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记忆

(总感觉……用第三人称写不出感觉,因此本章开始,启用第一人称写法,这是“我”的故事。)

有一天,妈妈抱着我,对我说“陪你看电视。”天真的我甚至还喜出望外,立即点头答应。

放的是碟片,那时候的碟片比较短,不一会儿,光盘结束了,我从沙发上跳下去,回头一看——妈妈不见了。

今天是妈妈,明天会是谁?他们会就这样,把自己丢掉吗?丢在山里,丢给大灰狼?

三岁时,搬家之前我做的那个梦,如今还仿佛历历在目。

就是一群狼,站在对面的山上虎视眈眈地,仿佛在我对望,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我的家门口,一次次地撞门。我的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儿,可怎么也喊不出来、哭不出来,就连身边的妈妈,也是冰冷的。那仿若死神在敲门的恐惧,我一生都无法忘记。虽然只是个毫无来由的噩梦,可成为了我一生的阴影。

在那之后,就是几乎没什么印象的搬家——也是悲剧的预兆,家庭破裂的起始点。一个三世同堂的大家族,就这样逐渐分崩离析、支离破碎。

我感到莫名其妙。一个本来好端端的家,怎么突然变成了这样?温柔的妈妈、虽不常见,可也十分宠爱自己的爸爸,慈祥的爷爷、疼爱自己的奶奶,他们都哪儿去了?这一切的一切,一个晚上,就可以像肥皂泡泡一样,消失不见吗?

哦,原谅小小的堂堂吧,我犯了什么错?要这样对待我?

正所谓任何的情感,没有经历过的人就无法了解,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整个世界都遗忘了自己,难道自己不该出生吗?

伤心的时候、生气的时候,做些什么好呢?六岁的时候,我迷恋上了一件危险的事:

点火。

是真正意义上的点火,我喜欢用打火机烧一些小纸片啊,小玩意儿啥的,只要是能烧的东西,我蹲在家里的角落,一个人悄悄地烧掉那些名为“忧愁”的物件儿。

或许这个年纪,还不知道“忧愁”二字怎么写,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种心情,可我觉得伤心的时候、想妈妈的时候,不看星星,不掉眼泪,就去烧纸片。仿佛随着这些东西的消失,我的眼泪也能跟着消失了。不,或许并不能让眼泪消失,可流着眼泪,我笑了。

为这件事,全家的人不知多少次阻止过我,可无论如何,还是无法杜绝。从小到大,这成了我的一项“怪癖”。

可小堂堂呢?我就不那么轻松。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都会仿佛做梦一般先摸一摸自己的身边,在确认了那熟悉的触感之后,才会长出一口气,从床上爬起。毫无疑问地,在学校,在老师、家长眼中,我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我的心里有一个寄托:不优秀的话,就会被丢掉——这是我从小到大的精神寄托,最害怕的事、也是一切的动力。此时的我根本无法想象,这一切,其实都只是幻影罢了。他们的所作所为,根本不会有任何改变。

不过好在,离别的时间不会太长,不久之后,奶奶爷爷又将我“送”给了妈妈。我跟着妈妈在单位上一间不足十平的小屋里过起了“蜗居”生活,尽管如此我也并没有抱怨任何现实的不公,即使上下学看着别人家的爸爸妈妈手牵着手,即使看到别人家的爸爸抱起自家“小公主”,还会亲亲额头,再想起自家的情况……

有时,我依然会掉几滴眼泪。伤感,总是在不知何时来到。坚强的我,从未让辛苦的母亲看到自己的软弱,有几滴眼泪,就偷偷地用袖子擦干。

转身,又是一脸笑容。

完全无法想象孩子复杂心理的母亲当然以为自己的孩子是快乐的——她宁可相信,愿意相信自己的孩子是快乐的,她从未发现堂堂我夜里被眼泪打湿的枕巾,从未注意我微红的眼眶。

与以往相同的是,堂堂的爸爸还是几乎每天都跑到这里来“蹭饭”,不同的是他们不再吵架了。虽然日子苦了许多,至少我的身边不再鸡飞狗跳。这不足十平的小屋,仿佛成了这个孩子最温馨、美好的家园。她几乎不想离开,这个让我第一次感到这种温暖的小屋,我觉得只要在这里,就能够永远这样幸福下去。

可惜那是不行的。至少在汪小菲看来,她觉得自己大老远嫁到这个地方来,嫁到秦家这样的家族中,不就是为了能给自己、给堂堂更加美好的生活吗?说得好听:“我自己受点儿苦没什么,可不能苦了孩子!”到了关键的时刻,恐怕还是舍不得自己那条命吧。

多年以后,有一个最好的证明。

堂堂可是个名副其实的乖孩子,打小我就从不跟任何长辈顶嘴——当然,最大的原因是:不敢哪!自个儿还不知道怎么了呢,爷爷一回家就砸锅摔碗,奶奶基本不理自己,弄不好还会偷偷掐自己的屁股,这样的家族,有什么好?

虽然没说过,从这时候起,我的心里就埋下一颗种子:讨厌家族!我最讨厌的东西,就是名为“家族”的,这人人都心怀鬼胎的大团体了。也是从此,我的性格开始孤僻起来,我不再跟大多数人友好相处。这让汪小菲愁坏了,也束手无策。

我最讨厌的东西是家族,最喜欢的呢……三岁时就已经出现了。三岁时,她开始迷恋“英雄主义”,说白了,当时男孩子们都十分喜欢的——奥特曼!乃至一切的英雄人物,可像蝙蝠侠那种亦正亦邪的就不怎么感冒了。小小年纪的她,心中浪漫的种子已经开始发芽。

六岁的时候,还并未发觉,她开始对班级里的一个女孩子,念念不忘。

那是什么时候呢……第一次看到她时,堂堂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可就是怎么也想不起,是在什么地方见过了,她苦苦思索,想破了脑袋,也实在记不得什么时候见过。可唯一无法忘怀的,是她那如沐春风一般的笑容,只要能让她笑,我努力从一个沉默寡言的孩子变成一个“话痨”。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努力了整整五年之后,我第一次得到了她的“青睐”。不知为何,此刻的我并没觉得太过辛苦,五年的时光,仿佛还并不算什么似的。不,怎可能?!这是五年,整整五年时光,我将灵魂都献给你——云儿!

不知为何,脑中冒出这样一个名字。

但这女孩,她叫莹儿,并非云儿啊!

这可真是搞不明白了,哎,不管它!此刻的我,完全沉浸在被她青睐的喜悦中,不能自拔。就是在这之后,我出乎寻常地,数学每次都是满分!

语文成绩也突飞猛进!连老师都震惊了!她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还以为是我突然开窍了,奋发努力的结果。实际上,谁能够明白别人背后的辛酸?这多年来,我几时不曾努力?从小,家人整天吵来吵去,只能夜里静悄悄的时候,偷偷爬起来用功。虽然一言不发,可我总是最后一个睡,早晨天还未亮,凌晨五点,就起床一个人摸黑去学校。谁像我一样努力?

或许是因为从小主导着我的自卑情感吧,我还有点儿自知之明,我不是天才,不像有的孩子,一出生就是天赋异禀,可以毫不费力成为优等生,可以取得好的成绩,被爸爸妈妈捧在天上,吃好吃的东西,拥有幸福的家庭……我不一样,我什么都没有。

此后的学海生涯几乎可谓是一帆风顺,十二岁的时候,我觉醒了。并不是什么特异功能,而是在这一年,我“死”了一次。

一场车祸,让我几乎失去了一切。

不过在漫长的昏迷中,我恍惚之间梦到了自己的前世!

云泽飞!

这梦,是多么的真实,在即将失去云妹的那一刻,我哭了,哭得肝肠寸断,哭得泪流满面,哭得灵魂都在颤抖!因为那不是别人,是自己!

在醒来之前,我已经有了意识,而使我不得不睁开眼的,是这泪水。一屋子的人都在陪护,想着这孩子怎么还不醒的时候,忽然发现我哭了!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不停地往出涌!

这让我家里人慌了神。“这孩子怎么啦?哪儿疼吗?醒了吗?堂堂?”顿时,七嘴八舌地关切、惊讶以及疑问起来。护士立即出面请他们安静。

这时,被刺眼灯光晃得十分不舒服的我才缓缓睁开了眼。

“云妹?”恍惚之间,我还在呢喃。

亲戚朋友们当然不会注意到我身上发生的,这微小的改变,他们都表现得十分开心——无论是否出自真心。很快,我的身边就围起了一大群人,他们的脸上,显现出无比的热切——就仿佛等候着成绩排行榜的家长们一样。不如说本来就是,因为在多数人眼中,堂堂只是一个能够给自己脸上贴金的“小金人”而已。若是有一天我没有了那样的成绩,想必围在身边的亲戚朋友们,也都不会再热诚至此。

可仅此而止。自那之后,堂堂就不再开口说任何话语,无论是亲戚,还是朋友们,都以为我就这样子了。只有受到了保护的汪小菲一直不放弃,坐在我的身边孜孜不倦地不停逗我玩儿,每天比着一根手指说:“一,你说一……”

终于有一天,我还是忍不住了,我“扑哧”一笑:“一什么一?白痴。”紧接着,我又将爷爷、奶奶等一众人等都定义为“白痴”,尽管如此,看到我恢复至此,他们尽管被骂了,还是显得十分开心。怎么说,我这样一位天才后人,况且还是女孩子,不至于沦落到不能自理的地步,对他们来说,比什么都好。

时至今日我才明白,原来他们担心的不是“失去一个亲人”,而是“失去吹嘘的资本”!因为我还垂垂病床上无法行动自如时,在他们口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聪明”。没错“聪明”!什么意思呢?当时的我还未能理解。是不是,我要是变个傻子,他们就将我放弃了?

我云泽飞,苟延残喘忍受那么多屈辱活到今天,即将再次遭到遗弃?

而我不会再屈服了。要说为什么的话,是的,此刻的我——云泽飞!我再也不是那个任人拿捏的小女孩了!想我前世寒窗苦读十八载,想我靠一己之力以草民之躯平平考入圣殿!我还见到皇上!

可惜……

不,前世未能成功,今生便不再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