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动手 (2)

基本上,每个场子里面负责看场的都有两种人。

一种是以老陈为首的那帮正式保安。他们穿着统一的制服,通常都站在场子里面一些固定的地方。主要管场子里面各种各样在控制范围之内的矛盾,譬如哪位客人喝多了失态,哪位客人不买酒、不消费却长期霸占座位不离开等等问题。

另一种就是流子。他们没有任何制服,也都没有各自固定的位置,拿着杯酒或者一根烟,不断地游来荡去,与普通顾客没有任何不同。如果不注意,你根本就不知道他们是看场的。他们比保安要轻松很多,他们不用管进出场,不用管卫生、服务,或者劝架。

他们只管一种事情,在控制范围之外的事情——也就是那些带着目的性的闹事,俗称砸场子。

简杰就是属于第二种职业,而且他还是我们这个场子里面所有干这个的流子的领头人。

那桌人早就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亲眼看到了老陈过去,也亲耳听到了老陈离开之后小姐的狂叫,最后他看到了小姐被打。

理所当然,他拨开周围一圈已经受到影响,有些骚乱的人群走到了那桌人的面前。

据鲁凯事后给我说,他是跟在简杰身后过去的第二个人。他看到了简杰与那些人之间在场子里面发生的所有事情。

简杰当时刚刚过去,还没有说话,那位售酒的小姐就已经看到了他,立马面色非常激动地喊了一句:“杰哥。”

然后,就边骂边挣扎想要往简杰这边靠过来。

可是一位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流子,始终捏着小姐手腕的年轻人,猛地一拉,将小姐扯到了自己的怀中。那个人看都没有看简杰,径直低下头去,边大声骂边用双手摁着那位小姐的头不断往自己腿上撞。

简杰抓住了那个人的头发。

那个人没有来得及反应,脑袋就被简杰一下子扯得仰了起来,然后简杰看着他说了一句话:“朋友,你喝多了是吧?”

也许是太过突然,也许是简杰高大的身材与老练的架势,让那个人和他的朋友们有些忌惮,他们都没有说话,坐在原地一动不动看着简杰。

于是,简杰松开了手,并且弯下腰想要扶起那位依旧倒着的小姐。他几乎刚把那个小姐扶起来,方才被他扯了下头发的人就跳了起来,又一把抓住了那位小姐背后的长发,小姐被扯得脚下一滑,站立不稳,摔倒在两人之间。

“哪里都不许走!今天你就给老子老老实实待在这里喝酒,你个臭婊子,你敢动一步,老子就打死你!没的钱买酒啊?”

那个人一声大喝,他桌上的几个同伴也同时站了起来,其中一个还将手挡在了简杰的胸前,说:“算哒,算哒,朋友,我这个朋友喝多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没的好大的事,我们劝他,你去忙。”

简杰没有理他,一旁的鲁凯则站了出来,指着先头那个人说:“小麻皮,你今天喝了两杯卵猫儿尿(土话,酒),是不是要闹事?”

这个时候,气氛已经开始紧张,周围几桌的顾客也发现不对,纷纷拉开桌椅,起身准备离开。

简杰先伸出一只手拦住了鲁凯,然后再看了看依然放在自己胸前的那只手掌,说:“你松开!”

那个人没有松。

“最后一句,松开!”

简杰的脸色已经变了,恶狠狠看着那人。几秒之后,那人的手缓缓离开了他的胸膛。

然后,简杰再对着附近那些顾客,大声说:“没的事,没的事,各位莫怕啊,只顾喝酒、快活。几个朋友稍微喝多了点,没的关系的啊。”

那些人听到简杰的话后,有几个胆子大的又重新准备坐了下来。这时,简杰才再次看着自己对面,那个把售酒小姐扯翻在地的人说:“朋友,过来玩是图个开心,你要喝酒,就安心喝酒,我警告你,最好莫闹事!你有什么不舒服的,告诉我。鲁凯,把阿雅扶起来,要她去提一打嘉士伯过来,给几个老板赔罪。”

鲁凯弯下腰,准备扶起那个坐在地上,一脸害怕的小姐。

这个时候,老陈也带着四五个保安赶到了现场。

谁知道,就在那个女孩被鲁凯搀扶着,屁股已经离地,双腿半蹲,快要起来的一刻,开始那个人又突然飞起一腿,“咚”的一下踹在那个女孩的脑袋上,将那个女孩带着鲁凯一起,弄翻在地。

“捅你的娘,老子没的钱买酒啊?你个臭婊子,给脸不要脸,老子今天要弄死你!”

吵闹被场子里面的音效与拥挤的人群所掩盖,但小范围之内,还是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

原本周边几个准备坐下的客人,再一次不约而同飞快地站了起来。

鲁凯这下是真的恼火了,如同被火烫了般,刚刚倒在地上,就飞快地跳了起来。

“*!”起身对着那个小子一拳就打了过去。

随着这一下。双方的人都开始有所动作,马上就要正式冲突起来。甚至连周围看热闹的顾客中也发出了几声女孩的惊叫声。

“莫搞!”

简杰一下子拦腰抱住了鲁凯。

老陈几人闻言也停住了脚步,平举橡皮棍对着那边几人,蓄势以待。

简杰好不容易安顿了狂怒中的鲁凯,语气和脸色也再与方才不同,凶狠地说:“小麻皮,你们出来!我给你们一个机会,今天你们在这里头搞起来,我保证你死都不晓得死在哪个手里。你们跟我出来,出来,我陪你们好生玩。”

简杰的话说完之后,那几个人都没有说话了,他们左右看了看已经围了过来的老陈几人,那个最嚣张的家伙把手一抬,大喊一声:“出去就出去,怕你个****!兄弟们,走!”

于是,那几个人纷纷转身,向着大门方向走了过去。

简杰在动身之前,先对身边的鲁凯说了一句:“快点去把小敏他们叫过来。”

然后,他还专门交代了老陈:“等下,你们几个都莫出去,别个看到保安打架了不好。你们就守在门口,莫让人进来。”

交代完,他当先跟在那伙人的身后走了出去。

我们的迪厅面积不小,从那伙人坐的地方到大门口,有一段距离。走完这段距离所需要花费的时间,已经足够鲁凯叫上小敏等其他看场的人。

而且当时,简杰、老陈、鲁凯都认为这只是一场普通闹事,普通闹事通常都会先谈几句,实在不行才会开打。所以,他们都认为,这点细微到可以忽略不计的时间差距,足够他们赶到。

但是,他们都没有注意到一件事情,而唯一注意到这件事情的,是那位售酒小姐阿雅。

阿雅当时看到那伙人转身出门,简杰紧随其后之后,旁边还有一桌人,大约七八个,也马上起身跟在简杰后头走了出去。

只不过,她虽然看到了这个细节,却没有意识到问题。因为自始至终,随后出去的那伙人都没有参与过这件事情,没有值得警觉的地方。而她自己当时也太害怕,太紧张,只顾着哭泣。

所以,悲剧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事后的一切证明:最后那伙人并不是碰巧也要出门,更不是为了看热闹出门,他们与之前的那几个就是抱着同一个目的,专门过来砸场子的人。

整个过程中,他们的故意隐瞒身份,与他们每个人身上无一例外所带着的刀,都明确地告诉了我,这一切都早有预谋。

简杰并没有走到门外。

我们的场子外面是一段楼梯,在楼梯之后,离位于大街的那道大门还有一段大约七八米长、两三米宽距离的走廊,走廊上安装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蓝色和黄色射灯。

就是在楼梯最下面靠近走廊的两阶上,那伙人突然发难。

当时,刚出场子的简杰,听到身后楼梯上无数急促的脚步声,知道有些不对,鲁凯他们不会这么快赶来。

他下意识回头想看看什么情况,可才刚刚回过头,雪白的刀光就已经对着脑袋砍了下来。

他本能脖子一缩,伸手一挡。

然后,就横空一脚踢得后仰,在台阶上突然踩空,翻倒在走廊,而前面的那批人也飞快地掉转了头……

鲁凯他们来得确实很快。但他们没有想到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所以,当时除了小敏的两个手下拿了两根准备等下教训人的铁棍之外,他们手里并没有拿其他的家伙。

那么,他们也就只能和门口的几个保安一样,眼睁睁在那伙人的砍刀威胁下,看着他们飞快砍了几下,完事后再迅速跑出大门。

我不怪他们。

人多对人少,占据绝对优势时,敢下毒手的人不在少数,很多令人发指的罪行通常也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但,超过十个以上的人拿着明晃晃的刀,穷凶极恶,刀刀见血地在行凶。这种场景可以带给人的那种裸的感官震撼,来自本能的让人毛发直立的恐怖感觉,如果你没有亲眼见过,你是绝对无法想象到的。

那是一种让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抵抗的感觉。

在这样的场景下,依然不怕的人,我到现在为止都只见过五个:险儿、胡玮、刀疤成、大小民。

何况当时的情况太突然,整个过程又太短。鲁凯他们是在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

扪心自问,就算当时换了是我在场,只怕也是同样结局。

所以,我连骂都没有骂鲁凯他们一句。他们不是不义气,他们也是有着七情六欲的凡人。

那帮人走后,他们看到简杰瘫坐在地上,身下的血泊在蓝黄色的镭射灯下也变成了另外一种奇怪的颜色,几个同样颜色的脚印接二连三,伸向门外大街。

大街上依旧车水马龙,人流如织,这个南方的小城正盛开着无尽的。

简杰伤得很重。

重的意思并不是非要命悬一线,或者留下残疾。

他没有危及生命,医生也告诉我基本上不会致残。但他同样伤得很重,相当重。

如果各位不明白这种重的意思,那么我给大家说了一个很浅显的比喻:

北方我不了解,但是各位南方的朋友,大体都应该曾经吃过一道家常菜——筒子骨炖萝卜。各位想必也知道,在做这道菜的时候,需要先在砧板上将那些过大过长的筒子骨剁断。

那么,各位如果亲自剁过的话,一定体验过一个动作,骨头太硬,而你刀法不准,在剁同一个地方的时候,总是会有些许的偏差。于是,几刀过后,你们会看见那些刀痕大体上在一个位置,却像重叠的“人”字形,剁得犬牙交错、参差不齐。

简杰身上的伤口就是这样,而且不止一处。

他背上的一道大伤口靠近尾端的地方,甚至可以看见往两边裂开的血痕里面,还有一片薄薄的肉片被左边一刀、右边一刀劈开,孤零零地立于伤口之中,肉片上面的皮肤与完好处没有两样,但是两侧却已见骨。

看到伤口之后,我就知道他们用的不是普通砍刀。

是杀猪刀或者开山刀,而且那么短的时间之内,剁下去的不是一刀两刀,是很多刀。

普通砍刀那是用来吓人,杀猪刀和开山刀则是办人。有人带着这样的家伙来到我的场子里面,砍了我的兄弟。如果我还认为那是偶然事件,那我就真是一头猪了。

有些时候,我确实像一头猪。可论到打流,今时今日来说,我胡钦是猪,那么剩下不是猪的人也就没有几个。所以,我不用想就知道是谁做的。

当天,就在医院,我用自己的手段与人脉证实了我的猜测。

和尚。

接下来,我没有愤怒。

因为,这已经不用再愤怒了。这样的事情,在江湖的生存游戏里,在我的做事法则中,只有一个解决的办法。

这个办法不是愤怒。

是“血债血偿,加倍还之”。

只不过,正因为我不是猪,我想到了一些其他的事情。于是,这些事情让我感到了极度的震惊与极度的焦虑。

场子与搬坨子不同,搬坨子是我个人的生意,而场子是我和廖光惠一起所开。

就算我在搬坨子的方面作了再大的防备,那也只是得罪我个人的问题。这与砸场子,直接挑战廖光惠的权威所能导致的危险程度比起来,就如同跳伞和跳楼。

跳伞最多断腿,跳楼多半送命。

和尚敢这样做的原因,只可能有一个:他的背后站了一个人,一个可以与廖光惠直接抗衡的人。

这样的人在我们这一亩三分地上面,有且只有一个——皮春秋。

可皮春秋是个什么样的人?

当初我办了直接属于他的小弟——归丸子之后,他都能忍下这口气。现在,就算我强行插手搬坨子,可毕竟也只是直接影响了和尚的生意,而不是他。他能为了一个没有太大关系的和尚这样强出头,与廖宣战?

这样做的后果,也许导致的是一场史无前例的大血案、大火拼,动辄两败俱伤、玉石俱焚啊!

他真蠢到这样?

可如果不,答案是什么呢?

我和小二爷、险儿、地儿都是百思不得其解。

不过,我的性格是想不通,就先不去想。先拿着精力解决最需要解决的事情。

目前最需要解决的就是报仇。

正是我的这种性格,让我得到了所有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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