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女士坐在楚叔的车里, 我跟着楚寒走到了车前,楚寒拍了拍我的肩膀,又指指凌女士的方向。我摸摸鼻子, 为自己的不孝默默忏悔了一番, 转身钻进了楚叔的车里, 坐在凌女士身旁。
凌女士一路上都很沉默, 靠着我的肩膀不说话, 她抓住我的手,手还有些颤抖,目光有些涣散不知是想起了什么。我有些不习惯这样的凌女士, 从小到大,我家凌女士都是傲娇的女王大人, 大有“除了我之外, 其他人都是渣”的架势, 她总是一副无所畏惧的模样,笑看风云的姿态。
我从后视镜向楚叔求助, 楚叔叼着根没点着的烟淡定地开车,看了看我,又冲着凌女士抬抬下巴,示意我自己问。
好吧,自己问就自己问。
“凌大美人, ”我转过头讨好的笑着, 试图逗凌女士开心, “来, 笑一个呗!一个怪蜀黎而已, 怎么好像天要塌下来似的。”
凌女士冷静了一下,然后好像下定了决心一样, 有点视死如归的对我说道:“他真的是你爸。”
“不是!”我肯定的随口接道。
“凌小混蛋,”凌女士瞪了我一眼,“难道他是不是你爸我还会弄错吗?”
“嘿,老妈,你刚刚还承认我爸早死了。”我眯着眼笑。
“那是气话……”
“不是!”我收起了嬉皮笑脸,看着凌女士说,“他不是我爸!我姓凌,他姓秦!你是我妈不代表他是我爸,充其量,也只是一个精子的提供者。”一个我长到了二十岁还不曾出现过的人,一个不懂得珍惜我家凌女士的人,随便冒出来就说是我爸,也太随意了吧!
“凌小混蛋,你是不是事先知道了,怎么一点都不惊讶!”凌女士奇怪的看着我。
“知道他怎么提供精子?那时候我还没出生吧?”我惊讶!
“一天到晚想什么呢!”凌女士恼羞成怒的打了我一下,“你身上流着他的血脉,血缘是很神奇的东西。如果,他真的要你回去……”
“要我?”我指指自己,“干嘛用?炖了吃?”
“别打岔!”凌女士被我气得都没有继续悼念“逝去的青春”的情绪了,她果断拍掉了我举起来的手,“你说他不是来把你抢走的,,那来干嘛?”
我耸耸肩:“也许是对我们的凌大美女念念不忘,企图旧情复燃。”
凌女士又一次沉默了,许久没有回话,然后才说道:“不可能!”
我心里隐隐地不安:“老妈,你……你不会还喜欢他吧?”
凌女士不回答,眼眶微红。
还有比这更明显的答案吗?凌女士还对那个渣念念不忘……那……楚叔呢?楚叔怎么办?
我急了:“老妈……”
“世界上不是只有爱和不爱,还有一种叫刻骨铭心,无法治愈的伤痛,你难道要管这叫爱吗?”凌女士说。
我不解的看着她,却着急着道:“哎,这种文艺的东西,你说了我也不明白。总之,你不能还念着他,抛妻弃子的人应该抓去沉江……”
“凌小混蛋,”凌女士没让我再说下去,她看着我问,“要听故事吗?”
我乖乖的静下来,听凌女士讲故事……或者说,讲她的过去,讲属于她和我的过去。
“我从小在北方长大,古书里说,那是天子脚下,书香门第。你外公是大学教授,你外婆是个作家,家里面最多最值钱的就是书。我从小在书堆里长大,读的王子公主,念的梁祝、红楼。你外公外婆将我保护得很好,长到了十八岁,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憧憬所有美好的事物和爱情,艳羡许以生死的情感。像所有的女孩那样,觉得属于自己的那个王子,一定会骑着白马来接我……
不,并不是所有的女孩都希望能有个男人骑着白马来接自己的,因为骑白马的,除了王子之外,还可能是唐僧。如果是楚颜的话,更乐意看到,一个男人骑着白马,在自己爱慕的阳光中,接走了另一个男人,然后自己成为悲情剧的女主角,一边哭泣着自己的不幸,一边高兴地喊着耽美王道。
好吧,我不该在这个时候走神。
凌女士接着说:“那一年,我去书店里买书,进书店的时候还是晴天,出门却下起了大雨……”
就像是所有爱情故事的开头一样,对爱情充满幻想的女孩,在一个浪漫的下雨的午后,遇上了自己的白马王子,他的模样恰好是梦中设想的模样,那么巧的是,自己恰好也是对方希望的那样。
那是多么神奇的一件事,他们在茫茫人海中相遇,彼此吸引,迫不及待的相互接近。就像所有美好的诗歌那样,梦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只是两人的性格,显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在凌女士的记忆中,年轻时的秦远泽还带着贵族子弟的傲气,没有预想中的温柔体贴,甚至有点骄傲自负。相同的,在那时候的秦远泽眼里,凌女士比自己预想中的女孩还要固执有主见得多,没那么善解人意。
可是那又怎样呢?两人一边挑剔着彼此的优点和缺点,像一对天生的冤家一样,小打小闹的一路走过,慢慢了成了彼此心中不可代替的存在。想要相爱是那么的难,一旦沉溺进去,却那么容易令人无法自拔。
父母总是在最关键的时候出现,或者说,总在所有的人生转折点里表达他们的态度。外公外婆对于自己未来的女婿有着自己的想法,秦远泽与他们想要的人选完全没有可比性。因为秦远泽是个商人,外公外婆最讨厌的就是商人。诗词里说“商人重利轻别离”,并不是无据可考的。男人有钱就变坏,是自古不变的真理。
更何况,那是一个痞痞的秦远泽,一个面相风流的秦远泽。而那时候的凌女士,只有十八岁,远不到可以判断自己感情的年纪,外公外婆坚信,那时候的凌女士不过是一时的鬼迷心窍,被秦远泽的风流手段,冲昏了头脑。
凌女士为这段感情挣扎过,为秦远泽辩解过,可是父母不同意就是不同意,外婆不停不停的告诉凌女士,会有更好的,会有更好的……
“我当时要是听你外婆的话就好了。”凌女士自嘲的轻笑了一声。
“其实,你现在听外婆的话也来得及。”我在一旁咕哝了一声,“然后呢?你叛变了?不当乖乖女了?”
凌女士摇了摇头:“我就在那时和秦远泽分手了。”
分手是最无奈的选择,小鸳鸯被拆开了,秦远泽表现得远比想象中的还要伤心,他总是在离凌女士不远的地方看着她,读书时、回家时、甚至上课时守在窗外,就像是着了魔一样。
后来,凌女士上了大学,秦远泽也出现在了同一批新生的队伍里,忍受相思煎熬的两人,终于没有忍住,又走到了一起,偷尝了禁果。
对于□□完全陌生的两人,根本不知道怎么做好防护措施,也或许秦远泽知道,但他不愿意。于是没过多久,我就出现在了凌女士的肚子里。
孕育新生,对于一个刚上大学的女孩来说,更多的是觉得恐慌,两人约好了不告诉双方家长,要等我安稳了,再提婚事。为了能照顾凌女士,两人在学校外面租了房子,正式同居了。那一段日子,过得既幸福又焦虑,每天想着爸妈见到了孩子会不会觉得高兴,他们偷偷着拿着户口本做了结婚登记,他们还给孩子取好了名字,如果是女孩就叫秦书悦,男孩就叫秦宫羽。
“秦宫羽?”我膛目,“取自‘宫商角徵羽’吗?”
“对!”凌女士点点头。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我的名字要这么古代化了,因为凌女士许多年前竟然还是个才女!不过……
“虽然这个名字不怎么样……不过为什么我现在叫子虚呢?”忍不住要问。
“那是因为我带着你离开的时候,终于发现了,所有的情感,到头来都是子虚乌有。”凌女士轻轻的说。
脑子不由的浮现一个画面:一个穿着素衣,挽着发髻的古代女子手中抱着一个婴儿,一个人站在挂着红灯笼的门口,门里,新郎新娘正在拜天地,喜结连理。女子含着泪,看着怀中的孩子,幽幽地说:“所有的情感,到头来,终究是子虚乌有……子虚……以后,你就叫凌子虚吧!”
虽然这个画面似曾相识又有点雷人……不过,说不定凌女士真的做得出这种事情……默默的为自己的脑补汗了一把,继续听凌女士往下说。
怀孕这种事情,不是你想瞒就真的能瞒得住的,特别是当肚子凸显出来,再也不能用胖了来掩饰的时候。很快的,就惊动了双方的家长。那是凌女士第一次见到秦远泽的父母,穿着时尚,表情冷漠,像是每一个成功人士应有的态度。听说了凌女士的父母是大学教授,更是对凌女士嗤之以鼻,认为凌女士没有教养、不知检点……
各种不堪忍受的词汇砸在凌女士的身上,那时候,秦远泽被叫回了家,面对他父母的,只有自己。从小到大知书达理的凌女士,何曾被这样羞辱过,然而她必须忍下来,咬着牙,眼泪往肚子里咽!
外公外婆很快的也知道了这件事,那是外公第一次打她,狠狠的一巴掌,气得说不出话来,把凌女士关了起来。外婆苦口婆心的劝凌女士应该去把孩子拿掉,凌女士捂耳不听。
同样被禁足的秦远泽终于逮到了机会,从家里逃了出来,爬到了凌女士的窗户旁,秦远泽告诉凌女士,不管怎样,自己都会想办法娶她的。
年轻的时候总会做一些冲动又不知轻重的决定,两人协商好了私奔,凌女士半夜要离家出走的时候,被外公外婆撞见了,凌女士和他们大吵了一架。
最后外公甚至威胁她要断绝父女关系,从来都是乖乖女的凌女士在那一刻却没有选择服从,她咬着牙,从家里跑了出去,一直跑到了约定好的地方。
凌女士在那里等了一天一夜,却没有等到秦远泽。她那时候身无分文,饿了整整一天,走到了秦家楼下,秦家的那一栋别墅那么的高大,就好像永远踏不进去的坎一样。凌女士想方设法的想见秦远泽,却从旁人口中得知,秦远泽就要结婚了,新娘还带着一个三岁的小孩……新娘不是她!
这太荒谬了,再狗血的书也只能写成这样了。凌女士根本就不相信,直到她看到了秦远泽,秦远泽对她说:“你回去吧,我要结婚了。孩子,我已经有了!你的……拿掉吧!”
山崩地裂也不过如此!凌女士说到这里,已经泣不成声。
从小就倔强的凌女士怎么可能去逼问秦远泽,或是跪下来苦苦哀求他,不要离开。凌女士做不来那种匍匐地姿态,她高傲的仰起自己的头,把秦远泽用自己打工赚来的钱,为她买的戒指,狠狠地摔在了他的面前微笑着说:“你结婚去吧!我不会去办离婚手续的!”
是的,他们已经有结婚证了,秦远泽却告诉她,他要结婚了!如此荒诞可笑。
凌女士没有再回去,她觉得没脸见自己的父母,她觉得自己就像秦远泽的母亲形容的那样,恬不知耻。可是我那时候已经在她肚子里四个多月了,她舍不得把我流掉。
更何况,就在隔天,她从报纸不显眼的一角,看到了自己的父亲登报解除了两人的父女关系。
世界好像就在那时崩塌了,凌女士甚至站在了高楼的顶端,有那么几次,都想一跃而下,为自己不堪重负的人生划上句点。
死亡需要勇气,活下去却更需要勇气。
“小混蛋,”凌女士流着眼泪说,“我是真的想跳下去一了百了的,可是……却发现你在踢我。每一次,只要我有轻声的念头,你都好像从我肚子里醒过来了一样,用力的蹬着腿踹。那时候,我就知道,我不能死……起码还不是时候。”
凌女士从朋友手中借了钱,怀着我,走上了旅程。那是我熟知的故事,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
无法想象一个怀着孕的女孩,大学没毕业、路痴、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身上没有任何的学历和证件、仅有几百块钱和一张捡来的身份证,要怎么生活下去,流转在各城市之间。
“妈,你真了不起。”我给凌女士擦着眼泪,一边说。我家凌女士从来都是女王,天塌下来就自己扛。我一直知道她有多么的不容易,一直知道,有这样的母亲,一直是我的骄傲。
“别把我想得那么惨,”凌女士说,“你妈我带着你来这个城市之前,已经攒了足够的资本了,不然怎么可能在这里买得下房子。”
凌女士望下窗外的时候,我才发现,我们不知道何时已经到家了,楚叔将车停了下来,静静地坐着,听我和凌女士说话,没有开口打扰。
我家凌女士聪敏过人,在投资理财上有着惊人的天赋,她一边打工,一边那手中极少数的钱,投入了股市,在短时间内赚了足够的钱,让自己能够享受生活。可是最开始呢?最开始的时候,经受社会的欺骗、带着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是怎么熬过去的,凌女士从来不讲。
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短短几年,足够让凌女士从一个稚嫩天真的少女,成长为一个成熟的女人。那些郁结于心的东西渐渐的被她压进了心底,对任何人,都只露出小脸,展露出积极乐观的样子。
直到来到这座城市,遇到了楚叔和楚寒,那种善意和温暖,就像寻找了几辈子才遇上的契合。我和凌女士终于停下了流浪的脚步,建造了属于我们自己的家。
就像楚寒说的那样,归属感从来不是因为去了什么地方,有了多少钱,而是……你遇到了什么人,选择了什么样的生活。
“这些年来,一直谢谢你和小寒了。”我听见凌女士对楚叔说。
“既然我们是一家人,说这话,就太见外!”楚叔依旧叼着没有点的烟,坐在驾驶座上,漫不经心地说着,沉默了一下,而后道,“若姚,你没想过吗?既然当时他对你说他要结婚了,为什么现在还能焉定的告诉你,结婚证上写的名字还是你?”
“我不知道。”凌女士摇摇头,眼圈还是红的,“也许是因为我不在场,没法离,也许是因为别的原因。总之不会是因为还爱着我。知道吗?我在报纸上看到他们的结婚照了,新娘是一家跨国公司老总的女儿,他们的孩子那时候已经有三岁了。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孩子应该是叫……秦扬。”
秦扬?!
不意外,却莫名觉得令人恼怒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