仿佛充满活力,精神饱满地醒来,然后漱口,刷牙,洗头,早餐,紧接着余凡就去车行随便耗费5000美金买一辆颇为实惠的大众轿车,很是低调地驾车前往好莱坞。
不得不说,米国的车价比华夏国内低廉得多,往往一万美金就能买到很好的代步车辆,稍微档次低点的数千美金就能够搞定,简直是便捷得很,非常容易搞定。在国内的话,起码得二十万华夏币起,那大概就得是三万美金左右。
而在机场中。
沈薇雨已经是在接机大厅中,噙着淡淡的微笑等候。
她画着淡淡的精致妆容,清新脱俗得很。尽管没有太多的雕琢,可人人都能够看出她的内媚,而且她尽管裹得严严实实,但在宽松的衣衫下依旧能够看出线条姣好,尤其是她的身材高挑,属于天生的衣服架子,穿任何衣服都堪比维多利亚的秘密上的极品名模。
据说,美人穿衣只有三条规矩:长得美,身材好,随便穿。哪怕只是平平淡淡的西装白衬衫,在沈薇雨身上就堪称制服诱惑,如果让肥胖臃肿的沈蓉橙来穿……呵呵,首先就得崩掉一堆纽扣。
“东方风情的极品美人呢,她孤身来到旧金山,一定寂寞得很,我去搭讪,有五成概率能够成功。”一个叼着雪茄的男人自信微笑,稍微一整理他的衣服,手腕上的限量版金表露出来,浑身上上下下皆都是享誉全美的名牌,一看就知是成功人士。
“卢卡斯,你确信你能泡到她?”在他身旁,却是另有一个男人撇撇嘴,眼中带着三分讥讽,“你以为她全身的衣服貌似都很寒酸,就是那种你勾勾手指就能骗到手的虚荣女孩?别傻啦。我已经关注她5分钟,在机场熙来攘往的人流中,她一直在注视着人群,大概是在等人。而她所有感兴趣的人中,有50%都是美艳女郎,30%是孩子,只有20%是男人,而且全都是华裔男人。”
“很显然……”约翰是心理学本科生,他正要说出结论时。
卢卡斯却是急吼吼地打断他的话:“你是说……她是蕾丝边?”
约翰狂翻白眼,悻悻地说:“她关注的50%都是美艳女人,但焦点都在她们的衣装打扮上,很显然,你关注的那位华裔美人,对化妆学和美学非常感兴趣,那意味着她从事的职业很可能是歌手、演员之流的娱乐行业。”
“哇哦,大明星!我的荷尔蒙,已经蠢蠢欲动。”卢卡斯眼前一亮。
“精虫上脑的傻瓜。”约翰喟叹,“她很显然对孩子也特别感兴趣,那意味着强烈的母性。也就是说,很可能近期她丧失一些亲人,所以才将情感寄托在虚无缥缈的未来孩子身上。而她在等人,所等的人必然是名华裔男子,而且,他一定魅力超群,竟然能够令如此优秀的女郎痴情,完全懒得在意其他任何男人。瞧她的模样,简直是死心塌地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