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这时,薄一波等给中央写信,要求平反“六十一人案”。“六十一人案”,即所谓“六十一个叛徒案”,是“文革”中的重大错案。中央在1967年3月16日印发了《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自首叛变材料的批示》和附件,这是由批示同意发出的。所以,要平反“六十一人案”,必须冲破“两个凡是”的禁锢。在“两个凡是”很盛行的1977年,没有足够的政治勇气和胆识,是不敢踏进这片雷区的。
平反冤假错案,成了一场否定“两个凡是”的重要的外围攻坚战。
胡耀邦决心“下油锅”。
胡耀邦面对一大堆郭玉峰转来的大字报,决定进行反击,做两件事:第一,组织人马,再为《人民日报》写一篇文章,题曰《的干部政策必须认真落实》;第二,建议《人民日报》把这些大字报加以整理,在内部刊物《情况汇编》上发表,报送中央。
1977年11月27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发表了本报评论员文章《的干部政策必须认真落实》。这篇文章便是胡耀邦主持起草的。文章指出,无产阶级的原则是“有错必纠,部分错了,部分纠正,全部错了,全部纠正”。
配合这篇评论员文章,《人民日报》还发表了5封读者来信。
这篇评论员文章,又一次在广大读者中激起强烈反响,平反冤假错案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这时,《人民日报》把有关大字报,整理汇编成《从一批老同志的大字报看郭玉峰在中组部的所作所为》一文,在《情况汇编》发表,以报社党委的名义送给中央主要负责人。
这一期《情况汇编》,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重视,决定撤销郭玉峰中央组织部部长的职务。派谁挑起中央组织部部长这一重担呢?
叶剑英、邓小平、陈云力荐胡耀邦。这不仅因为胡耀邦早在延安时就担任过少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有着组织工作的经验,更重要的是,他敢“下油锅”,已经为平反冤假错案做了大量的舆论工作。所以,新的中央组织部部长,非胡耀邦莫属!
1977年12月10日,中央任命胡耀邦为中央组织部部长。虽然有了新的任命,胡耀邦仍兼任中央党校副校长。
尽管胡耀邦“兼任”中央党校副校长,但是毕竟他要“坐”到中央组织部部长这一位子上去。胡耀邦对于中央党校的种种工作,最为挂念的是《理论动态》。
胡耀邦在前往中央组织部之前,在中央党校建立了“理论研究室”,任命吴江为主任,孟凡和耿立为副主任(三年之后,又增加三位副主任,内中有孙长江和阮铭)。《理论动态》编辑组属理论研究室分管,继续出版。《理论动态》的每期稿子,仍送胡耀邦终审。
5天之后——1977年12月15日——中央组织部大楼前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放鞭炮的,有中央组织部的干部,有上访的干部,内中居然还包括聂荣臻元帅的夫人张瑞华。他们用热烈的鞭炮声,欢迎新任的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的到来。这是中央组织部历届部长到任时所从未有过的盛况。
胡耀邦来了。胡耀邦只带着他原先的秘书梁金泉一人,到中央组织部走马上任。陈维仁则仍留中央党校,因为胡耀邦仍兼任中央党校副校长,陈维仁负责联系胡耀邦在中央党校的有关事务。后来,陈维仁担任了中央党校副校长。胡耀邦来到中央组织部大楼二楼,召开处以上干部会议。
胡耀邦的“就职演说”简明扼要:
第一,应该把中央组织部办成“党员之家”、“干部之家”,要改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这“四难”的官衙作风;
第二,今后凡是受整挨压的老干部找我,一律不得阻拦。凡是写着“胡耀邦收”的来信,一律直交我本人,不许扣压,也不要代劳处理。
这天,胡耀邦还只是到中央组织部报到。当时,他在中央党校还有许多工作需要安排。
1977年12月19日,胡耀邦到中央组织部正式上班,当即决定成立专门的“老干部接谈组”……
胡耀邦走马上任中央组织部部长的消息传开后,每天到中央组织部上访的人竟达数百人之多!全国各地寄往中央组织部的信件,每个月多达6麻袋!
就这样,胡耀邦在复出后,先是在中央党校副校长的岗位上抓了理论上拨乱反正,紧接着又在中央组织部部长这一岗位上大力平反冤假错案。胡耀邦抓了这两件大事,显示了他的政治胆识和工作才干,他的威信也就日益上升。
“两个凡是”使平反工作无法深入开展
在延安,胡耀邦当过少共中央的组织部部长,也当过宣传部部长,所以他既有组织工作的经验,也有宣传工作的经验。
胡耀邦很重视宣传工作。他到中央党校,创办了内部刊物《理论动态》;他到了中央组织部,马上又创办了内部刊物《组工通讯》。
《组工通讯》创刊号上的第一篇文章,便是《抓紧落实党的干部政策》。这篇文章指出了在当时迫在眉睫需要去做的五项落实干部政策的工作:
一、过去受审查需要作结论而没有作结论的,要尽快作出正确结论;
二、已作结论但不正确的,要改正过来,一切诬蔑不实之词应予推倒;
三、可以工作而没有分配工作的,要尽快分配适当工作,已分配工作但不适当的,要进行调整,年老体弱不能工作的,要妥善安排,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关怀和照顾;
四、对受审查期间死去的同志,要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并把善后工作做好;
五、无辜受牵连的家属、子女、亲友、身边工作人员中应予解决的问题,要妥善解决。
其实,冤假错案是个“马蜂窝”,是个最棘手的难题,集中着最尖锐的矛盾和最错综复杂的关系,凝聚着历次政治运动的“精华”,交错着最敏感的“政治神经”。
平反冤假错案,实际上就是对于过去历次政治运动中的错误给予最无情的曝光。平反冤假错案,几乎处处要触及“两个凡是”:
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的冤案,是亲自定的;
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是领导的,把50多万人错划为“右派分子”;
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又是领导的,使一大批领导干部蒙受冤屈;
至于“文革”,更是亲自发动和领导的。在“文革”中,打了多少“走资派”,打了多少“五一六分子”……从“彭、罗、陆、杨”到,从“六十一人案”到“新疆叛徒集团”、“东北叛徒集团”……
据统计,在当时的国家干部中,被立案审查的占干部总数的17.5%!据统计,在当时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上和副省长以上的高级干部中,被立案审查的竟占75%!也就是说,4个高级干部中,有3个被立案审查!又据后来统计,当时全国的冤假错案多达300多万件,受冤假错案影响的人多达800多万!
光是内蒙古一地,在“文革”中受“新内蒙古人民革命党”冤案牵连的人,就达34.6万多!
面对积案如山的艰难局面,作为中央组织部部长,胡耀邦很坚决地说:“建国以来的冤案、假案、错案,不管是哪级组织,哪一个领导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必须旗帜鲜明,坚决冲破阻力,一件一件地办到底。”
有人问胡耀邦:“批的怎么办?”胡耀邦毫不含糊地回答:“照样平反!”
话虽这么说,做起来就不那么容易。就拿彭真来说,所谓“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反党集团”一案是亲自定的。在1966年5月2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决定成立专案审查小组,审查所谓“彭、罗、陆、杨反党集团”问题。彭真于1966年12月3日被监禁。1975年5月19日,彭真被从北京送往陕西商县,进行“监护改造”。
彭真这时从陕西商县写信,要求回到北京治病,并且要求查清自己的所谓问题。
同样,在安徽“监护改造”的原中央组织部部长安子文,也写来类似的信。这样的“大干部”的平反问题,不是中央组织部所能做主的。汪东兴也宣称:“这些大案都是生前亲自定案的,中央组织部无权推翻定的案。”
胡耀邦把彭真和安子文的信,转呈主管中央专案组的中央副主席汪东兴。
汪东兴以“两个凡是”为挡箭牌,答道:“中央专案组的这些大案要案,都是定的,不能翻!谁翻案,谁就是反对!”
汪东兴所说的“大案”、“要案”,其实是冤假错案中的“牵头案”、“标志案”。胡耀邦则以为,平反一个“大冤案”,可以带动平反成千上万的同类案。
1978年9月25日,胡耀邦在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非常明确地说了这么一段话:“凡是不实之词,不管是什么时候,无论是什么情况下,不管是哪一级组织,是什么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
可是,在印发胡耀邦的讲话稿时,他的这一段要的话,却被中央办公厅的一位副主任删去!这位副主任的理由是因为汪东兴这么说过:“有些案子是定的,中央组织部部长有什么权修改的决定?”
直到1978年11月15日,《人民日报》以“本报评论员”名义发表《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一文时,才特地引用了胡耀邦上面这段重要的话,将之公之于众,以促进全国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但是,这时距离胡耀邦讲那一段话,已经过去有一段时间了!
胡耀邦深深地体会到,不推倒“两个凡是”,无法真正深入、全面地平反冤假错案。
平反冤假错案本身,就是纠正在历次政治运动中造成的错误后遗症。然而,要想推倒“两个凡是”又谈何容易?!因为“两个凡是”不只是一种理论,不只是一种见解,而是代表着一种强大的政治势力——华国锋继承着晚年“左”的思想。所以,推倒“两个凡是”,不仅要批判华国锋“左”的错误,而且要批判毛泽晚年“左”的错误。
胡耀邦很坚定地说,实践是第一位的。从实践的观点来看,即便是马克思主义,也只是流,不是源。只有人民的实践,才是源。“两个凡是”不符合认识论,必须批判。
南京出了个胡福明
从批判“两个估计”到批判“文艺黑线专政论”;
从落实干部政策到平反冤假错案;
从“四人帮”是“左”是右到“文革”是“完全必要”还是“彻底否定”;
……
面对一道又一道难题,“两个凡是”派处处设障置碍,使得人们迷雾丛生,分不清是非,走不出旧框框。
不把前进路上的绊脚石——“两个凡是”——踢倒,已经无法前进。
终于到了向“两个凡是”发动攻击的时候了。
尽管邓小平早在1977年5月24日与王震、邓力群的谈话中就批判了“两个凡是”,但是在报刊上公开点名批判“两个凡是”却还不行。因为“两个凡是”毕竟是以中央两报一刊社论名义提出的,是“英明领袖”华国锋的主张。这样,对于“两个凡是”,只能采取“旁敲侧击”,迂回包抄。
大夫开刀,讲究选择最佳“切口”;石油钻井,讲究选择最佳“井位”;攻城夺关,讲究选择最佳“突破口”。
批判“两个凡是”,是一场大战、硬战,这最佳“突破口”的选择,颇费思量。这
“突破口”,必须是“两个凡是”的要害。
在北京,胡耀邦在思索着;在南京,也有一个人在思索着。后来,南京的这个人是这样叙述自己选择“两个凡是”突破口的思路的:当时我想,正面冲突是难以奏效的,于是我就想找一个突破口,找一个下笔的地方。写正面文章,论实事求是,很难直接接触“两个凡是”;批“句句是真理”,老题目了,没有多少文章好做。既要切中“两个凡是”的要害,又不能公开提“两个凡是”,这是一个难题。我和陆锡书合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马克思主义是科学》,发表在《南京大学学报》1978年第1期,主要是说明端正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马克思主义是科学,要科学地对待马克思主义,不能把它当教条、当神学。但总觉得还不够味,不能解决问题。我就进一步考虑,“两个凡是”的要害是:一、的话天经地义地是真理,无须实践检验;二、的指示、讲话、批示、圈阅、同意的,都是绝对正确的。不仅他自己的话句句是真理,无须实践的证明,而且是证明的工具,真理的标准,这就违反了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违反了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的原理。因此,要从真理标准问题下手来做文章。
抓住了这个题目,我很兴奋,我认为我捉住了“两个凡是”的要害问题。
确实,“两个凡是”把的每一句话,不仅作为真理,而且作为真理的标准。
所以,抓住了真理的标准究竟是什么这个题目,也就捉住了“两个凡是”的要害。南京的这位沉思者,戴一副近视眼镜,穿一身中山装,一副教师模样。他姓胡,名福明,生于1935年7月,江苏无锡人氏。1959年,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196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研究班。此后,任教于南京大学哲学系、政治系,担任教师、系副主任、系党总支副书记。
在“文革”中,胡福明蒙受了灾难。当时,南京大学校长匡亚明被打成“黑帮”,胡福明从1966年6月起就被打成“匡亚明黑帮”的一“分子”。于是,他被批斗、游街、扫厕所……
不过,由于胡福明出身贫下中农家庭,而且本人历史清白,所以没有什么“把柄”可抓,后来被定为“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在南京大学恢复招生之后,胡福明仍担任教师,而且负责全系的教学工作。
胡福明是一位理论工作者。他喜欢引用德国著名诗人歌德的名言:
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是常青的。
然后,他又加以补充道:
理论要回答现实问题才有生命力。
胡福明关注着中国的现实,思想敏锐而活跃。在粉碎“四人帮”之后,他积极投入揭批“四人帮”的现实斗争。
在粉碎“四人帮”还不到两个月——1976年12月3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新华社南京电讯,题为《剥掉“四人帮”画皮大长革命人民志气——南京大学师生员工掀起揭发批判“四人帮”滔天罪行的,全校形势一派大好》。内中,用上千字的篇幅写及胡福明:
政治系教师胡福明在批判大会上,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武器,联系“四人帮”篡党夺权的罪行,一层层剥开了“四人帮”所谓“马克思主义理论权威”的画皮。他列举事实说明,长期以来,“四人帮”采取斩头去尾、断章取义、偷梁换柱、肆意歪曲、拼命封锁、无耻伪造、顽固对抗等种种恶劣手段,背叛马列主义、思想。例如,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政治与业务、革命与生产、红与专、精神与物质、认识与实践等一系列根本问题上,“四人帮”任意阉割马列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以形而上学代替辩证法,强调一面,去反对和否定另一面……
在南京大学揭批“四人帮”的大会上,第一个站出来的是胡福明;在江苏省召开的第一次揭批“四人帮”的万人大会上,第一个站出来发言的也是胡福明。
他还在1976年《南京大学学报》第4期上发表了《评张春桥的“全面专政”》一文。他指出,张春桥的文章,在理论上是上层建筑决定论,是历史唯心论;在政治上是鼓吹法西斯专政,否定人民民主。
1977年3月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了“两个凡是”之后,胡福明在南京听了传达。他当时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