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附 则_五、附则第七十一条

【新《条例》】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2年7月9日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原《条例》】第七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释义】2014年1月,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所以,从新《条例》发布日起,2002年版《条例》废止,新《条例》正式施行。

附录

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

(本章完)

第五章 考 察_一、考察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考 察_七、考察第二十九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六、民主推荐第十九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六、讨论决定第三十九条第五章 考 察_五、考察第二十七条第十三章 附 则_一、附则第六十七条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_二、选拔任用条件第八条构建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中组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章 民主推荐_三、民主推荐第十六条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_三、选拔任用条件第九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三、讨论决定第三十六条第十三章 附 则_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_二、纪律和监督第六十二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七、民主推荐第二十条第一章 总 则_三、总则第三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五、讨论决定第三十八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四、民主推荐第十七条第十三章 附 则_二、附则第六十八条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_五、纪律和监督第六十五条第十章 交流、回避_二、交流、回避第五十五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五、民主推荐第十八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九、民主推荐第二十二条第五章 考 察_七、考察第二十九条构建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中组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章 讨论决定_四、讨论决定第三十七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二、民主推荐第十五条第五章 考 察_一、考察第二十三条第一章 总 则_四、总则第四条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_六、纪律和监督第六十六条第五章 考 察_十一、考察第三十三条第七章 任 职_二、任职第四十一条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_二、纪律和监督第六十二条第十章 交流、回避_一、交流、回避第五十四条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_二、免职、辞职、降职第五十八条第三章 动 议_二、动议第十二条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_二、免职、辞职、降职第五十八条第十三章 附 则_五、附则第七十一条构建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中组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_三、纪律和监督第六十三条第七章 任 职_三、任职第四十二条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_五、纪律和监督第六十五条第一章 总 则_二、总则第二条第五章 考 察_八、考察第三十条第一章 总 则_五、总则第五条第五章 考 察_六、考察第二十八条第五章 考 察_四、考察第二十六条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_一、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第四十五条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_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第五十一条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_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第五十一条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_四、纪律和监督第六十四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三、民主推荐第十六条第三章 动 议_一、动议第十一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五、讨论决定第三十八条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_三、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第五十二条第七章 任 职_三、任职第四十二条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_四、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第四十八条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_一、纪律和监督第六十一条第十三章 附 则_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三章 附 则_四、附则第七十条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_一、免职、辞职、降职第五十七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三、讨论决定第三十六条第七章 任 职_一、任职第四十条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_一、免职、辞职、降职第五十七条第七章 任 职_五、任职第四十四条第十章 交流、回避_一、交流、回避第五十四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四、讨论决定第三十七条第一章 总 则_四、总则第四条第五章 考 察_三、考察第二十五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三、民主推荐第十六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一、讨论决定第三十四条第十三章 附 则_三、附则第六十九条第十三章 附 则_三、附则第六十九条第十章 交流、回避_二、交流、回避第五十五条第一章 总 则_四、总则第四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二、讨论决定第三十五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五、讨论决定第三十八条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_二、选拔任用条件第八条第十章 交流、回避_一、交流、回避第五十四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一、民主推荐第十四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六、讨论决定第三十九条第十二章 纪律和监督_四、纪律和监督第六十四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六、民主推荐第十九条第七章 任 职_五、任职第四十四条第六章 讨论决定_六、讨论决定第三十九条第五章 考 察_三、考察第二十五条第五章 考 察_八、考察第三十条第三章 动 议_一、动议第十一条第五章 考 察_七、考察第二十九条第十章 交流、回避_二、交流、回避第五十五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三、民主推荐第十六条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_四、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第四十八条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_一、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第五十条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_三、免职、辞职、降职第五十九条第八章 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_一、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考 察_四、考察第二十六条第十一章 免职、辞职、降职_二、免职、辞职、降职第五十八条第十三章 附 则_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四章 民主推荐_八、民主推荐第二十一条第九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_四、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第五十三条第四章 民主推荐_七、民主推荐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