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想问《光荣》这首歌是……”
夏雪茜此刻也支支吾吾的问了出来,不知道到底要不要问出来了,毕竟她现在觉得非常的尴尬。
“没错,也包括你,今天辛苦了,明天一起吃饭,有些事情跟你说。”
苏丛十分柔声的说道,确实在他看来,对于忠心于自己的人,他向来都会是宽容对待,况且他并没有觉得夏雪茜有什么不好的,哪怕是不能喝酒,那就不喝酒,反正自己喝的也不多,以前买醉度日只是因为人生不得志而已。
“啊……好,那晚安了,嘻嘻,我去睡了啊,你早点休息,明天我喊你起床。”
电话那一头的夏雪茜这个时候整个人都变得开心了起来,从声音就可以感觉得到她现在整个人都像是飘起来了一样。
挂掉电话,苏丛继续创作《诛仙》。
谁也不能动摇完本的决心,有完本才有人品,苏丛不断的告诫自己,最后一次性准备冲一次人品。
凌晨三点,苏丛终于是在呕心沥血的情况下,完成了诛仙的结尾,一百多万字的篇幅,一小时一万的时速,苏丛整整耗费了将近十几天的时间,一百多个小时的努力。
尤其是在学会了双拼之后,苏丛的打字速度,如果被人看到,一定会默认为这是速录机的打字速度,虽然不用想情节,但是这些东西打出来也真的是非常累人的,经常会手疼和手抽筋,可想而知真正的作者还需要想情节和修改文章,这耗费的时间起码是自己的十倍以上,因此苏丛心中对于真正的网络写手心中肃然起敬。
长篇小说确实太累人,而且现在苏丛也太拼了,基本上不会考虑到别的事情,因为他心中很多的构想都还没有完成。
将《诛仙》结尾发给了梧桐的邮箱之后,苏丛终于是能合上眼,安心美美的睡上一觉了。
而在苏丛刚刚发完《诛仙》结尾的时候,直接就是把点娘后台给点爆了起来。
原本已经昏昏沉沉的气氛之下,后台编辑室里面,因为突然响起了一声收到邮件的消息,瞬间变得全部都活跃了起来。
“我靠,我说什么来着?我说大叔今天晚上一定会交稿子的吧?你们非要不信,看我设置的特别关心多有用。”
梧桐原本这个时候因为上夜班,看其他的小说都觉得特别没意思,他满脑子里面都想着诛仙的结尾,以及后面到底碧瑶复活了没有,这些都是他魂不守舍的在电脑面前坐着的理由。
编辑室里面同样也有很多人在等着这最后的结果,碧瑶到底是复活了没有?甚至吃不下去饭的都有很多人,苏新豹的微博都已经炸锅了,将近七八百万条都是催更新的。
而点娘评论区里面早已经是被刷翻了。
“能不能快点更新?我睡不着啊!”
“求再更新,要多少打赏都可以。”
“对啊,我可以再飘红,五十次都行,求碧瑶复活。”
“万人血书求碧瑶复活。”
“我好想看啊,一天看三十万字,在这世界里都不想出来了。”
“我看了这么多年书,从未有过这种真实的感觉,发生的事情好像就在眼前一样,尤其是看到小凡就莫名想到了自己,感谢大叔,给我营造了这么好的一个梦,希望结局是完美的,如果说主角是我的话,我想要看到碧瑶啊,我爱她。”
这些全部都是热门的评论,基本每一条下面都有几十万条留言,这种空前绝后的盛况,是任何人都压根想不到的,而且这种事情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无疑是一种奇迹。
此刻不知道多少人,因为《诛仙》这一本书而结缘,又有多少人在同时等着看更新。
因为存稿实在很丰厚的原因,苏丛的要求下,也是不忍心吊大家的胃口,直接每天爆发三万字的更新出来,看起来是非常爽,很多人因此都不舍得看,因为看完了之后,一天都只有在等待更新之中度日,催更票投了又投,然而已经更新了三万字了,再催下去的话,真的怕大叔会因此而直接扛不住。
毕竟一天三万字的更新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简直就是在吐血写出来的东西,而且都这么精彩了还能说什么?
可是人都是贪心的动物,在这种情况下,永远不会有人因此而得到满足,大家都是一种贪心人。
别说看书快的,哪怕是看书慢的,一天最慢也能看掉将近十五万字,而一天更新七万字,已经是感觉到了极限,还从来没有哪一个作者能够超过一天更新七万字的神话。
而能够保持每天更新三万字,这对于正常人来说是完全不可能的,可是苏丛因为担心大家等的太过焦急,已经调快了进度,一天更新三万字,这已经是让所有读者都觉得这个字数看起来是够了啊。
而且剧情也都非常的给力,非常的精彩,可是为什么越看下去,就越发的有想要继续追下去的动力呢?
反而这种事情是看的越多,心里面就越难受,越痒痒,但是也只能等着。
现在《诛仙》的点击量已经是突破了天际,在度娘搜索风云榜单上面,已经冲到了第二,而第一搜索关键词竟然是苏丛。
可以说,现在的华夏,在娱乐圈和小说界,都已经暂时是苏丛的天下,感觉都已经被苏丛给刷屏了,如果世人真的知道苏新豹的号其实就是苏丛的小号,那不知道世人究竟会用何种眼光来看待这样的事情?
一个是绝世音乐天才,不定时出一首经典歌曲,一个是音乐和小说界并驾齐驱,横空出世,时而文笔大气恢弘,时而文笔细腻如绣花,偏偏还永远都有爆发精神,创造了一项又一项的记录,真正小说界神一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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