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冬天,又是一个没有温情的雪天。[燃^文^书库][www].[774][buy].[com]不过,时光荏苒,岁月如梭,时光在不经意间溜走,往事已经成追忆,现在已经是几年以后了。
“千年一杯酒,百代半壶茶”。时光犹如东流水,不舍昼夜将我们的岁月偷走。如果一定要发出“时间去哪儿了”的感叹,那么,就找一条流动的河数浪花吧,有多少浪花,就有多少个日子丢了。
问题是,你查的过来吗?有这个闲工夫,还是计划以后的生活吧,但愿每一个日子都值得记忆。
时光一去不回头,尽管社会进步到了我们不相信的地步,但大自然的风采依旧,一年四季的变化仍然周而复始,至今也没有变。
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大唐北庭都护府管辖的地面,庭州(治金满,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的北山(今卡拉麦里山)。
在黛色的天穹之下,雪片在天空自由的飘洒,沸沸扬扬的在空气之中飘落,崎岖的山岭在风雪之中变得迷离——群山万壑沉睡在寒冷之中。
寂静的山岭雪落无声,除了风再飘,没有任何生命的迹象,只有一头饥饿的麋鹿在山岭中徜徉。
这里不是广袤的东北原野,而是起伏不平的西北丘陵地带,在雪野之中屹立的也不是长白山一顾倾城的美人松,而是貌不惊人低矮的胡杨树。
麋鹿在原野上奔腾跳跃,犹如风雪中的精灵,似乎为回旋的雪花舞蹈。很快,舞蹈停止了,麋鹿在一个雪少的山包停下来,用蹄子刨开雪地寻找着干草。
强壮的前蹄有力的敲击着厚厚的积雪,坚硬的雪块碎裂开来,四处飞溅着,很快,露出了赤彩色的泥土,枯黄的干草露出来。麋鹿警觉的向四周看了看,周围只有风的呜咽,麋鹿放心了,满意的啃食着干枯的草叶。
突然,麋鹿昂起了长着高高鹿角的头,警觉的向远方观望,雪雾之中能见度很低,看不到什么,但是,动物的本能让它不安,似乎察觉到了危险。麋鹿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干草,犹豫着小跑着离开,边跑边回头张望,逐渐加快了脚步,速度越来越快,穿过了茫茫的雪幕,光秃秃的矮树林在身旁掠过。
前面是一道沟壑,奔跑的麋鹿纵身一跃,修长的身躯在空中掠过,画成了一道美丽的弧线,飘过了沟壑,一头栽倒了雪地之中。在这一瞬间,红色的血雾染红了洁白的雪原,明亮的光线下有了残忍的美丽。在风的呜咽之中,麋鹿的身体剧烈的抽动着,渐渐不动了。
一匹黛青色的骏马踏破雪雾卷地而来,带着呼啸的风声越过了沟壑。骏马在嘶嘶鸣叫之中停住了脚步,马上的骑手飞身跃下,像一片落叶一样落到了雪地之中,来到了麋鹿身旁。
麋鹿的脖子上插着非常硕大的一支狼牙箭,鲜血汩汩流出,染红了洁白晶莹的雪地。麋鹿似乎还有一些气息,美丽的眼睛迷茫的望着越来越低的天空,但毫无疑问的是,麋鹿的生命在慢慢地消失,它的眼睛正在变冷。
这头麋鹿是一头成年健壮的雄鹿,长着美丽的鹿角,鹿皮光滑,短短的绒毛闪闪发亮,有着隐约的暗色花纹,形体高大健硕,大约有四百多斤重。
太重了,似乎自己搬不动。骑手没有拔去麋鹿脖子上的狼牙箭,因为他知道,一旦拔下箭矢,喷涌的鲜血会弄脏他华丽的战袍。他仰天躺在了麋鹿的身旁,扯下了围在脖子上的粗布围巾,两只手交叉的枕在了脑后,明亮的目光仰望着黛色的天空,静静的等待着麋鹿的鲜血在寒风之中凝固。
这是一个年轻的面孔,年轻得还没有长出了胡须,稚气在光滑的皮肤上闪耀。虽然稚气未脱,但毫无疑问,按任何标准来看,这都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帅哥。
等待的时刻静悄悄,雪花也变得细小。麋鹿流淌的鲜血在寒风之中凝固,年轻的骑手要走了。这时,传来马匹的鸾铃声和马蹄践踏在雪地上的踢踏声,然后,一个高亢的声音在远处响起:“高公子,你在哪儿?”
原野很空旷,声音在原野上很响亮。年轻人听到了喊声,在雪地里坐了起来,举目向远方瞭望,在迷离的雪雾之中,什么也看不见。这时,声音再一次传过来,年轻人辨明了方向,向着声音的方向,用手在嘴边拢成了一个喇叭口,用力长啸了一声。
随着这一声长啸,马蹄声再一次在雪地上响起,雪雾在远方蒸腾,很快,十几位盔甲鲜明唐军将士来出现在风雪迷离的远方。
十几匹战马的蹄声敲击着地面,迅速越过沟壑,来到年轻人的身旁。一个身躯健壮的年轻将领跳下马,走了几步,查看了麋鹿脖子上的箭矢,然后将雪地里的年轻人拉起来,高兴的说:“好小子,几个月不见,有长进了,竟然能打这么大的猎物。”回过头来对另外的将士们说道:“这是高将军的公子高仙芝,还不下来见礼!”
一声暴诺,在马上腰杆儿笔挺的的将士们跳下马来,很自然的列成了一队。这些将士的动作整齐划一,看得出来训练有素,在不经意间都能保持良好的战术队形。
这些人双手握拳,齐声行礼:“见过高公子。”
我们知道了,这就是已经长大了的高仙芝。
高仙芝举手回礼,作为高级将领的儿子,他已经习惯了将士们的尊重。礼节过后,高仙芝回过头来,对年轻的将领说道:“李大哥,你怎么来了,我阿爸也回来了?”
毫无疑问,被高仙芝称为李大哥的年轻人名叫李嗣业,几年的功夫,他已经成为大唐西域北庭都护府的一名年轻将领。
随着岁月的增长,李嗣业的神态变得更加稳重。然而,正是青春年华是无法掩饰的,一身素袍白甲,马上挂着一把陌刀,神采飞扬,英俊之气溢于言表。
陌刀是唐军步兵所持的双刃长刀,它自西汉斩马剑发展而来,为一种两刃的长刀,较重,大约相当于现代的二十二斤左右,不管是在当时还是现在,算是相当沉重的实战兵器了。陌刀极为锋利,砍杀效果极佳,唐代军中大量配备这种大杀器,在战争中主要用来砍杀敌骑兵,而且由于其威慑力大,又被用于文武高官及藩镇的仪卫。
中国老祖宗的好东西不乏模仿,日本的武士刀就是脱胎于陌刀。当然,日本人长得比较着急,个子矮小,用那么重的东西不舒服,因此偷工减料。
李嗣业锤了高仙芝一拳,力道不是很足,仍打得他后退了一步。他可顾不得高仙芝呲牙咧嘴的表情,兴奋地说道:“高将军刚刚回来,回到家没看到你小子,听说你小子不好好读书,又溜到野外打猎,将军大发雷霆。我就带着几位弟兄来找你来了。”
高仙芝一听非常高兴,阿爸戍守轮台,常年也不回来,见一次就像过年一样。可惜一年只能过一次年。这一次离过年还早着呢,一定是阿爸又立了大功,回城休息。
高仙芝拉住了李嗣业的手,缠住他讲讲阿爸的故事。
李嗣业撵着还不算太硬的胡子笑道:“你小子鬼灵精怪的,我们打了一个大大的胜仗,正要回来报功的。”
故事听完了,高仙芝的兴奋劲儿过了,马上想到了自己的处境,阿爸的脾气他可是领教过多次,这一次弄不好要挨板子了。
李嗣业看出了他的担心,宽慰道:“高夫人已经劝解了将军。你小子回去得快,说不定就能少挨几板子。”
高仙芝一听高兴了,阿爸作风强悍,府内无人敢于惹怒他,只有阿妈出面,阿爸才多少给点面子,看来,自己这顿板子或许是免了。想到这里,飞快地跳上了战马,在马上双手一抱拳说道:“李大哥,劳驾把麋鹿带回去,晚上我请你吃烤肉。”话音未落,战马已经跃进了茫茫的雪雾之中。
战马在沸沸扬扬的雪雾之中一路狂奔,在茫茫的雪野之中扬起了更大的雪雾,逐渐的消失在远处的天际。
真是一个冒失的家伙!李嗣业脸上不由得漾出了笑意,让兄弟们将麋鹿抬到马上,牵着马,缓缓地尾随而去。
声音在马蹄的伴奏下再一次飘过来:“别弄坏了鹿角,那可是我的战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