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赵云比了个大拇指,刘枫说道,“正有此意。”
坦尼沙在湿弥罗南面,建伽罗在湿弥罗东面,湿弥罗背靠喜马拉雅山,除了泥婆罗,只和这两国接壤,挑起他们的矛盾,对以后的行动百利而无一害。
月黑风高之夜,山林间除了那伙赶牛人的队伍,再无别的动静。队伍里近百人用完晚饭,领头的刀疤脸将众人聚在一处,开始轮番讲各种香艳的经历。吃饱喝足的众人听得津津有味,满面红光。
刘枫五人蒙了面纱,伏在地上,如饿狼般悄然靠近,手中的兵刃在在零星火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冰冷的杀意。
灯下黑的道理谁都懂,赶牛队并不是多出色的军人,围着火堆,对于背后即将到来的危险一无所知。
靠近人群之后,刘枫打了个手势,几人付下身子,歇息了几分钟。气儿喘匀了之后,刘枫一个手势,五人同时暴起,挥起手中的利刃,砍向各自的猎物。
赶牛队如同遭饿狼袭击的羊群,发出阵阵的痛哭和哀嚎,惶惶然不知该向何处逃散。
威克斯公主和艾西拉身手颇为灵巧,胆识也颇为过人,但毕竟力亏。主力还是刘枫、赵云和维卡斯三位恶汉。
维卡斯的兵器是一柄弯刀,身高体壮,闯入人群。这群家伙是阿罗那顺的手下。想起全家老小的惨死,维卡斯早已杀红了眼,浑身是血,坦克一般收割着人头。
自从使团遭灭以来,刘枫便爱上了这陌刀,本就是步兵的武器,群战时杀伤力惊人,丝丝的鲜血顺着长长的刀刃潺潺流下。
赵云那边自然不用说,严格说来,这群阿猫阿狗根本不够赵云收拾的。一柄长剑上下翻飞,如灵蛇一般,看到踪迹时,便已失去姓名。
不到半小时,一个活口不留。塔利亚和艾西拉微微喘着粗气,赵云和维卡斯二位意犹未尽。
四周忽然安静下来,满地的鲜血和尸骸,火堆中偶尔发出的轻微响声,显得格外突兀。仿佛在提醒着几人,就在不久前,五人将这一小片平安祥和,变成了修罗地狱。
刘枫抬头仰望星空,忽然想起两句诗来,用浑厚的声音高声念道: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五人互相扫视一眼,都爽朗的大笑起来。这操蛋的乱世,还有比屠杀仇敌更爽快的事么?
此前,刘枫并不喜欢这首李白的这首《侠客行》,觉得过于血腥了。然而,经历过更血腥的洗礼之后,这等爽快无语言表,此诗的妙处便体会的淋漓尽致了。
从那赶牛人的行李中,找到些稻米,还有少量的肉。艾西拉这小姑娘经历了一晚上的紧张和刺激,此时极为兴奋。就着火堆,将饭菜煮了,几人混了个肚圆。
不想过造暴露自己的行踪和目的,刘枫吩咐几人将尸体和没用的行李拢在一起,一把火烧了。
塔利亚心善,双手合十,一双美眸微微垂下,朱唇轻启,微微的默念些什么。艾西拉也乖巧起来,站在一旁默不作声。
料理停当,刘枫将赶牛队送的贵重物品,无非是金银珠宝和一些首饰之类,收集起来,分别装在几人的包里。然后回头吩咐维卡斯和艾西拉:
“辛苦二位回去找到马匹,赶到前面的市镇雇些民夫,将这些牛赶往建伽罗国,将牛送给拉芝女王”。
二人点头称是,连夜赶路去了。刘枫和赵云是华人,塔利亚公主金枝玉叶,只有他二人最合适了。
第二天中午时分,维卡斯二人带着几十个民夫,骑马而来。看起来这趟是花了不少钱,不过也好,这样会快不少,省得耽误行程了。
为免留下把柄,也不用什么书信,只吩咐务必将牛送给建伽罗国的拉芝女王便是了。
“便宜那个混蛋了。”塔利亚公主说道,对于姑母的背叛,塔利亚十分痛恨。
“会让他们加很多很多倍还回来的。”刘枫说道。
“迟早攻下她的建伽罗。”维卡斯愤然。
“是非之地不宜久留,我们赶路吧。”赵云建议。
几人策马向前,大步流星向前奔走。路过几个市镇和大片的山林,一路倒也颇为顺利。
两日之后,远远的便可看见湿弥罗城了,正如王玄策所讲,这座城背靠大山,城东一条大河更是天然屏障,这条河与其他支流汇集之后,便是恒河了。
湿弥罗国很小,一个依山傍水而建的城邦,是这国家的都城,也是唯一的城市了。
几人打算在城外歇息一晚,此前已传令五百名幽灵卫队化整为零,此番依然不集结,传令让他们想办法分头混入城去。
第二天要进城的时候,遇到大麻烦了,城门紧闭,只进不出,刘枫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