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林著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三

彭林著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 (三)

●立德正己之礼:射礼

立德正己之礼:射礼

弓箭是人类在中石器时代发明的狩猎工具,同时也是一种武器,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的弓箭史源远流长,相传黄帝发明弓箭,夏代有羿射十日的传说。甲骨文‘侯‘字写作‘■‘,象箭射向箭靶之形。上古崇尚勇武,射中者为首领,这就是诸侯之‘侯‘的来历。

春秋时期,诸侯纷争,弓箭愈益成为战争中不可或缺的角色。意味深长的是,正是在这崇尚武力的时代,儒家却将弓箭变成礼乐教化之具,引导社会走向平和,这就是射礼。

一、射礼梗概

从传世文献来看,先秦时期可能有四种射礼:一是大射礼,是天子在重大祭祀之前,为了挑选助祭者而举行的射礼,大射礼的礼法,见于《仪礼》的《大射仪》;二是乡射礼,是每年春秋各州为教民礼让、敦化成俗而举行的射礼,乡饮酒礼的礼法,见于《仪礼·乡射礼》;三是燕射,是国君与大臣在燕饮之后举行的射礼,旨在明君臣之义;四是宾射,此说仅见于《周礼》,是天子与故旧朋友的射礼。《仪礼》有《射义》一篇,综论射礼的礼义。大射礼与乡射礼的级别不同,参加的人员也不同,但仪程基本相同,本文主要介绍乡射礼。

乡射礼在州的学校‘序‘举行。行乡射礼之前,先行乡饮酒礼。需要说明的是,主持乡射礼的是宾,而不是地方行政长官,这一点与乡饮酒礼相同。宾是尚未获得官爵的处士,但德行卓著,由宾来担任射礼的主角,显然是为了提倡尊贤的风气。人选一经确定,州长要亲自登门约请。行礼之日,州长要在序门之外迎宾。

射礼的具体指挥者是司射,司射与乡饮酒礼中的司正是同一个人,换了一个称呼而已。射位在序的堂上,用空心的‘十‘字做标志。箭靶称为‘侯‘,设在堂正南方三十丈远的地方,侯的左前方有一曲圆形的皮制小屏,是报靶者的藏身之处,箭到此处已经乏力,故称为‘乏‘。一切准备完毕后,司射上堂报告宾,宾宣布射礼开始。州学的弟子把弓、箭、筭筹等器具搬到西堂下陈设好。

乡射礼的核心活动是三番射。‘番‘是次、轮的意思,三番射就是射手之间的三轮比射。第一番射侧重于射的教练。司射挑选六名德才兼备的弟子,将射艺相近者两两配合为一组,一共三组,分别称为上耦、次耦、下耦,是所谓‘三耦‘,每耦有上射、下射各一名。每番比射,射手都是发射四支箭。

射礼开始,报靶者将报靶用的旌旗倚靠在侯的中央,为全场指示箭靶中心的位置。司射命令三耦:‘依次而射,不得杂越!‘三耦都脱去左手的外衣衣袖,在右手拇指上戴上钩弓弦用的扳指,在右手臂上套好护臂,左手执弓,右手的指间夹一支箭,另外三支插在腰带中。

第一番射

三耦在堂下站定,司射在堂上作射仪的示范:先将左足踩到射位符号上,面朝西,再扭头向南,注视靶的中部,表示心志在射箭,然后俯身察看双足,调整步武,最后开弓射箭,直至将四支箭全部射完。

于是,上耦的两位射手上堂射击,按照司射的要求在射位站好,目光盯住靶心,等待司马和司射的命令。司射在堂下命令道:‘不许射伤报靶者!不许惊吓报靶者!‘上射向司射行礼后射击,射出一箭后,再从腰间抽出一支箭搭在弦上,然后由下射射。如此轮流更替,直到将各自的四支箭射完。报靶者扬声向堂上报告射中的结果。第一番射是习射,所以不管射中与否,都不计成绩。

接着,上耦下堂,次耦上堂,双方在西阶前交错时,相揖致意。次耦习射的仪式与上耦相同。最后,次耦下堂,下耦上堂习射。至此,司射上堂禀告宾:‘三耦都已射毕。‘

第二番射

第二番射是正式比赛,要根据射箭的成绩分出胜负。参加者除三耦之外,还有主人、宾、大夫和众宾。主人与宾配合为一耦,主人担任下射,以示谦敬;大夫身份比较高,但为了表示谦虚,都与士一一配合为耦。堂下的众宾也配合成耦。

首先由三耦比射。三耦到箭架前取箭,接着堂下的众宾也前往取箭,然后在三耦的南面顺序而立,以北面的位置为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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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射命令上耦开始射击。两位射手相互拱手行礼后上堂,报靶者迅速离开靶位。司射宣布说:‘凡是没有射穿箭靶的,一律不计成绩!‘两位射手象第一番射时那样轮流开弓射箭。

如果射中箭靶,负责计算成绩的有司,就抽出一支筭筹丢在地上。上射的筭筹丢在右边,下射的筭筹丢在左边。如此这般,三耦全部射毕。

接着是由宾与主人配合成的耦、大夫与士配合成的耦、众宾之耦先后上堂比射。比射的程序以及计算中靶次数的方法,与先前一样。射毕,有司拿起剩余的筭筹报告宾:‘左右射都已射完。‘司马命令将射出的箭送回,报靶者闻声应诺,拿着旌旗背朝箭靶站好。

于是,有司开始统计左右射的筭筹数量,先数右面那一堆筭筹,以两根筭筹为一‘纯‘,右手一纯一纯地数到左手上;取满十纯则作一堆,纵向放在盛筹器的西侧;再取满十纯时,就另作一堆放置。剩下的筹,如果是双数,就按‘纯‘为单位,横向放在十纯一堆的西侧;如果是单数,则要把零单的筹竖向放在‘纯‘的西侧,使总数一目了然。然后数左获的筭筹。释筹者拿着胜方净胜的筭筹向宾报告比赛结果。如果是右获一方胜,就说:‘右方胜了左方。‘如果是左获一方胜,就‘左方胜了右方‘。净胜数如果是双数,要以‘纯‘为单位报告;如果有单数,则在纯数之后再报单数。如果左、右获筭筹的数量相等,就从双方的筭筹中各取出一支报告宾,说:‘左、右方筭筹的数量相等。‘

司射命令三耦和众宾:‘胜方射手脱去左袖,戴上扳指,套上护臂,手执拉紧弦的弓(表示能射)。负方射手穿上左衣袖,脱下扳指和护臂,将弓弦松开。‘各耦射手先后上堂,负方射手站着将罚酒喝完,再向胜方射手拱手行礼。但如果负方是宾、主人和大夫,则不必执弓,以示尊优。司马酌酒向报靶者献酒,并到靶前的左、中、右三处致祭。司射酌酒向堂下的释筹者献酒,第二番射至此完成。

第三番射

第三番射的过程与二番射基本相同,只是比射时有音乐伴奏。乐工演奏《诗经·召南》中的《驺虞》,乐曲的节拍,演奏得均匀如一。司射在堂下宣布:‘不按鼓的节奏射箭的,不得计数!‘三番射与二番射的程序相同,先由三耦比射,然后是宾、主人、大夫和众宾顺序比射。凡是应着鼓的节拍而射中靶心者,有司就抽出一支筭筹扔到地上,最后将比赛的结果禀告宾:胜方赢若干筹,或者是双方射平。三耦、宾、主人、大夫、众宾顺序上堂,负方射手喝罚酒。三番射至此结束。

旅酬

旅酬是射礼的余兴节目,程序与乡饮酒礼的旅酬基本相同,从身份高的人开始,依次向下进酬酒,先由宾酬主人,大夫酬众宾之长,直到将在堂上就坐的所有宾客都进过酬酒。最后二位受酬者站在西阶上,依尊卑之序向堂下的各位众宾酬酒,直到全部轮遍。其间,堂上堂下的音乐或间或合,歌奏不已,尽欢而止。

宾起身告辞,走到西阶时,乐工奏《陔》的乐曲。宾出大门,众宾也都随之出门,主人在门外以再拜之礼相送。次日,宾到主人家拜谢,随后,主人到宾家拜谢。

二、射以观盛德

射礼的性质是什么?有学者认为,射礼‘具有军事训练的性质‘;也有学者见古代国学、乡学中有教射的科目,认为是军事教育。其实并非如此。

上古社会素朴无华,射事属于男子。所以,男孩出生之初,父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弓箭射天地和四方,希冀他将来成为一名志在天地四方的男子汉。

高超的射艺,原本是勇力与技巧相结合的技艺。例如,养由基百步穿杨,孟子说,‘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孟子·万章下》),能射出百步之远,是勇力过人的表现;而能射穿百步之外的杨树叶,就不仅仅是勇力所能达到的了,还必须有技巧。

春秋时期,人们注重射手的力量和准确性,《左传》成公十六年记载,潘党与养由基将七副盔甲叠在一起,居然能一箭射穿。古代的箭靶一般用兽皮制作,故简称‘皮‘。以较量射中、射穿为目的的比赛,称为‘主皮之射‘。孔子对这种将人们的注意力引向力量的比赛很不以为然,认为违背了‘古之道‘,他说:‘射不主皮,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论语·八佾》)他认为,能否射中‘皮‘,取决于射手的体能,不值得看重;所当注重的,是射手的德行和修养,这是一种‘饰之以礼乐‘(《射义》)、寓教于射的活动,与军事训练有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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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认为,要想射中目标,必须‘内志正,外体直‘,‘持弓矢审固‘,(《射义》)。正如我们在前面所介绍的,儒家的礼乐思想的主旨,是强调用乐来引导心志的中正、用礼来规范形体的正直。儒家巧妙地抓住了射与礼乐的结合点,在保留比射的形式的同时,重塑了射礼的灵魂。射手的一步一式都必须体现礼乐之道,‘进退周还必中礼‘(《射义》)。四肢发达、勇力无比而不知礼义者,在射礼中将无所措手足。

据《周礼·地官·乡大夫》记载,行乡射礼时,乡大夫要向围观的众庶征询对射手表现的评价。评价的项目有五条:‘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第一番射,不计成绩,只要求容体合于礼,所以说是‘容‘。第二番射,属于正式的比射,射中箭靶才能计算成绩,所以说是‘主皮‘。第三番射,射手不仅要容体合于礼,而且要按照乐节发射,所以说是‘和容‘;由于射姿与乐节相配合,所以又说是‘兴舞‘。在乡射礼的评价体系中,所注重的是‘和‘与‘容‘。汉儒马融将‘和‘解释为‘志体和‘,就是心志与体态相和,颇得其旨。‘和容‘射礼的最高境界,是射手深层修养的外现。儒家的射礼,实际上是逐步诱导射手学习礼乐、使心志与形体都合于‘德‘的教化过程。

三、‘发而不中,反求诸己‘

儒家将往昔的田猎之射,提升为富有哲理的普遍之道,内涵十分丰富,其主题之一,就是把射礼作为正心修身、反躬自省的一种方式。

《射义》说:‘射之为言者绎也,或曰舍也。绎者,各绎己之志也。故心平体正,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意思是说,所谓射,是寻绎的意思。射者身份各不相同,但都应在射礼的过程中寻绎自己的志向。只有心气平和,体态正直,紧握弓箭,瞄准目标,才有可能射中。《射义》还提出,无论是做父亲的、做儿子的,还是做人君、人臣的,都要把箭靶作为自己的道德标准来射。尽管同用一个箭靶,但各人所要命中的道德目标却各不相同。射鹄的过程,就是反复内省、存养、进取的过程。因此,孔子说:‘发而不失正鹄者,其唯贤者乎!‘(《射义》)

儒家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位的。人生不会一帆风顺,如何面对待失败,培养起百折不回的毅力,从失败走向成功,可以从射礼中得到体悟。《射义》说:‘射求正诸己,己正然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射箭的成败,关键在于能否调整好自己的体态和心志。发而不中中,根本原因在于自身,不要怨天尤人,尤其不要埋怨射中者,而是要‘反而求诸己‘,反躬自问。

中国古代的射礼传入朝鲜半岛后,对当地的儒家化产生了重要影响。这种影响,至今仍能强烈地感觉到。韩国人把射箭称为‘弓道‘,认为它含有深刻哲理,在健身的同时,可以涵养心性和道德,而不是一种简单的体育运动。目前,韩国弓道协会有二十多万会员。笔者数年前曾在韩国汉城参观过白云山弓道俱乐部,见到了古代的角弓,教练为我作了使用的示范。墙上贴着的‘练功八法‘中,就有‘发而不中,反求诸己‘等文句,这是国内已经看不到了的场面,令人既感到亲切,又感到失落。

四、‘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

人在社会中生存,就必然会与他人之间出现竞争,如果没有健康的竞争心态,就很容易引发恶斗、影响社会安定。如何处理这类问题,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

孔子认为,人只要注重提升精神境界,自然就会淡泊名利,平心静气地对待竞争。他说:‘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意思是说,君子以修身进德为本,所以不妄与别人争高低。如果一定要说有所争,那就是比射了。比射要分胜负,输了要当众饮罚酒,所以君子在比赛中要力争胜利,但在比赛时,却是处处与对手揖让而升,下来后一起饮酒,这就是君子之争。

所谓‘揖让而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与合耦的射手上堂比射时的一连串礼节。例如,第一番射开始时,上耦的两位射手拱手谦让后,从庭西并排往东走,上射在左侧,下射在右侧;走到正对着西阶的地方,两人拱手谦让,然后北行;到西阶下,彼此再次拱手谦让。于是,上射先登阶,走到第三级台阶上时,下射才走上第一级台阶,两人之间要空一级台阶。上射走到堂上后,要略向左侧站立,以便为下射让出登堂的地方,并在此等待;下射登堂后,上射面朝东向他拱首行礼,然后并排向东走去。当两人都走到正对着射位符号的地方时,面朝北行拱手礼,然后北行;走到射位符号前时,再次面朝北行拱手礼。司射在合耦时,充分考虑到了他们的水平,每一耦的上射与下射,水平都比较接近,竞争必然比较激烈,二者之间必有胜负。但是,射礼要求射手每一个仪节都彼此敬让,每一番射都是如此。以次来培养竞争者的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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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君臣上下相尊之义:燕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十四

明君臣上下相尊之义:燕礼

燕礼之‘燕‘通‘宴‘,义为安闲、休息。燕礼是古代贵族在政余闲暇之时,为联络与下属的感情而宴饮的礼仪。燕礼可以是为特定的对象而举行的,如出使而归的臣僚、新建功勋的属官、聘请的贵宾等,也可以是无特殊原因而宴请群臣。天子、诸侯、族人各有燕礼,但多已亡佚,本篇为诸侯宴请臣下之礼。燕礼的仪节比较简约,以饮酒为主,有折俎而没有饭,只行一献之礼,意在尽宾主之欢。《仪礼》有《燕礼》一篇记燕礼的礼法,《礼记》有《燕义》一篇记燕礼的礼义。

一、燕礼的陈设

燕礼是在路寝举行的。古代天子有六寝,路寝一,小寝五。诸侯有三寝:路寝一、小寝一、侧室一。路寝是正寝,是天子、诸侯在此听政、处理事务;小寝是休息的地方。

燕礼开始之前,有司们要陈设好各种器物。膳宰将肴馔陈设在路寝的东侧。编钟、编磬、钟、镈、鼓等乐器陈设在堂下的东、西两阶之间。在正对着堂屋东侧屋檐滴水处的地方,放着洗手时接弃水用的盆--洗;洗的东边是盛水器--罍;洗的西边是称为‘篚‘的竹筐,里面陈放着爵、觯等供卿大夫用的酒器。国君使用的酒器是用象牙装饰的,称为‘象觚‘。陈放象觚的篚称为‘膳篚‘,设在洗的北边。

国君与卿大夫的酒尊也是分开的。卿大夫用的是两只方壶,陈设在堂上的东楹柱之西。国君专用的酒尊称为‘膳尊‘,陈设在卿大夫的酒尊之南,上面用粗葛布或细麻布覆盖,尊的底部有托架。参加燕礼的还有许多尚未得到爵命的士,称为‘士旅食者‘,他们用的是两把圆壶,陈设在门内的西侧。

顺便要提到的是,燕礼吃的是狗肉。狗肉香气浓郁,又能补益身体,是古人喜爱的食品。古人在十分郑重的场合用牛、羊、豕;在相对随意的场合则用犬。古代寝庙门外的东、西两侧都有灶,吉礼用东边的灶,凶礼用西边的灶。燕礼的狗肉在东边的灶上烹煮。

二、席位与尊卑

参加燕礼的人很多,身份与地位有很大差别,因此,席位的安排要体现出尊卑与等差。

《燕义》说:‘君席阼阶之上,居主位也;君独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适之义也。‘国君的席位设在阼阶之上,居于整个礼仪的主位。仪式开始时,惟有国君一人上堂,独自面朝西而立,其余的人都站在堂下。‘适‘与‘敌‘通,是匹敌的意思,‘莫敢适‘是说国君是一国的至尊,没有人敢以与国君相匹敌的身份与之行礼。

国君就位之后,卿、大夫、士、士旅食者等在小臣的引导下进入寝门。卿大夫在门内的右侧、面朝北、按照尊卑的顺序并排而立,尊者在东。士在门内的左侧、面朝东并排而立,尊者在北。士旅食者在门内左侧、面朝北而立,尊者在东。

卿大夫等站定后,‘君立阼阶之东南,南乡,尔卿,大夫皆少进,定位也‘(《燕义》),意思是说,国君下堂,站在阼阶东南,‘南乡‘,‘乡‘通‘向‘,南向就是面朝南;‘尔卿‘,‘尔‘通‘迩‘,是靠近的意思,尔卿就是说国君向诸卿行礼,让他们近前来。于是,诸卿的队列转而面朝西,尊者在北;国君又向大夫行拜礼,让他们近前来,大夫只是稍稍上前,队列的方向不变;士的队列依然在原地。如此,国君面朝南,卿、大夫、士等分立于东、南、西三面,围拥着国君。君臣的这一方位,正是燕朝之位,所以这一程序含有定君臣之位的意思。

在燕礼进行的过程中,宾和卿大夫先后要登堂入席,他们在堂上的席位也预先作了安排:宾的席位在堂上的户、牖之间;上卿的席位在宾席的东侧,上卿中的尊者席位在东首。大小卿的席位在宾席的西侧,其尊者的席位在西首,靠近宾席;大夫的席位接着小卿的席位往西排,如果大夫的人数较多,西侧排不下,可以在西序之前折而往南坐。席位安排的原则是,地位越尊,离国君的距离越近。士没有资格在堂上就坐,席位安排在庭中的东方。

三、宾与主人

古礼宴饮之礼,一定要设主人和宾,否则就不成其礼。前面介绍过的乡饮酒礼和乡射礼都是如此,燕礼自然不能例外。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220:12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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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理,燕礼的主人应该由国君担任,宾则由卿中的尊者担任。但是,礼仪中的主人与宾平起平坐,彼此匹敌。如此一来,就会发生两个问题,其一,卿在朝臣中的地位最高,地位仅次于国君,尊卑最为接近。如果以国君为主人、卿为宾,则国君势必要处处与卿分庭抗礼,不免有‘国有二主‘之嫌;其二,如果让国君担任主人、卿担任宾,则两人始终为繁琐礼仪所累,难以尽兴畅饮。因此,燕礼使用了一种变通的方法:让主管膳食的宰夫担任主人,宰夫的爵等是士;另选一位大夫担任宾。让宰夫和大夫去周旋揖让,不仅没有了君臣无别的顾忌,而且可以使国君和卿得到解脱,坐观其成,欢聚燕饮。所以,《燕义》说:‘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主,臣莫敢与君亢礼也;不以公卿为宾,而以大夫为宾,为疑也,明嫌之义也。‘

宾的人选,由国君指名决定,被指名者要稍稍上前婉言推辞,表示不敢当。在国君重申刚才的决定之后,宾这才再拜叩首,接受任命,并到大门外等待主人的正式邀请。于是,国君在庭中向卿大夫行拜礼,然后上堂入席。接着,有司迎宾入门,来到庭中。尽管燕礼中的宾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宾,但在形式上依然是燕礼中的重要人物,所以,在宾进入中庭之后,国君要从堂上走下一级台阶向他作揖,以表示优礼。

同样,宰夫虽然担任主人,但他只是代替国君献酒的主,并非燕礼上真正的主人。因此,宰夫在上、下堂时都不得走阼阶,而只能与其他人一样走西阶。

四、宾主的一献之礼

燕礼从宾、主行一献之礼开始。宾主上堂后,彼此行礼。然后,主人准备向宾献酒。献酒的仪节是程式化的,在燕礼中反复出现,为了行文简明起见,这里先将献酒的礼节作一介绍,后面从略,不再重复。按照宴饮礼节,主人在斟酒之前,要先下堂到庭中的‘洗‘之前洗手、洗酒爵(或觚),以表示郑重和洁敬。此时,宾不能独自在堂上安坐,那样有役使主人之嫌,是自大的表现,所以要随之下堂。此时,主人要辞谢对方下堂;宾则以礼作答。洗手、洗爵毕,双方一起上堂。接着,主人再次下堂洗手,以示为对方酌酒的郑重。出于同样的原因,宾要再次下堂,彼此之间辞让的仪节与刚才一样。于是,双方再次上堂,主人酌酒之后,向宾献酒。宾拜谢后接过爵,入席坐下作食前祭祀,即先用脯醢祭祀,再用酒祭酒,意在纪念先世创造这些食物的人。宾祭毕,要称赞酒的甘美;主人答拜;宾将爵中之酒饮尽,拜谢主人。主人答拜。这是主人向宾献酒,称为‘献‘。

接着是宾酌酒回敬主人,即所谓‘酬‘,仪节与‘献‘基本一样,只是宾、主的角色发生了转换:宾成了敬酒者,而主人成了接受敬酒者,因此,两人的礼节正好与前面相反。唯一的不同是,主人喝完酒之后,不能赞美酒的甘美,因为酒是自己的。酬毕,主人执持空觚下堂,放入庭中的篚内。

照例,此时再由主人酬宾,一献、一酢、一酬,一献之礼才算完成。但是,燕礼中的主人不是正主,宾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宾,主宾之礼不得掩盖国君。所以,燕礼在仪式上不得不有所变通,在保持宾主仪式的同时,要兼顾到国君的尊严。为此,在宾、主献、酢之后,插入了主人向国君献酒的仪节,这是其它宴饮礼节所没有的现象。

主人向国君献酒时,宾不敢在堂上安处,主动下堂回避。国君请宾上堂,以示优礼,宾这才上堂站在西序的内侧。主人下堂洗手、洗象觚(国君专用的酒器);然后上堂酌酒献给国君。国君拜谢后接过象觚。主人下堂面朝北向国君行拜送礼。于是,国君作食前祭,祭毕,将象觚中的酒饮尽,拜谢主人。主人在堂下答拜,然后上堂接过象觚,再下堂放入膳篚。

按理,接着要由国君洗手、洗爵,酌酒之后酢主人,但是主人不敢与国君行此大礼,所以只能自己为自己酢酒。主人下堂,另取一爵洗濯,再上堂酌酒。由于这酒是代表国君而酢,所以要从膳尊中酌取。然后下堂,在阼阶下向国君再拜叩首。国君答以再拜之礼。接着,主人作食前祭祀,祭毕,将酒饮尽,向国君再拜叩首。国君答以再拜之礼,主人将空觚放入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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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酬宾的仪节,此时方才得以继续进行。主人下堂洗手、洗觚,上堂从方壶中酌酒后,向宾行拜礼。宾答拜还礼。主人代替国君祭酒,接着饮酒;宾不敢当此大礼而推辞。主人将觚中的酒饮尽后拜宾;宾答拜。主人洗觚之后从膳尊中酌酒,宾拜谢后接过觚,主人拜送。宾入席祭酒,祭毕,将觚放在脯和醢的东侧。

五、四举旅酬

主宾的献酬礼完成之后,是国君自上而下地为臣下进酒劝饮,即所谓‘旅酬‘。燕礼的旅酬,每次都以‘举爵‘作为开始的信号。而国君所举之爵,要由专门的人(《燕礼》称为‘媵爵者‘)准备好,并放在国君的席位前。

由于与礼的人数很多,身份等级彼此不同,而且每人都要被轮到,燕礼的程序相当漫长而繁复。《燕义》把这一系列程序概括为如下的几句话:‘献君,君举旅行酬;而后献卿,卿举旅行酬;而后献大夫,大夫举旅行酬;而后献士,士举旅行酬;而后献庶子。‘

‘献君,君举旅行酬‘,是为宾举旅酬。‘而后献卿,卿举旅行酬‘,是为卿举旅酬。‘而后献大夫,大夫举旅行酬‘,是为大夫举旅酬。‘而后献士,士举旅行酬‘,是为士举旅酬。庶子的地位卑微,不再为之举旅酬。所以,在燕礼中先后要为宾、卿、大夫、士等四次举爵劝酒,即所谓‘四举旅酬‘。

燕礼旅酬的大致过程是:主人向宾献酒之后,向国君献酒,国君饮尽后,往爵中酌满酒、高高举起,向在座者酬酒劝饮;接着,主人向卿献酒,卿饮尽后酌酒高举,向大家酬酒劝饮;主人又向大夫献酒,大夫饮尽后酌酒高举,向大家劝饮;主人又向士献酒,士饮尽后酌酒高举,向大家酬酒劝饮;最后,主人向庶子献酒。如此由上而下,酬及每一位与礼者。整个过程如同接力赛,一环扣一环,紧凑而又热烈。

其间,先是堂上的乐工在瑟的伴奏下,歌唱《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等乐曲。演唱完毕,主人向乐工献酒。接着,吹笙者站在钟、磬的中间,吹奏《南陔》、《白华》、《华黍》等乐曲。演奏完毕,主人向吹笙者献酒。之后,堂上堂下交替歌奏乐曲:堂上鼓瑟《鱼丽》之歌,堂下则笙奏《由庚》之曲;堂上鼓瑟《南有嘉鱼》之歌,堂下则笙奏《崇丘》之曲;堂上鼓瑟《南山有台》之歌,堂下则笙奏《由仪》之曲。接着歌奏地方乐曲:《周南》中的《关雎》、《葛覃》、《卷耳》,《召南》中的《鹊巢》、《采蘩》、《采》。此时,往往要用射箭的方式来乐宾,仪节与乡射礼一样。

正式的礼节至此结束,接着进入‘无算爵‘的阶段。每人的席前都摆上了佐酒的肴馔,此时饮酒,相互劝酒,不再计算行爵的次数,可以随意酌饮、相劝,至醉而休。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在无算爵之时,也绝对不允许因醉失礼,为此而专门指定了监酒者对与礼者进行督责。

入夜,阼阶、西阶、庭中以及门外,都有火烛照明。宾微醉时,取走自己席前的脯、下堂。乐工奏《陔》的乐曲,宾将所取的脯赐给敲钟的乐工,然后出门。卿、大夫随之出门。

六、燕礼所要表达的君臣大义

中国古礼的高妙之处在于,每一个看似平淡的仪节,都赋予了很深的礼义,行礼之时,即不知不觉受到德的浸润,即使在燕礼这样的闲暇燕饮之礼中也不例外。

例如,国君举酬酒于宾,或者赐爵于其他人,受赐者都要特地下堂、面朝北行再拜稽首之礼,这是臣子对国君应有的礼节。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国君是国家的代表,不如此则不足以表达内心的崇高敬意。制礼者希望通过这样的礼节,来培养臣下勤勉力于国事的意识。

国君虽然是一国的至尊,但礼是双方的行为,中国古礼的原则之一,是讲究礼尚往来。如果一方虔敬地行礼,而另一方却毫无表示,是非常失礼的。即使尊卑如君与臣,也是如此。因此,国君为了表示谦让,让小臣下堂加以阻止,于是受赐者上堂完成拜礼。不仅如此,每次臣下向国君行礼之后,国君都要以礼答拜,这就是《燕义》所说的‘礼无不答‘。礼无不答就是礼尚往来,是东方人交往和沟通时尊重对方的特有方式。由答拜之礼可以引申到君臣之道,就是《燕义》所说的‘礼无不答,言上之不虚取于下也‘。不虚取于下,是儒家提倡的君臣之道的重要原则,《燕义》解释说:‘臣下竭力尽能以立功于国,君必报之以爵禄,故臣下皆务竭力尽能以立功,是以国安而君宁。‘礼无不答是对国君的一种提示:不能只是要求臣下尽心竭力,而自己没有相应的表示。在礼仪场合是如此,在治国之道上也是如此,对于为国家建功立业的臣下,国君应该用爵禄来报答。如此,所有的臣下也都会努力地去建功立业,因而也才会有君臣的和谐与国家的长治久安。所以,《燕义》又说:‘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这就是儒家所说的君臣上下之大义。

由君臣关系可以引申到君民关系。《燕义》说:‘上必明正道以道民,民道之而有功,然后取其什一,故上用足而下不匮也;是以上下和亲而不相怨也。‘意思是说,国君必须用‘正道‘来引导人民,人民接受了正确的引导,勉力去从事各自的工作,就一定会创造出充足的物质财富来。即使如此,国君依然轻徭薄赋,仅仅征取其十分之一用于政府开支。君民相亲无怨就是‘和‘,上下财用都不缺乏就是‘宁‘;‘和宁‘就可以走向天下大治。所以,《燕义》又说:‘和宁,礼之用也。‘可见,燕礼并非一场简单的宴请,而有深义存焉,不过处处自然合理,毫无说教的痕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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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相接以敬让:聘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十五

诸侯相接以敬让:聘礼

在古代,天子与诸侯、诸侯与诸侯之间,一般要在盟会等场合才有机会见面。如果长期没有盟会,为了联络感情,要派卿大夫相互聘问,此即聘礼。聘礼是贵族之间的高级会见礼。天子与诸侯相聘问的礼节文献阙如,今已不能得知。诸侯之间的聘礼,有大聘、小聘之分,两者的仪节基本相同,只是使者的身份、礼物的多少等有所不同。《仪礼·聘礼》记载了大聘的仪节,《礼记·聘义》则阐述了聘礼的礼义。

一、聘礼梗概

组团告庙出发。

出聘的国家和使者,由国君和诸卿商定,并选择一位卿担任正使,称为宾;一位大夫担任副使,称为上介;随行的其它正式成员由士担任,称为众介,由司马任命。

出行前一天,有国君在场,逐一核验礼品,确认齐备无误后装车,礼单交给使者。出行之日,使者要先在自家的祢庙进行告庙仪式,把行将出聘的事向庙主报告。出行之初,使者及随行者要以物祭祀道路神。卿大夫在土堆旁用酒和干肉致祭,接着饮酒,为使者饯行。

入境郊劳设馆致飧

到达聘问国国境前,使团要演习聘问的仪式。先堆土为坛,再画上台阶,模拟宫殿的殿堂;北面设置帷围,象征国君所在的方位;演习是郑重的表示。入境时,所有人员起誓,决不违反聘问国的礼法。接着,谒见关人,说明来意。经国君同意后,使团入境。 щшш. t tkan. ¢〇

使者到达近郊后,国君派卿带着束帛前往慰劳,代国君致慰问之辞。使者用皮和束锦酬谢卿。接着,国君夫人派下大夫带着枣和栗前往慰劳,使者用皮和束锦酬谢下大夫。

使者来到聘往国的外朝,大夫为使团安排馆舍,上卿在此致国君之命,请使者在此下榻,使者再拜叩首致谢。宰夫在堂上陈设馈赠给使者的食品,门外有米、禾草等物,副使和随行人员也分别馈赠有食品。正式的食礼,应该包括腥(宰杀后尚未煮的牲)、饪(宰杀后煮熟的牲)、饩(未经宰杀的活牲)三类,而此时提供给使团的食品只有腥和饪,属于非正式的礼仪,称为飧。

聘享。

聘享是聘礼中最核心的部分,分为聘国君、享国君、聘国君夫人、享国君夫人等四个仪节。聘享之日,国君派下大夫到宾馆迎接使者。使者将币帛等礼品在庙门外展陈。国君任命卿为上摈,大夫为承摈,士为绍摈,自己在大门内迎请使者。国君与使者上堂。使者面朝东代表自己的国君致词,并将圭呈给国君。国君面朝西向使者行再拜之礼,亲手接过圭。

聘毕,使者下堂出门,然后再次入门行享礼。使者奉束帛加璧,上堂面朝东代表自己的国君致词,并向国君赠送币帛。国君面朝西向使者行再拜之礼,亲手接过币帛。

向国君夫人行聘礼时,玉器用璋;行享礼时则用琮,仪节与聘享国君时一样。但夫人不亲自接受,而由国君代为接受。

私觌

聘享之礼是代表自己的国家而进行的,此后,使者等还要以个人的名义拜谒国君国君,在这一礼仪称为私觌。私觌之前,先要由国君礼宾。国君出庙门迎宾入内,双方上堂后,国君亲自将漆几授于使者,并用醴酒款待他。有司在庭中陈设作为礼物的四匹马。接着,国君向使者赠送束帛,使者再拜接受。

使者私下见国君,一手捧束锦,一手总揽四匹马的辔绳而入。国君与使者相互揖让后上堂。使者向国君呈献币帛,国君亲手接受。副使、随行人员私见国君的仪式与此类似。

归饔饩

国君出庙门送使者。即将到大门口时,国君询问对方国君的起居情况。使者回答后,国君行再拜礼,祝他平安无恙。国君又问及对方卿大夫的情况,并对使者辛劳而来表示慰问,又慰问随行人员。

国君向使团馈赠驻在期间的食物,称为归饔饩。馈赠的食物为饪一牢、腥二牢、饩二牢,总共五牢;醯酒和肉酱共一百瓮,米一百筥;此外还有米三十车,禾草三十车,柴薪和草料六十车。国君的夫人、卿大夫等也有馈赠。副使、随行人员也分别受赠有相应的食物。

其间,国君邀请使团观国之光,参观宗庙和宫殿等。国君还以飨礼、食礼、燕礼等形式款待使者和副使;卿也以飨礼、食礼款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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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卿大夫。使者以国君的名义问候诸卿,随后又以私人的名义拜见诸卿。副使等只以私人的名义拜见诸卿。

还玉贿礼

使团行将归国之前,国君派卿将使者在聘礼中致送给自己的圭、致送给夫人的璋一并交还使者。之后,国君将束纺交给使者,请他转交给他的国君,这一礼仪称为‘贿‘;又用币帛等物作为对享礼的回赠,这一礼仪称为‘礼‘。国君夫人派下大夫向使者回赠以笾、豆和酒。大夫向使者致送束帛等礼物。副使和随行人员也都各有馈赠。

送宾

国君亲往宾馆会见使者,对使者奉君命来向自己和夫人行聘享之礼,又问候各位大夫表示感谢,对使者即将归国表示送别之意。使者到朝上行三拜之礼,感谢国君的赐予。于是使者一行踏上归途,当日在近郊住宿。国君又派卿前往赠物送行,派下大夫向副使赠物送行,派士向使者的随行人员赠物送行。士要一直将使者一行送到国境。

复命告庙

使者回到本国近郊时,请郊人禀告国君,然后穿上朝服,举行禳祭后入城。使者将对方国君、卿大夫赠送的币帛陈列在治朝上,使者执圭面朝北而立,副使手执璋站在使者的侧。使者向国君复命,详尽禀告出使的经过。国君慰问使者、副使和随行人员,并一一赐以币帛。

使者在家的大门旁用束帛告庙仪式,告知庙主,出使归来,酬劳随行人员。副使回到自己家中,也要如此举行告庙仪式。

二、圣王贵勇敢强有力者

在儒家的礼仪中,行礼时间的长短有很大差别。礼越重,则礼节越复杂、行礼的时间越长。聘礼、射礼属于至大之礼,主要的礼节从天刚亮开始,差不多要到正午时才能结束。如此冗长的礼仪,一般的人来说,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强有德力者,没有超群的精神力量,就不可能坚持到底。

行礼的过程中,彼此敬酒,都只是象征性地喝一口,即使是口渴难当,也不会取饮;席上的肉都快晾干了,即使饥肠辘辘,也不会去吃;到日暮时分,别人都因疲倦而懈怠了,而行礼者依然庄敬、整肃,认真地履行着每一个仪节,因为他知道,君臣、父子、长幼之义就蕴藏在其中。

只有能自始至终地完成全部礼仪的人,才是德行强劲者。《聘义》说:‘此众人之所难,而君子行之,故谓之有行。有行之谓有义,有义之谓勇敢。‘

君子就是有德行之士,有德行的士行事必然处处得宜(此处的‘义‘是‘宜‘的意思),能把握分寸,临事果决勇敢。

《聘义》说有两种强有力的勇敢者,一种是将勇力用于私斗的勇敢者,实际上是危害社会的乱人,无足称道;另一种勇敢者,‘天下无事,则用之于礼义;天下有事,则用之于战胜‘;《聘义》说,后者才是古昔圣王所推崇的勇敢者。这样的勇敢者在战争年代能够为公义而战,而且有决战决胜的能力;在和平年代能奉行天子制定的重要礼仪,达到天下之大顺;‘外无敌,内顺治,此之谓盛德。故圣王之贵勇敢强有力如此也。‘

可见,聘礼、射礼等礼仪具有磨砺人的意志、激励人的精神的作用。儒家制礼,并要求人们时时习行,正是要使礼义潜移默化,造就君子。

三、圭璋与德

聘礼中最重要的礼物是玉器,如聘国君的圭、享国君的璧;聘国君夫人的璋、享国君夫人的琮等,其中又以圭最为重要。

古代用以朝见天子的圭有九寸长,下面有长度相等的托板。圭厚半寸,宽三寸,顶部左右各削去一寸半、呈锐角形;托板上用三种颜色横向画有六道圆圈,三种颜色的顺序是朱色、白色、苍色,朱色、白色、苍色。聘问诸侯用的圭,托板只有朱色和绿色两种颜色,圭和托板的长度都是八寸。这两种托板末端都有长一尺的丝带,上面为玄色,下面为纁色。

在出发前的告庙仪式之上,有司打开珍藏玉器的椟,取出圭,交给宰。宰将圭交给使者。使者捧圭聆听国君之命,并复述国君之命。然后接过璧、璋,最后,逐一仔细装入盒子,然后启程。使团入境、到达远郊和下榻宾馆后都要核验礼品。三次核验的重点是圭、璋等玉器,不仅要检查是否完好,还要取出擦拭。珍视的程度可以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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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聘义》记载,子贡对这样的现象非常不解,因而问孔子,为什么君子‘贵玉而贱碈‘(碈是与玉非常相似的石头)?是否因为碈多而玉少,物以稀为贵?孔子回答说,并不是因为碈多而贱之,玉少而贵之,而是因为玉的手感、观感、质地都有独特的优点;这些特点与君子所追求的品格非常相似:玉色温润而有光泽,很象仁;纹理缜密而坚硬,好比智;虽有棱角而不伤人,如同义;玉体垂之而下坠,似人的谦卑有礼;用物敲击它所发出的声音,开始时清扬远播,结束时嘎然而止,如儒家的为乐之法;瑕不掩瑜、瑜不掩瑕,与人的忠心外露相似;彩色见于外表,象人的信用没有隐掩;玉的白气,如虹贯日,好比是天;玉藏于山川,精气彻见于外,犹如地气;行聘礼使用圭璋时,不需要再加其它物品,恰如有德之人;天下之人都喜爱玉,好比万物离不开道。玉具有的仁、义、礼、智、乐、忠、信、天、地、德、道等十一种美好的品质,正是君子修身所要追求的目标,所以孔子说‘君子比德于玉‘,因而深深宝爱之。孔子引《诗经·秦风·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之语,说明诗人心目中的君子,温润如美玉。

中国与墨西哥、新西兰并称世界三大古玉产地。中国的玉材分布广泛,玉器制作源远流长。早在新石器时期,我国南北各地都已经能够制作精美的玉器,而且器型丰富多姿,出现了系列化的倾向。到了夏商周时期,玉器的制作工艺已经相当成熟。与墨西哥、新西兰不同的是,由于儒家赋予玉器以丰富的人文内涵,中国玉器就不再是仅供玩赏的工艺品,而成为了文人展示内心德行或价值趋向的特殊物品,进而形成了君子佩玉之风。中国与玉相关的成语相当之多,与琳琅满目的玉器相映成趣,形成了独特的中华玉文化(参阅拙著《文物精品与文化中国》第四讲:《良渚‘琮王‘与中国史前时代的玉文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至此,玉器在聘礼中的重要含义也就不难理解了。

四、还玉与重礼轻财

如前所述,出聘的使者在国君面前禀受圭璋是相当郑重的。行聘享礼时更是如此:有司启椟取圭,交给副使;副使恭敬地转授给正使;正使此时要‘袭‘。古代有‘裼(xi)袭礼‘,古人平时穿葛布衣或裘皮衣,外面要加一件称为‘裼‘的漂亮的罩衣,正式的礼服则穿在裼衣之外。在一般的礼仪中,行礼者的前襟不扣,并脱去左袖,意在露出里面的裼衣。在特别隆重的场合,则要扣好前襟,套上左袖,将裼衣遮掩住,这就是所谓的‘袭‘。使者此时即将向聘问国国君行聘享礼,所以要‘袭‘而执圭。由于礼仪的隆重,聘问国一方先要‘辞玉‘,以示谦虚、不敢当,然后才同意使者上堂行聘享之礼。国君受玉时也要‘袭‘,以示对圭的敬重。可见,聘礼的隆重主要是透过对圭璋的敬意来体现的。

国君受玉完毕,使者的主要任务似乎已经完成。但是,在使者即将归国之时,聘问国的国君派卿到使者的馆舍举行‘还玉‘的仪式,就是将先前接受的圭、璋原物奉还使者。使者‘袭‘而受圭,极其郑重。接着还璋,仪式与还圭一样。

人们不禁要问,国君既然已经收下圭璋,为什么又要送还呢?这一看似奇怪的现象,其实藏有很深的含义。试想,如果使者带去的玉器非常精美、数量十分之多,而作为主人的一方照单全收,则行礼双方的兴奋点就落在了礼品上,不仅有贪财之嫌,而且有违聘礼的本义。天子为了亲和诸侯,规定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使彼此以礼来相互勉励。诸侯能以礼相交,就会外不相侵,内不相陵。这就是天子引导诸侯的高妙之处。因此,聘礼的目的在于联络感情,而不在于礼物的厚薄。用圭璋行聘,正是希望彼此以德行相砥砺。如果带去的玉器太多,聘礼就成了以财物为主,礼的本意就会被淹没,势必有伤于德行。《聘礼》说:‘以圭璋聘,重礼也;已聘而还圭璋,此轻财而重礼之义也。诸侯相厉以轻财重礼,则民作让矣。‘一方面要用辞玉、受玉以及袭等等的礼仪来突出礼的规格和庄重,另一方面又要用还玉的方式来突出礼的人文趋向,防止礼因规格很高而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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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相聘问能重礼轻财,就是为天下作表率,人民就会崇尚礼让之风。这就是聘礼的制作之本义之一。

五、介绍而传命,敬之至也

‘介绍‘一词,在现代汉语中使用得非常广泛,一般指沟通双方的第三者的言语或行为,但很少有人知道,‘介绍‘原本是指古代礼仪中的一种传话方式。

古代公侯伯子男五等诸侯朝见天子或者诸侯相聘问,相见伊始,彼此之间有相当的距离,主、宾不能直接对话,而要通过站立在彼此之间的人来传话,客人一方传话者称为‘介‘,主人一方的传话者称为‘摈‘。主、宾之间的距离长短,依双方的地位而定,地位越尊,距离越远,中间的介也就越多。《聘义》说:‘上公七介、侯伯五介、子男三介。‘几位介都有专门的名称,居首者一人称‘上介‘;居中者或一人、或三人、或五人,均称为‘承介‘,承是承接的意思;居尾者称‘末介‘。摈也是如此,有上摈、承摈、末摈之别,只是人数比介要少些。摈、介的身份有尊卑之别,一般来说,上摈为卿,承摈为大夫,绍摈为士;介也是如此。

双方相见之初,各陈摈、介。宾要对主人说的话,先告知上介,上介传于承介,承介传于末介;末介再传于对方的上摈,上摈传于承摈,承摈传于末摈,末摈传于主人。主人的回话,则按照与此相反的顺序传达于来宾。这就是《聘义》所说的‘介绍而传命‘,‘绍‘是继续、承接的意思。《聘礼》中,使者行聘享之礼前,双方在庙门内各陈摈介,但行文相当简略,所以,我们必须作如上的说明,读者才能明白。

为什么双方说话要由介来绍而传之呢?这是古人表示敬意的一种方式。古人相接,不能直指对方姓名,那样是失礼的表现,而要称对方的表字,这样就能在谦远之中显示出尊敬;称对方为阁下、称天子为陛下等,都是同样的意思。《聘义》说:‘介绍而传命,君子于其所尊弗敢质,敬之至也。‘意思是说,君子对于尊者,不敢直面对话,因而用通过摈介传命的方式来表达备极敬重的心意。现代汉语中的‘介绍‘一词正是来源于此,并且残留着古意。

六、最早的外交礼仪程式

《聘礼》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外交礼仪规范的文本,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外交礼仪规范的文本。它确立了一系列外交礼仪的原则,展现了我国古代发达的礼仪文化的一个侧面,下面略举数端。

互利互惠

出访途中往往要经由其它国家,在到达其边境时不得随意闯入,而应该向边防管理者提出借道的申请,先征得对方同意,这是对它国领土和主权的尊重。过往国国君一般应该准予通行,并提供方便,向过境人员馈赠牛、羊、豕等食物以及牲口用的草料等必须的物品,然后派人带路,直到走出国境为止。过境者在入境之前则要起誓,保证遵守过往国的法令,决那么在到达其边境时不扰民。类似规定提供了外交活动中彼此尊重、互利互惠的关系的、可供操作的范式。

外交礼遇

使团是国家的代表,在出访时理应受到东道国的特别关照。例如,使团入境后,国君要派人到边境迎接,接着要派大夫前往行郊劳之礼,慰问风尘仆仆的客人;下榻以后,主人要提供客人三天洗一次头,五天洗一次澡的条件;要提供驻在期间所需的各种食物;邀请他们参观宗庙、宫殿等地,即所谓‘观国之光‘;回国前要为之准备旅途所需的各种食物。类似的规定,《聘礼》中触目皆是。

礼仪规范

外交是国与国的交往,处处涉及到国家的形象。在繁复的礼仪中先后出面的人物,其身份、举止、语言都要合于礼,《聘礼》中都给出了规范,使出访者有所遵循。

例如,聘享之礼,国君要亲自到庙门之内迎接使者,接受圭璋的仪式要在宗庙举行,北面拜贶,拜君命之辱,所以致敬也。为了表示自谦,出聘者不能在与自己身份相当的人的宗庙中下榻,而应该降一等,卿住在大夫的宗庙,大夫住在士的宗庙,士则住在工商之人的舍中。

馈赠使团成员的腥、饪、饩、米禾、刍薪等的数量,以及陈设时正鼎、陪鼎、笾豆、簠簋的位置、朝向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得随意摆放。

国君宴请使者,食礼一次,飨礼两次;宴请副使,则食礼一次、飨礼一次;使者和副使都要在次日到朝上拜谢国君。大夫宴请使者,飨礼一次、食礼一次。大夫宴请副使,则食礼、飨礼选其一就可以了。

限于篇幅,不再列举,有兴趣的读者可以阅读原文。《仪礼》记载的各种规范,成为我国古代外交礼仪的渊薮,被历代政府所沿用或根据社会的变迁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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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情而立文:丧服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讲话之十六

称情而立文:丧服(上)

大凡文化比较进步的民族,在亲人死亡时,都会用某种特定的形式来表达内心的哀痛。在我国古代的礼仪中,有‘礼莫重于丧‘之说。因为一般的礼仪一天或者几个时辰就结束了,而丧礼前后长达三年之久,而且仪节极为复杂,内涵也相当丰富。丧服制度是丧礼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古代宗法制度相为表里,是古代社会生活中非常突出的文化现象之一。《仪礼》有《丧服》一篇,是古代丧服制度的原典性文献,相传为子夏所传。《礼记》则有《杂记》、《丧服小记》、《大传》、《丧大记》、《问丧》、《服问》、《三年问》、《丧服四制》等篇讨论丧服的礼义。历代学者讨论丧服的著述可谓汗牛充栋,问题极形复杂,本文试作粗浅的介绍。

一、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亲属关系的确立

丧服制度的原则,《荀子·礼论》说是‘称情而立文‘,意思是说,丧服的节文是按照生者与死者的感情深浅来确立的,而感情的深浅是由彼此关系的亲疏决定的。

从理论上来说,一个家族的繁衍永远没有穷尽,因此,人的亲属系统总是在向上下、左右不断扩大。为着生活和管理的便利,需要划分家族。任何人与父亲、儿子的血缘关系都是最近,相处最为密切,恩情也最深。因此,古人将父、己、子三代作为家族的核心。以此为基点,通过两次往外扩展来确定家族的范围,这就是《礼记·丧服小记》所说的‘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三‘,指的就是父、己、子三代。由父亲往上推一代是祖父,由儿子向下推一代就是是孙子,经过这样一次扩展,亲属关系就由原来的三代延伸为祖、父、己、子、孙五代,这就是‘以三为五‘的意思。接着,再由祖、父、己、子、孙五代分别再向上、向下推两代,经过这一次扩展,亲属关系就延伸为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孙、曾孙、玄孙九代,这就是‘以五为九‘的意思。

为什么要将亲属关系扩展到九代呢?因为人一生中能够见到的直系亲属,向上数最多不过到高祖,向下数最多到玄孙,这是一个极限范围。以此为基础,旁系亲属从兄弟开始,可以有从父兄弟(与自己同祖父的兄弟)、从祖兄弟(与自己同曾祖的兄弟),最远只能到族兄弟(与自己同高祖的兄弟)。如此,上至高祖四代,下至玄孙四代,加上自身一代,一共九代,包括从父兄弟、从祖兄弟、族兄弟等在内,构成了习惯上说的九族,囊括了本宗家族的全部成员。

中国古代用九族划分家族的方法,至迟在宋代传就已传到朝鲜,并为朝野普遍接受,世世代代沿袭不废。为了更加简明,他们用‘寸‘

作为基本单位来表示家族之内的关系,对于我们理解亲疏关系有一定帮助,要点如下:

凡是父子直系相传的关系都是一寸。高祖与曾祖、曾祖与祖父、祖父与父亲,儿子与孙子、孙子与重孙、从孙与玄孙,彼此都是父子关系,所以都是一寸的关系。在宗法理论中,夫妇一体,所以夫妇之间没有‘寸‘的距离。一母所生的兄弟姐妹,彼此也没有‘寸‘的距离。因此,子女与母亲的关系同于父亲,都是一寸。

横向的关系都是两寸。父亲的兄弟属于旁系亲属,他们都要另立一宗,彼此的关系要比父子关系疏远,因此规定为两寸,如自己与堂兄弟、堂兄弟与再从兄弟、再从兄弟与三从兄弟,都是两寸的关系。

如此,在五服关系的座标上彼此的亲疏关系,只要说出寸数,就完全清楚了。如堂兄弟是二寸,从兄弟是四寸,再从兄弟是六寸,都是兄弟关系;与伯叔的关系用直系的寸数加上旁系的寸数,如叔叔是三寸,堂叔是五寸,从叔是七寸,都是单数。寸数越多,关系越疏。从高祖到玄孙,关系最远的是八寸,所以,韩国人常用‘同高祖八寸‘表示一个家族,图示如下:

高祖

1寸|

曾祖--曾祖兄

1寸|

祖--祖兄--祖堂兄

1寸|

父--叔伯--堂叔伯--从叔伯

1寸|

自己--堂兄弟--从兄弟--再从兄弟

1寸|

子--侄--堂侄--从侄

1寸|

孙--兄孙--堂兄孙

1寸|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220:16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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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孙-兄曾孙

1寸|

玄孙

这种方法在南北朝鲜至今仍在使用,我们在与他们交往时,常常可以听到他们直接用寸数来表示亲属关系。几年前,韩国岭南大学的一位教授在东北找到了他的一位失散多年的亲戚,回到北京后,他激动地告诉笔者:‘他是我的五寸叔父!‘五寸叔父是堂叔父,关系很近,所以他特别高兴。

二、上杀、下杀、旁杀:丧服等差的确立

如果凡是占一点亲的人死了都要服丧,则人生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服丧,这就很难有正常的生活,社会也就没法发展。因此,古人将服丧的范围限制在九族之内。

但是,九族之内的亲疏关系有很大差别。父、已、子三代最亲,而无论向上、向下还是向旁系,亲情关系都是越来越疏远,自己与祖父、孙子不仅在血缘上隔了一层,而且相处的时间一般也比父、子少,彼此的情感自然会递衰。与曾祖、高祖就更是如此了,甚至可能从未见过面,只是听父祖说起,情感自然会再度递衰。这种递衰的现象礼书称为‘减杀‘,‘杀‘(shai)是减少、减损的意思。

如前所述,礼的表现形式是与人的内心情感相一致的。在如此亲疏不同、恩情不一的家族中,自然不可能用同一种丧服。古人根据家族内亲情‘减杀‘的原则,制订了与之相对应的五种等次的丧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

直系向上,亲情逐代减杀,丧服的等级也由重到轻地下降,称为‘上杀‘,例如,为父亲服斩衰,为祖父母服不杖期,为曾祖父母、高祖父母服齐衰三月。

直系向下,亲情也逐代减杀,丧服的等级也由重到轻地下降,称为‘下杀‘,例如,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为嫡孙服不杖期,为曾孙、玄孙服缌麻。

同样,亲情向旁系亲属的减杀,称为‘旁杀‘,如为亲兄弟服齐衰不杖期,为从父兄弟服大功,为从祖兄弟服小功,为族兄弟服缌麻。

不同的亲属关系服不同的丧服,《礼论》说是‘称情而立文‘,是与不同的情感相适应的。上杀、下杀、旁杀的结果,函盖了人一生中所有的亲属,所以《礼记·丧服小记》说‘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五等丧服的范围,包括了高、曾、祖、父四代以内的所有亲属,最轻的丧服是缌麻,所以《礼记·大传》说:‘四世而缌,服之穷也。‘因此民间往往用‘五服‘来指代家族关系,用是否出了五服来衡量彼此是否属于同一个家族。那么,出了五服的远亲有丧事时,又应该如何处理呢?《大传》说有两条原则,一是‘五世袒免‘,就是说,五世之亲有丧事,不必为之服丧,只要在入殓、出殡时左袒、著免(wen,‘著免‘是在头上结一条一寸宽的丧带)就可以了;二是‘六世,亲属竭矣‘,到了六世,尽管彼此的先祖有亲缘关系,但亲属关系就此斩断,即使对方有丧事,也可以不作任何表示。可见,‘五世袒免‘是一种过渡性的丧饰。

三、五等丧服的十一小类

五等丧服,由重到轻依次为斩衰(cui)、齐(zi)衰、大功、小功、缌(si)麻,五服之内又有细分,一共有十一种服丧的情况,其名目和服丧对象大略如下。

斩衰是五等丧服中最重的一等。

1、斩衰三年。斩衰《礼记·丧服四制》说:‘其恩厚者其服重,故为父斩衰三年,以恩制者也。‘服斩衰的对象最少,在本宗内只限于子女为父亲、妻子为丈夫、父亲为嫡长子等少数几种情况。

齐衰是次于斩衰的丧等,根据亲疏的不同,有用杖(丧杖)与不用杖的区别,丧期也有长短,总共有四种情况:

2、齐衰三年。父卒为母,母为长子服。《丧服四制》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

子女对于父亲、母亲的恩爱是相同的,但在丧服上却有所不同,主要是出于‘家无二尊‘的考虑,实际上是为了突出父系的主体性。

3、齐衰杖期。父在为母、夫为妻服;丧服与齐衰三年全同,但丧期为期年(一年)。

4、齐衰不杖期。为祖父母,世、叔父母,兄弟等服之;与以上两种丧服的主要差别是

不杖。

5、齐衰三月。为曾祖父母等服之,庶人为国君也用此服。

大功

6、大功九月、七月。为从父兄弟、丈夫的祖父母等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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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功殇九月、七月。此服主要是为殇者而服。为子、女的长殇、中殇;兄弟之长殇、

中殇等服之。

(8)繐衰是一种特殊的丧服,诸侯之臣为天子服之。

小功

9、小功殇五月。为叔父之下殇、兄弟之下殇等服之。

10、小功五月。为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服之。

缌麻

11、缌麻三月。为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妻之父母、舅、甥、婿等外亲服之。

五服与九族以及外亲、妻亲(外亲和妻亲详见第六节)的关系非常复杂,因此,古人每每画为图表,以便查阅、记诵。长沙马王堆帛书中已经出现‘丧服图‘。在敦煌文书中也发现了依据唐代丧服制度而作的‘丧服图‘,但分为三图,比较复杂。现在我们将先秦时期的丧服关系简略列如下表。

高祖父母

(齐衰三月)

族曾祖父母

(缌麻)曾祖父母

(齐衰三月)

族祖父母

(缌麻)从祖

祖父母

(小功)祖父母

(不杖期)

外祖父母、

从母(小功)

族父母

(缌麻)从祖父母

(小功)世父母、叔父母

(不杖期)父

(斩衰三年)母:

父卒则为母(齐衰三年);

父在为母(杖期)从母昆弟、

舅、舅之子、

甥、(缌麻)

族昆弟

(缌麻)从祖昆弟

(小功)

从父昆弟

(大功)昆弟

(不杖期)

己妻

(杖期)妻之父母、(小功)

族昆弟之子

(缌麻)从父昆弟之子

(大功)昆弟之子

(不杖期)子:

长子(斩衰三年);众子(不杖期)嫡妇(大功);庶妇(小功)

从父昆弟之孙

(缌麻)昆弟之孙

(小功)孙:嫡孙

(不杖期);庶孙

(大功)

昆弟之曾孙

(缌麻)曾孙

(缌麻)

玄孙

(缌麻)

丧服简图

四、服术有六:确定丧服的原则

服丧的原则,以单个的家族为主体,但又不局限于该家族。家族不过是社会的一个细胞,细胞要存活,就要与其它细胞联系、与有机体联系。简单来说,一个家族不同辈份的人都要与异姓家族建立婚姻关系,既有娶进门的异姓,又有嫁出去的同姓。如此一进一出,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家族之间就建立了亲属关系,某些原本是本宗的人却成了异姓家族的人,许多人的身份起了变化,角色发生了转换。这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在丧服制度上必然要有所体现。此外,每个家族都在一定的行政区中生活,家族与社会的联系非常密切,因此,当诸如一国的行政首脑去世之后,各个家族如何为之服丧,也需要有相应的规定。

《礼记·大传》归纳了形形色色的丧服条例,认为其中贯穿着六种原则,称之为‘六术‘:‘服术有六:一曰亲亲,二曰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曰长幼,六曰从服。‘

‘亲亲‘是六术中最基本的原则,即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决定丧等。亲亲以父亲为首,次及于妻、子、伯叔等。亲亲的相关情况,已在上文作了介绍,此处不再复述。

‘尊尊‘,是指为没有血缘关系、但有社会地位的人服丧。尊尊以国君为首,次及于公卿、大夫等,意在确立君臣关系。为什么要为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服丧呢?根据儒家的理论,一个人的地位应该与德行相称,地位越高,德行也应该越高。国君等是社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肩负重大的责任,应该受到社会的尊敬。《丧服四制》说,平时要像尊敬父亲那样尊敬国君,君丧则要比照父丧服斩衰:‘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根据尊尊的原则,卿、大夫、士、百姓要为国君服丧,诸侯、卿、大夫要为天子服丧。

‘名‘,指异姓女子嫁到本族之后而形成的名分关系。例如伯母、叔母与自己并没有血缘关系,但她们通过婚姻,已经与伯伯、叔叔结为一体,又与自己的母亲平辈,因而有了‘母‘的名分,所以要为之服丧。对儿子的妻子、弟弟的妻子等也是如此。

‘出入‘,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女孩子出嫁与否,出嫁之前属于本家人,应该为之服正服;出嫁以后成了外家人,尽管还是本家的血统,但地位变轻了,因此丧服要降等。如姑、姊、妹尚未出嫁就已去世,应该为她服齐衰期年;如果出嫁之后才去世,就只能为之服大功九月;二是男孩过继给别人,成了他家的嗣子,身份发生了变化,本宗人为他服丧也要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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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幼‘,长幼是指成年或未成年。成年者是家族的正式成员,未成年者则是家族扶养的对象,因而丧服也有区别。古人称未成年(不满二十岁者)而死为‘殇‘,按照殇者的年龄大小,殇又分为三种:19-16岁为长殇,15-12岁为中殇,11-8岁为下殇。为殇者服丧称为‘殇服‘,殇服要降等,例如,为叔父应该服齐衰期年,但如果他是长殇或者中殇,就要降为大功九月;如果是下殇,就只能服小功五月。

未满8岁而死,称为‘无服之殇‘。无服之殇不穿丧服,仅仅哀哭之。哀哭的时间与实际年龄相应,就是将死者的年龄折合成月数,然后‘以日易月‘,生一月则哭一日。古礼,孩子生下来三个月才取名,如果是尚未取名就死去,则不必为之哀哭。

‘从服‘,从服的情况相当复杂,这里只介绍两种,一种是指彼此原本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但随从亲属或尊者而为之服丧,例如,儿子随母亲为外祖父母服丧,妻子随丈夫为丈夫的亲属服丧;另一种是彼此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只是由于君臣关系或其它间接的关系等连类而及的丧服,如臣下必须为国君服丧、而连带为国君的某些亲属服丧,又如妻子因为丈夫的关系、要为丈夫的国君服丧,等等,都属于从服。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讲话之十六

称情而立文:丧服(下)

四、丧服的精粗与轻重

从文献记载来看,至迟在春秋时期,丧服就已经在各国流行,先看《左传》中的两条记载。

《左传》僖公六年夏,中原诸侯攻打郑国。楚国为了救援郑国而包围了许国。到冬天,诸侯国屈服,遂由蔡穆侯带着许僖公前往武城去见楚王。许僖公双手反绑,嘴里衔着玉璧,以必死的罪犯自居,士用车载着棺材,大夫都‘衰绖‘。相传武王克商时,微子就是用这样的方式去见武王而得到赦免,所以许僖公仿微子故事。

鲁僖公十五年,秦晋韩原之战,晋侯的戎马陷于泥淖,秦穆公俘虏了晋惠公,准备回国后用他祭祀上帝。秦穆公的夫人穆姬是晋惠公的姐姐,闻知此事,便带着太子罃、儿子弘和女儿简璧,登上搭好的高台,踩着上面的柴薪,派使者免冠束发‘衰绖‘去迎接秦伯,要挟说:如果要处死晋惠公,自己立即就死!秦穆公只得作罢。

以上两条记载中的‘衰绖‘,都是指丧服。为什么要把丧服称为衰绖呢?这要从古代的服饰制度讲起。

古人称上衣为‘衣‘,下衣为‘裳‘。丧服上衣的前襟缝有一块称为‘衰‘的布条,所以,通常又用‘衰‘来指代丧服。‘绖‘是用麻绳做的带子,有首绖和腰绖之别。古代男子戴冠,围在丧冠之外的称为首绖。古人平时穿衣,腰间有大带和革带。大带用来束衣,革带是用皮革做的,用来系挂小刀等物件。穿丧服时大带和革带都不用,而是另外用两条麻绳代替,其中一条苴麻(或牡麻)制作,称为腰绖;另外一条称为绞带。腰绖象大带,绞带象革带。古代男子重首,女子重腰,故尤其看重绖。绖是最重要的丧饰之一,所以,《左传》每每‘衰‘、‘绖‘连用以指代丧服,也就不奇怪了。

丧服的功能之一,是要体现丧等的轻重。为不同亲属关系的死者服丧,丧服质料的精粗、制作的方法都有差别,服丧者与死者的亲疏关系,只要看看丧服就可以一目了然。

丧服的等差有多种表现方式,一是制作方法的繁简。如斩衰之服的布料用刀斩断后,不再缝边,故名斩衰裳。因为孝子骤然遭遇大丧,哀痛欲绝,无心修饰,丧服的制作,当然处处从简。齐衰是次一等的丧服,哀痛之心稍减,所以衰裳的边缘就缉了边,显得比较整齐,故名。余可类推。

二是布料的精粗。古人织布,标准幅宽为二尺二寸。古人用‘升‘表示布的精粗,一升为八十缕,就是八十根经线。在同样的幅宽之内,线缕的数量越少,布料就显得越稀疏;反之,就越精细。古人日常所用的衣料为十六升,即在二尺二寸的幅宽内,排列有1280缕经线。丧服用布,因丧等的不同,升数有很大差别。丧越重则布料越粗疏,这也是与丧家心情的哀痛程度相一致的。就五等丧服的正服而言,斩衰为三升,齐衰为四升,繐衰为四升半,大功殇为七升,大功成人为八升,小功为十一升,缌麻为十四升半(一说为七升半)。缌麻的升数与日常布料已经非常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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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加工程度的深浅。古人加工麻类植物,先剥去表皮层,再撕分韧皮层,使之成为条形纺材;再用浸泡、捶打等方法脱去表面的胶,使纤维分散而柔软;然后再漂白、纺成麻线,用来织布。斩衰和齐衰服的麻缕都只经过简单的加工,所以颜色粗恶。大功丧服,‘大‘是大略的意思,‘功‘指人工,大功布经过粗略捶打和水洗后,除去杂质并脱胶,纤维比较柔和,但颜色不太白。小功布则是在大功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工,使麻纤维显得更白。将麻线加工得细如丝线叫‘缌‘,缌麻之布的脱胶,做得比大功和小功之布更加仔细。

与丧服配合使用的还有丧杖。上古时代的杖,原本是有爵位者使用的。在丧礼中,杖成为专门的丧具,但并非服丧者都可以使用,而主要限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丧主,丧杖具有表示其在丧家中的身份的作用;二是年老体衰或有病之人体力不支,需要借助于杖来支撑,具有‘扶病‘的作用。未成年的儿童不用杖,因为他们年龄小,还不太懂得丧失亲人的痛苦,不会因哀伤而致病。丧杖有竹杖和桐杖之别。为父亲服丧用竹杖;为母亲服丧用桐杖,就是用桐木削成的杖。丧杖的高度与心齐平,竹根一端朝下,高度与心齐平。

此外,在不同的丧等中,丧服的帽、缨带、鞋等的样式、质地等也各有区别,因过于琐碎,恕不赘述。

五、丧期的加隆与减杀

为至亲服丧,原本都以期年为断限而除服,这就是礼书上说的‘至亲以期断‘。因为自然界的循环是以一年作为周期的。一年中包含了四季,恰好是自然界万物代谢的一个轮回,人类生死的道理与万物相通,所以在确定丧服期限时,就比照了这一原则。既然如此,为什么又会有三年之丧呢?《荀子·礼论》解释道:‘加隆焉,案使倍之,故再期也。‘意思是说,父亲是一家之主,为父亲服丧应该重于母亲,服丧的时间也应该‘加隆‘,于是将为母亲服期年之丧的时间‘倍之‘,变成‘再期‘,就是两个‘期年‘,然后再增加一个月,变成二十五个月,跨了三个年头。所以,通常所说的三年之丧,实际上是二十五个月(一说二十七个月)。

关于三年之丧的来历,儒家还有另外一种解释,那就是为了回报至亲的养育之恩。春秋时期,纲纪松弛,道德沦丧,表现在丧服问题上就是追求短丧,不愿将三年之丧服完。据《公羊传》记载,鲁哀公五年秋九月,齐景公去世,可是次年秋七月,丧期尚未过半,就‘除景公丧‘,全无哀敬之心。普通人也有这种情况,《论语·阳货》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宰我对孔子说:‘三年之丧时间太长,一年即可,因为旧谷吃完了,新谷已经上来;钻木取火用的木头每季不同,一年也就轮了个遍;所以一年就可以了。‘孔子反问他:‘父母死了仅仅一年,你就象常人那样*米,穿有文彩的衣服,于心可安?‘宰我说:‘心安。‘孔子说:‘君子居丧期间,总是口不甘味,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既然你觉得心安,那你就这么办吧!‘宰我出去后。孔子生气地批评宰我‘不仁‘,说孩子生下之后,要精心抚养三年才能离开父母之怀。所以天下人都奉行三年之丧,为的是报答父母之恩。宰我这样的人,‘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顺便要提及的是,对于子女而言,父母之恩没有高低。《礼记·丧服四制》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意思是说,用侍奉父亲之道去侍奉母亲,恩爱是相同的。既然如此,为何为父亲服斩衰三年,为母亲只能服齐衰一年呢?《丧服四制》解释说:‘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尊,以一治之也。故父在为母齐衰期者,见无二尊也。‘可见,只要父亲尚健在,就只能为母亲服期年之丧,是为了突出父亲的家长地位。但为了顾及子女的哀思,期年之后可以‘心丧‘,直至三年期满。如果父亲先去世,那么可以为母亲服‘齐衰三年之丧‘,丧期与父亲相同,但丧等为‘齐衰‘,依然与斩衰有别。到了唐代武则天时,规定父母之丧一律为三年。

那么,为什么又会有九月、六月和三月的丧期呢?《荀子·礼论》解释道,那是因为死者不如父母亲的缘故。最初规定丧等轻的服半年,称为‘功服‘。为了进一步区分亲疏,又将功服分为大功和小功:相等相对重一些的,就在服丧六个月的基础上加一季,成为大功九月。丧服相对轻一些的则在服丧六个月的基础上减少一季,成为缌麻三月。丧等居中的称为小功,六个月。可见,丧期的长短,是依据了岁月和季节的转换,是取法于天道而制定的,所以《荀子·礼论》说:‘上取象于天,下取象于地,中取则于人,人所以群居和一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也,古今之所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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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是,在服丧的过程中,有些丧等需要在葬后改穿比较轻的丧服,礼书称为‘受服‘。一般来说,受服的现象一般出现在丧期比较长的丧等中。由于丧等比较重,服丧的时间漫长,哀思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递减,逐步向正常生活过渡,为了比较自然地脱丧,所以需要变换轻的丧服。如斩衰三年之丧,丧服为三升布;到了既虞卒哭(详见下一章《丧礼》),就改穿六升布的丧服;再如齐衰之丧,丧服为四升布,受服时改穿七升布的丧服;又如大功九月之丧,在服三月之后改服小功衰。而时间较短的丧服,一般穿到脱丧,中间不受服。如为曾祖父母、庶人为国君,丧期都只有三个月,故丧服自始至终不变,但是,中间往往采用除去某种丧饰的步骤,来向最终脱丧过渡,在此就不细谈了。

六、宗亲、外亲与妻亲

在一个大家族中,有直接血缘关系的本宗亲戚称为‘宗亲‘,宗亲者同姓。某些原本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的外姓人,因为婚姻的系联而成为家族成员,如母亲和妻子。母亲和妻子的本宗亲戚也由此成为了自家的亲戚。但是,由于他们不是同姓,所以都不得进入自家的本宗之列,而分别称为外亲、妻亲。

外亲包括母亲的本宗亲戚,如母亲的父母、兄弟、姊妹等。此外,姑、姊妹是本宗亲戚,但他们的子女随其父之姓,因而也属于外亲。

凡是宗亲,一律纳入服丧的范围,通常用正常的丧等。而外姓亲戚不然,只有少量的人可以进入服丧范围,丧等也都压低。

为外亲服丧,母家的亲戚只有以下几种:一是母亲的父母,即外祖父母;二是母亲的兄弟姊妹,即舅舅和姨妈;三是舅舅、姨妈的儿子。本宗的女性外嫁,只有姑妈的儿子应该服丧。外亲的丧等都比较低,为外祖父母只服大功,为舅舅和姨妈服小功,为舅舅、姨妈、姑妈的儿子服缌麻。

妻亲的服丧对象就更小了,仅仅是妻子的父母,即岳父母,丧等仅为缌麻。反过来,岳父母也只为女婿和外孙服缌麻。

之所以出现上述内外有别的丧服规则,主要是由宗法制度决定的。宗法制度以男性世系为主体,而外亲和妻亲是依附于本宗的。如果三者混同不别,一律与宗亲同等对待,则服丧的对象和时间将增加三倍,不仅宗法体系将不复存在,而且人们服丧的次数和时间将大大增加。所以,严加区别,分清主从,不仅有利于维护宗法制度,而且能够减省人们耗费在服丧上的精力和时间。

前面我们谈到韩国人用‘寸‘表示亲属关系时,说的是本宗的亲属。韩国人对于外亲、妻亲系统的亲属也是严加区别的,方法是在寸数之前加区别字,如‘外三寸‘、‘外五寸‘等。同样,妻族的亲属则在寸数前面加上‘妻‘字,如‘妻三寸‘、‘妻五寸‘等。可见,尽管由于婚姻关系而成为一家人,但本宗和非本宗的区别依然存在。

七、恩服与义服

丧服有‘恩服‘与‘义服‘之别。恩服是为有血亲之恩的亲属所服的丧服,前面已经谈及;义服则是为某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所服的丧服,典型的例子是为国君服丧。其原因何在?让我们来看看儒家的解释。

《荀子·礼论》说,国君是‘治辨之主‘,‘文理之原‘,治理国家,使得法理条贯,其本原在于国君。因此,群臣尽忠敬之心,‘相率而致隆之‘,就是用最隆重的丧礼来悼念他,就是理所当然的事。《礼论》引《诗·大雅·泂酌》加以申述。《泂酌》是歌颂周王或诸侯爱护人民的诗篇,《诗》中说‘恺悌君子,民之父母‘,意思是说,和乐平易的君子啊,就像人民的父母一样!因为父亲能把孩子生下来,却未必有能力抚养他;母亲能哺育他,却未必能教诲他。而一国之君,不仅能给他俸禄,而且能教诲他。可见,国君对臣子,兼有父母之恩,用三年之丧来报答他,难道过分吗?

《礼记·丧服四制》则从‘义‘的角度来论说:‘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故为君亦斩衰三年,以义制者也。‘意思是说,用侍奉父亲之道来侍奉君,其恭敬的心情是等同的。贵其所当贵,尊其所当尊,就是最大的义了。所以,臣子为诸侯、天子服斩衰三年,就是根据‘义‘来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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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献看,最初只是臣子为国君、天子服丧,后来,随着君王权威的提高,君丧逐渐成为每位普通百姓都要为之服丧的国丧、大丧。

朋友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有同道之恩,如果发生丧事,前往吊唁时,不穿丧服,只要将系上缌麻之服的首绖和腰绖即可,而且吊唁结束之后就可以除去。

如果有人客死他乡,周围没有亲人可以为之主丧,怎么办呢?这时,他的朋友应该起来负责将他的遗体护送回故乡。这位朋友不是他的血亲,但又不能穿平常的衣服料理丧事,礼书上规定了一种权变的办法:先袒免(wen),就是袒露左臂,再用一条一寸宽的麻带从颈后向前额绕去,然后再往回绕到发髻处打结,此外,再系上朋友吊唁用的首绖和腰绖。一旦将遗体运回故乡,丧事就由死者的亲属接管,护送着就可以除去丧饰。

八、服丧期间必须坚守的原则

古人很看重人在服丧期间的表现,以此来判断人的情感的真假,以及德行的高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记载了这样一件事。鲁襄公卒,鲁襄公之妾敬归的妹妹齐归的儿子公子裯被立为国君,也就是鲁昭公。由于他是庶出,既非嫡子,又非长子,德行也不好,襄公死了,他‘居丧而不哀,在戚而有嘉容‘,本应哀戚,却有喜色,所以大臣穆叔极力反对他继位。昭公当时已经十九岁,而童心不减,在安葬襄公之日,依然嬉戏如常,以致将丧服弄脏,‘三易衰,衰衽如故衰‘,一连换了三次丧服,而衣襟还是脏得像旧的一样,‘君子是以知其不能终也‘,认为从他在丧期中的表现,就可以断定他不得善终。

《礼记·檀弓下》也记载了一个故事。晋国的大夫智悼子(即荀盈)死了,还没有埋葬,晋平公就喝起酒来,还让乐师师旷和近臣李调陪饮,鼓钟助兴。杜蒉听说后,直接进入寝门,走上堂,舀了一杯酒命令师旷喝,又舀了一杯酒让李调喝,然后自己喝了一杯,什么也不说就下堂了。晋平公感到奇怪,把他喊了回来,问他刚才的举止是什么意思?杜蒉说:纣王死于甲子日,夏桀在乙卯日被流放,后来的君王都把甲子、乙卯作为忌日,不敢奏乐。如今,您的大臣智悼子的灵柩尚未安葬,这种悲痛要比甲子、乙卯之日大得多,您却饮酒作乐。师旷身为晋国的乐师,居然没有提醒国君,所以,我让他喝罚酒。李调是国君的近臣,竟为了酒食而忘了国君的过错,所以,我也让他喝罚酒。晋平公问杜篑:为什么你自己也喝酒呢?杜篑说:我不过是执掌膳食的宰夫,却超越职权,过问起国君的过失,所以也要受罚。于是,杜篑洗了酒爵,舀了酒,高高举起。晋平公十分惭愧,对左右的侍者说:将来我死了,一定不要废了这个酒爵,要永远记住杜篑的劝戒。这个故事说的是,君臣之间在丧期如果不能体现出应有的情分,君臣关系就会不正常。到南宋时,国君甚至不出席朝廷重臣的丧礼,朱熹认为这不仅是君臣感情淡漠的表现,而且是国家衰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失亲之痛,发自内心,丧服是为了体现内心悲伤而制定的,丧期的长短是由生这与死者的恩情决定的。因此,在服丧期间,应该时时追思死者对自己的恩情,为失去至亲骨肉而哀伤不已,那里会有心情去享用酒肉美食、欣赏音乐舞蹈,更不会有男女之欢。所以,在古代社会,凡是居丧期间有饮酒作乐、生儿子等行为的,都会被视为丧失人性、不知亲情的禽兽之行,为社会所不齿,甚至受到官府的制裁。有关的记载,史不绝书,此不赘引。

九、丧服制度在海外的孓遗

中国的丧服制度传入朝鲜半岛后,在当地普遍遵行。时至今日,由于西方宗教与文化的强劲进入,以及由于工业经济下的人们生活节奏大大加快,在韩国的城市里已经很少看到身穿丧服的人。但在传统文化的积淀比较深厚的韩国农村,特别是在某些世家大族中,丧服制度还比较完整地保留着。1998年初,韩国庆尚北道清道有一位年逾九旬的老人去世,他的子孙和弟子决定为他举行‘儒林葬‘,即地道的儒家葬礼,实际上是《朱子家礼》中的丧葬礼仪。笔者前往考察时发现,死者的几位儿子都身着斩衰的丧服,据说布料是用专门从中国进口的麻做的;丧服的边缘都不缝边,可以看到刀斩的痕迹;丧服的下衣还上衣的衰、负版等丧饰,以及丧冠的样式等等与中国古代礼书所记载的完全一样;首绖和腰绖用颜色十分粗恶的麻绳搓成。由于死者已是九十高龄,家族中五代同堂,服丧者有上百人之多,不同亲属关系的亲戚,根据五等丧服服丧,衣服的颜色、精粗等判然有别。整个丧礼,严格按照《朱子家礼》的仪节进行。据说,由于工业化的飞速发展,即使在韩国能这样按照古礼办丧事的人家也已经越来越少了,所以前往观礼的专家学者、摄影爱好者、民俗研究者以及电视台的记者等竟有几百人之多。在远离中国的地方看到千年之前传播而来的、如同活化石的丧礼,令人唏嘘不已。

时移势易,丧服制度无论祖国大陆,就是在海外的华人世界中也早已不存在,但丧服关系的称呼却依然在台湾报纸的‘讣闻‘中使用着,这似乎并不奇怪。令人吃惊的是,远在南洋的菲律宾群岛,居然也可以看到相同的‘讣闻‘。2002年,笔者到菲律宾参加学术会议期间,翻阅当地的华人报刊,发现有一版内容全部是讣闻,内中不乏有沿用古代丧服关系称呼的,这里略举两例。其中一条讣文说,某夫妇不幸丧子,丧家将于某月某日在某教堂举行丧礼,敬请亲友参加云云,丧主夫妇的署名前有‘反服‘二字。意思很清楚,按照一般的规律,本当儿子为父母服丧,如今白发人送黑发人,父母反过来为儿子服丧。

另一条讣文说,某君不幸丧‘德配‘(配偶),将于某时在某地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云云。讣文的末尾署为:‘杖期夫某某。‘这种称谓的含义,目前内地已经很少有人能明白了。按照《仪礼》丧服制度的规定,妻子死,丈夫为之服期年之丧,期年之丧又有‘用杖‘和‘不用杖‘的区别。根据东汉经学家郑玄的解释,如果丧主的父母亲尚健在,那么,丧主服丧时就不能用丧杖;反之,就可以用杖。这位丧主自称‘杖期夫‘,可知其父母已经故去,当是中年或老年丧偶。仅此两例可见,尽管在菲律宾社会已经没有了持丧杖、服齐衰之服的做法,甚至丧礼借用教堂举行,但中华两千多年来的文化积淀,依然深深地存在于海外的华人的血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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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奉逝者的魂魄:士丧礼

中国古代礼仪文明之十七

侍奉逝者的魂魄:士丧礼

如何处理亲人的遗体,是人类社会的重要文化现象之一,这在宗教团体中表现尤盛。无论是佛教、伊斯兰教、还是基督教,都有相当复杂的丧礼,从而显示出不同的文化观。儒学不是宗教,儒家丧礼最鲜明的特色是处处体现出生者对于死者的温情。

由于文献阙佚,先秦丧礼的全貌已经无法考索。所幸的是,《仪礼》一书记载了诸侯之士为父母、妻子、长子所行丧礼的详细过程。由于丧礼仪节复杂,篇帙繁重,故《仪礼》的编撰者分之为两篇,上篇为《士丧礼》,下篇为《既夕礼》。《士丧礼》从死者新亡起,至卜择葬日止,都是在未启殡以前的事,主要仪节有招魂、报丧、设奠、沐浴、饭含、袭尸、小敛、大敛、朝夕哭、筮宅、卜葬日等,下面扼要介绍。为了叙述的方便,某些仪节作了归并。

一、寿终正寝

《士丧礼》的第一句话是‘死于适室‘。适室就是适寝之室,通常称为正寝。古代从天子到士的居室,都有正寝和燕寝。燕寝是平常居住的地方,正寝不然,《礼记·檀弓》说:‘君子非致斋也,非疾也,不昼夜居于内。‘这里的‘内‘,是指正寝;可见正寝只有斋戒和生病时才用。古人认为,正寝是正性情的地方,人必须死在正处,所以,自古有‘寿终正寝‘之说。天子、诸侯的正寝称为路寝,《春秋》宣公十八年,‘公薨于路寝‘,正是说鲁宣公死于正寝。正寝在堂后,朝南。南墙的左面是‘户‘(古人称单扇的门为户),右面是牖(you,窗户)。

二、复

判断病人是否咽气的方法,《礼记·丧大记》说是‘属纩以俟绝气‘。‘纩‘(kuang)是一种极其轻薄的丝絮,放在病人的鼻孔前,只要一息尚存,纩就会飘动。如果纩纹丝不动,表示已经气绝,家属最害怕的事已经发生!但是,亲人们不能接受,希望奇迹能够出现。复是招魂的意思。古人认为,人的生命由魂和魄组成,魂是灵魂,是一种精气;魄是躯体,是魂的寄寓之处。灵魂附著在体魄中,则生命存在;灵魂如果离开了体魄,人就会昏迷或者死亡。古人认为,人刚死的时候,魂气离开体魄不远,大声呼喊,或许能让它回复于体魄之中,使生命重新存在,楚辞中的《招魂》正有此意。因此,丧礼中把招魂的仪节称为‘复‘。

复的程序是,命令一人担任‘复者‘(意思是招魂者),找出一套死者生前穿过的、并且能代表死者身份的衣服,--对于士来说,就是爵弁服;把衣和裳缀连在一起。复者将它搭在左肩上,衣领插入自己的衣带内固定,然后登上屋脊,面朝北拉长声音呼喊道:‘噢--某人回来吧!‘如果死者是男子,就喊他的名;如果是女子,就喊她的字。连喊三遍,然后将衣服从屋前扔下,堂下的人随即将衣服拿进屋,覆盖在死者身上,希冀魂能回复于体魄。

人死不能复生,复的仪节几乎不可能带来奇迹,但复的仪节体现人死之初,家属不能接受现实,不愿马上就把亲人当死者来对待的至爱之情。所以,《礼记·檀弓》说:‘复,尽爱之道也。‘

三、奠

在当今的追悼会上,亲友致送的花圈正中都写着一个‘奠‘字,这是什么意思?恐怕已经很少有人能说清楚了。

古代丧礼包含两大理路,一是对死者遗体(魄)的处理,二是对死者精神(魂)的处理。从下文的沐浴、梳洗,一直到埋葬棺柩,都是对遗体的处理;而此时开始的奠祭,则是奉事死者精神的开始。什么是奠祭呢?上古时期,人们将器物放在地上叫‘奠‘。丧礼中把作为酒食等祭品放在地上的祭祀称为奠祭,或者径称‘奠‘。为什么要用这种形式祭祀呢?原因有三,第一,古人认为,尽管死者的灵魂已经离开体魄,但灵魂依然要享食,只要亲人摆上酒食,灵魂就会来附,所以供品就是鬼神的凭依之处;第二,丧家遽逢大丧,哀痛欲绝,不免诸事仓促,所以祭祀的仪式也就因陋就简;第三,古人以死者为鬼神,正式祭祀鬼神要立‘尸‘,尸由未成年的孩子担任,在祭祀时代表受祭者。但死者新亡,家属一时不能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不忍心马上就用鬼神之礼祭祀,所以把死者生前食用过的酒食端来,放在死者的右侧,含有依然侍奉他进餐的意思。

作者:溪山琴况2005-8-1220:19回复此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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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把从始死到棺柩落葬之前的祭祀统称为‘奠‘。治丧期间,凡是有新的仪节,或者遇有特殊的日子,都要举行奠祭,所以有始死奠、小殓奠、大殓奠、朝夕哭奠、朔月奠、荐新奠、迁柩朝庙奠、祖奠、大遣奠等等的名目,下面择要介绍。

小敛奠是小敛时在室内进行的奠祭,祭品是醴酒、脯醢和牲肉。牲肉放在俎上,俎的两端是牲的左右两髀,内侧是左右两肩,再向内是两胁,带有脊骨的肺放在最中间,牲肉都倒扣着放,骨的根部都朝前。

大敛奠是大敛时进行的奠祭。祭席设在室内西南角,席面朝东。俎上的食物,鱼头朝左,鳍朝前,一共三列,每列三条鱼;腊肉的骨根朝前。在席前设豆,最右边是盛菹的豆,左边是盛肉酱的豆,菹豆南边是盛栗脯的笾,栗东边是盛干肉的豆。豚俎在豆的东边,再往东是鱼俎。腊肉单独放在两俎的北边,醴、酒放在栗笾之南。

朔奠或称朔月奠,是大敛后如果适逢朔(初一)而举行的祭祀。祭品是一只小猪、鱼和风干的兔肉,都放在俎上,此外还有醴、酒、菹、醢、黍、稷等。陈设的位置是:盛肉酱的豆在北、盛菹的豆在南,豚俎在两豆之东,鱼俎又在其东,腊肉单独放在俎豆之北。盛黍稷的敦放在大敛时放笾的位置。醴、酒的位置与大敛时一样。牲肉上用巾遮盖。

现代社会的火化相当于古代的落葬,追悼会一般在火化之前进行。生者将花圈放在死者遗体的周围,上面写着‘奠‘字,正是古代奠祭的孓遗。

四、哭位。

家中发生丧事,往往会乱成一团,如此,不仅会使丧事无法顺利进行,而且族人与死者的亲疏、上下、内外关系完全被淹没,丧礼的原则也就难以体现。因此,必须规定不同身份的服丧者的哭泣之位。

尸体放在在室内南墙的窗下,头朝南、足朝北。丧主的哭位在尸床的东侧,丧主之妻在尸床西侧,与丧主夹床相对;两人都坐着。丧主的庶兄弟都站在他身后,面朝西;妾和众子孙站在尸床西侧,面朝东。他们都是大功以上的亲戚。小功以下亲戚的哭位分两处:妇人都站在室户之外的堂上,因为妇人的活动范围是在堂上和房,连送客人都不下堂;男子站在堂下,因为他们的活动范围是在堂下与门;但不管站在堂上还是堂下,都面朝北向着尸床。显而易见,哭位的安排,是依照内外、亲疏的原则安排的。

五、报丧和吊唁

在当今,我国每逢国家领导人逝世,都要向国内外发‘讣告‘。在港澳台和海外华人世界里,丧家也一般要在报刊上发‘讣闻‘向亲友报丧,这些都是古代丧礼的遗风。

丧事的第一天,丧主首先要向国君报丧。死者有士的身份,是国君的臣下,犹如国君的股肱耳目,彼此有恩情。因此,国君得悉噩耗后,随即派一位士前往丧家吊唁。作为国君委派的代表,士要向丧家致哀悼之意。此外,国君还要另外派人致送助丧的物品。丧家要按照丧礼的要求治丧,必然会有家中没有或者一时来不及备办的物品,因而特别需要周围的帮助。身份越高,需要的丧具也就越复杂。先秦时期,一国有君丧,天子和诸侯都要来助丧,《左传》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谷梁传》解释说:‘乘马曰赗,衣衾曰襚,贝玉曰含,钱财曰赙。‘

吊唁是与死者的告别,是表达内心情意的最后机会。《颜氏家训·风操》记载,南北朝时期的江南,生活在同一城邑的好朋友,闻丧而三日之内不去吊唁,丧家就会与之绝交,日后即使路上相遇,也是回避而不打照面,‘怨其不己悯也‘。因有它故或者路远不能前往吊唁者,可以用书信致哀并说明情况,‘无书亦如之‘,连书信也没有者,也与之绝交。

六、沐浴饭含袭

有司用煮过的淘米水为死者洗头,梳理头发,再用巾拭干水。接着,用巾为死者澡身,再用浴衣将身上的水拭干。然后为死者剪指甲,理顺胡须,就像平时为主人所做的那样。最后用丝带为死者束发,插上发笄,穿上贴身的衣服。

接着要在死者口中放米和贝,这一仪节称为‘饭含‘。丧主在床边坐下,用角匙从敦中取米,放入死者口内的右侧,放三匙,再加一枚贝。接着,用同样的方法在口中间和左侧放米、贝。然后再往口内放米,直至填满口腔。饭含的仪节,表达了子女不忍心让亲人空着嘴离开人世的心情,所以《礼记·檀弓下》说:‘饭用米贝,弗忍虚也。‘饭含是身后得到奉养的表现,《战国策·赵策三》说‘邹鲁之臣生不得事养,死则不得饭含‘,正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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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是沐浴、饭含之后为死者设掩和幎目、穿鞋衣,直至加冒等等一系列仪节的总称。为了入殓的方便,死者不能戴生前的帽子,于是用一块称为‘掩‘的布覆盖在死者的头顶,然后将布的两端撕开,分别向前面的颐下与脑后的颈部打结。死者的两耳用丝绵填塞。然后用一块称为‘幎目‘的布覆盖在死者面部,将丝带向脑后系结。最后为死者穿鞋,鞋带结在足面上,再用剩余的带子将两只鞋的鞋带孔穿结在一起,以免死者的双足分开。紧接着为死者穿衣服,一共三套,贴身的衣服不在此数。然后,在三套衣之外结以大带,又将手板插入带内,在死者的右手拇指套上扳指,带子系在手腕处,在拇指根打结;再在左手缠绕一块称为‘握‘的布,其丝带与扳指的丝带相连结;再用‘冒‘(尸套)将尸体装入,冒分上下两截,先用下截从脚下往上套,再用上截从头部往下套。最后用衾被覆盖。

七、为铭和设重

家中发生丧事,丧家需要让过往的人周知,于是将其死者前所用的旗旌插在堂的西阶上,这就是‘为铭‘。如果死者生前是没有资格建旗的不命之士,就用一块一尺长的黑布,下面缀以二尺长的赤色的布,宽都是三寸;在下端赤色的布上写上:‘某氏某人之柩。‘旗杆长度为三尺。笔者在韩国访问时,曾见到某一店家门上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丧中‘,屋檐下则悬挂着一个韩式的方形灯笼,灯笼的上下两截用了蓝、白两种颜色,应当就是古代丧礼中‘铭‘的一种变化形式。

沐浴、穿衣完毕,要为死者‘设重‘。按照丧礼的规定,要到棺柩落葬之后,才可以为他做‘木主‘,也就是通常说的牌位。作为过渡,此时要在庭中立一根称为‘重‘的木柱,意思是让死者的灵魂有一个比较固定的依附之处。重的形制是,先在上端斫削再凿眼,然后插入一根稍细的木棍,然后再两端各悬挂一个鬲,鬲口用粗布盖住,鬲中是用饭含剩余的米熬成的粥。于是用苇席将重木和鬲掩卷起来,然后用竹篾索缚住。

由于死者已经装进尸袋,死者的面貌已经看不到,为了彰显行将出现的棺柩的身份,有司要将放在西阶上的铭插在重木上。

八、小敛

小敛是死后第二天中最重要的仪节,主要内容是为死者穿衣、加衾,地点依然是适室之内。

小敛时应该穿多少套衣服,因死者的身份的高低而有不同的规定,士为十九套。士平时穿的衣服,不过是爵弁服、皮弁服、褖衣等几种,这时一定要凑满十九套。含义何在呢?郑玄说是‘法天地之终数‘,古人认为天数一、地数二,依次往下数,最终是天九、地十;人死在天地之间,所以小敛的衣服要取天地的终数。前面说过,尸体经过‘袭‘之后,已经装入尸袋,实际上已经无法再为死者穿衣了。所以,小敛的所谓穿衣,实际上是将衣服裹在尸袋上下。为了保持外形的整齐,死者两肩上方的空虚处要用卷好的衣服填满。最后,要用布带捆扎,使之牢固。捆扎的布带是‘横三缩一‘,即横向三条,纵向一条。

小敛完毕,丧主、丧主之妇在尸床两侧抚尸,顿足痛哭。由于此时还没有成服,而丧事已经开始,故不得不采取一些权宜的措施:丧主用麻挽发,袒露左臂,丧主的庶兄弟等用布束发,去冠戴免,妇人们麻与发合结。

接着,士抬起尸体,众男女则在两旁捧持着尸体,然后将尸体安放在堂上,用夷衾覆盖尸体,等待大敛。众男女在尸周围顿足而哭。

九、大殓

大敛是死后第二天中最重要的仪节,主要内容是为将尸体装入棺柩。地点由适室转移到堂上,表示死者正一步一步地离开自己生活过的地方。

为了便于将尸体装殓入棺,先要在在堂的西阶之上挖一个称为‘肂(si)‘的坎穴,其深度以能见到棺与盖之际的木榫为准。然后用窆车将棺柩徐徐放入坎穴中,棺盖放在地上。

接着在堂上张设帷幕。妇人们站在尸体西侧,面朝东。丧主与亲属在尸体东侧,面朝西,袒露左臂。有司在东阶上铺席,并依次陈放敛尸用的绞带、单被、絮被、衣服,最好的祭服放在外面。将尸体抬到大敛席上,按与小敛类似的方法为死者加衣。根据丧礼的规定,士大殓所加的衣服为三十套。加毕,也用绞带捆扎,‘横五缩三‘,即横向五根,纵向三根。丧主号哭时,顿足不计次数。接着,丧主将尸体捧入棺木入敛,丧主察看坎穴中的棺木,接着在棺木四旁各放一筐放置炒熟的黍稷,这是为了吸引日后钻入棺木中的虫蚁,以免它们噬咬尸体;然后盖上棺盖,再在其上涂泥。丧主号哭,顿足不计次数。大敛完毕,撤去帷幕。丧主、丧主之妇抚尸痛哭,有司将标志死者身份的旗旌插在坎穴的东侧。大敛毕,丧主与亲属开始正式服丧,应该有丧杖的要执持丧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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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敛以后,棺柩停放在殔内,等待落葬。古人把停柩称为‘殡‘。今天,人们将停放尸体的地方称为殡仪馆,其源盖出于此。《礼记·王制》说:‘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日而葬。‘意思是说,从死到停柩,天子需要七天,诸侯需要五天,大夫以下只要三天;停柩的时间,天子为七月,诸侯为五月,大夫以下只要三天。这是因为葬礼的规模不同,需赶来参加丧礼的人相差悬殊,所以需要准备的时间也就有长短。

十、国君亲临大敛

丧礼的过程很长,国君不可能全部参加,一般来说,如果是大夫去世,国君要参加小敛和大敛;如果是士去世,那么,参加大敛就可以了。国君到达时,丧主要到外门之外迎接,看到国君车驾的马头,就不再号哭,回到门内面朝北而立,并与众主人一起袒露左臂。国君脱去吉服,进门后从阼阶上堂,面对尸体而哭。丧主奉命进行大敛,随同国君而来的公卿大夫依次奉命上堂,站在丧主之西。

大敛完毕,公卿大夫下堂,回到哭吊之位。国君有一个‘坐抚当心‘的仪节。在丧礼中,用接触死者身体的方式死者作最后的告别,称为‘冯(ping)尸‘,不同身份的人冯尸的方式和具体的叫法各不相同。子女对于父母,是抱持尸体的心口,称为是‘冯尸‘;父母对于儿子,是执持胸口的衣服,称为‘执尸‘;妻子对于丈夫,是执拘尸体的衣服,称为‘拘尸‘;国君对于臣下,是按抚尸体的心口,称为‘抚尸‘。四者之中,冯尸最重,拘尸次之,执尸又次之,抚尸最轻。四者的划分,体现了尊卑和恩情的深浅。

国君抚尸完毕,先后命令丧主、丧主之妇冯尸。他们不能抚mo国君抚mo过的地方。抬尸入棺时,丧主要捧住死者的头部。盖上棺盖后,有司在棺上涂饰。国君在祭席摆设完毕后出庙门,丧主号哭,拜送国君。

君亲坐抚当心的仪式直到北宋时还存在,如司马光死,哲宗哀临其丧。但凡是担任过执政,即使是致仕而死者,皇帝也必亲临丧礼,并为之罢乐。若大臣死于远方,皇帝无法亲临,则必定派遣郎官前往吊唁。到了南宋,风气丕变,除秦桧死,宋高宗亲自临丧之外,其余皇帝均不亲临大臣丧礼,君臣恩义之淡漠,不难想见。朱熹批评说:‘今日之事,至于死生之际,恝然不相关,不啻如路人!‘(《朱子语类》卷八十五)朱熹认为古代的君臣之礼,有其积极作用:‘看古礼,君于大夫,小敛往焉,大敛往焉;于士,既殡往焉,何其诚爱之至!‘‘古之君臣所以事事做得成,缘是亲爱一体。‘(《朱子语类》卷八十九)可见,君临臣丧是体现君臣关系的重要仪节。

十一、成踊、代哭、朝夕哭

失去亲人所带来的痛苦可犹如肝裂胆,但过渡的悲伤会夺去生者的生命,以致前丧未了,后丧又起,这是死者所不愿看到的局面。而且,亲人的丧事尚未办完,丧主就死了,实际上没有尽到为父母送终的责任,这也是不可取的。为了防止酿成这类‘以死伤生‘的不良后果,需要从礼制上作出种种限制,使丧家都能面对现实,节哀顺变,于是就有了哭踊、代哭、朝夕哭等规定。

人在悲伤之极时会情不自禁地‘辟踊‘,也就是捶胸跳足,所以《礼记·檀弓下》说:‘辟踊,哀之至也。‘为了防止辟踊时失去控制,丧礼有‘成踊‘的规定,除了少数仪节可以不加限制外,多数仪节为‘三者三‘,即每一仪节三踊,每一踊三跳,一共九跳。礼节中的这类数量限制,称为‘有筭‘,《檀弓下》说:‘有筭,为之节文也。‘

在大敛之前有‘代哭‘的规定。代是轮流更替的意思,代哭就是亲属轮流到殡宫哀哭,丧家既是哭声不绝,同时大家的身心又可得到保护。

大敛以后,哀痛之情稍杀,全家男女每天只要在朝、夕两个时间时到殡宫号哭就可以了,不再代哭,称为朝夕哭。当然,哀痛所至时,也可以到殡宫痛哭,并非一律禁止。

十二、筮择墓地和卜葬日

墓地要用通过卜筮来决定。的安葬处后,冢人度量墓地。挖掘墓地时,四角的壤土堆在四角之外,墓地中央的壤土堆在墓地南侧。朝哭之后,丧主和众主人都前往预选的墓地之南,面朝北而立,解除带。宰站在主人右边。筮者打开筮草筒,面朝南接受丧主之命。主人命令说:‘哀子某人,为其父某甫卜筮选择墓地。选定此处为幽冥之宅,墓地始得,将来有灾难吗?‘筮者闻命后,指着墓中央所起壤土卜筮。筮毕,筮者将得到的卦交给宰。宰看过后还给筮者,筮者面朝东,与其下属的筮人共同占筮此卦的吉凶,占筮毕,禀告宰和丧主:‘占筮的结果是吉利。‘丧主号哭。如果占筮的结果不吉利,再另选墓地占筮,仪节与前面相同。

古代棺外有呈井字形的椁,椁木做完后,丧主先拜谢工匠,然后周绕椁架一圈,检视质量是否合格。进献来做明器的木材放置在殡门之外,丧主也要进行检视。献尚未修饰的明器和已完工的明器,仪节也是如此。

落葬的日期要通过占卜来决定。占卜的仪式在殡宫外进行,丧主和众主人就位后,族长在门东即位。宗人将龟甲递给族长,并指示当灼的部位。族长以丧主的口气命令占卜葬日。宗人将命辞传达给龟,将龟甲交给卜人。卜人坐下,用荆树枝灼龟。族长接过龟甲观察。于是,三位占者一起占卜所得之卦,占毕,宗人向族长和丧主禀告占卜的结果。如果占卜的结果不吉利,可以重新占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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