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_第277章 真猛士当惺惺相惜

唐人冬狩,根据猎场路途的远近,少则一天,多则五六天,断然不会有清朝皇帝那些动辄一两个月的围猎。苇泽关冬狩的猎场就在附近,自然只有一天。

临近傍晚,狩猎的队伍陆续归来。薛朗的部曲们收获也不错,脸上都挂着愉悦的笑容——

薛朗说过,今天的猎获,除了毛皮要上交外,肉大部分都会分给大家。眼看启程回长安在即,薛朗不会留太多肉,吃个新鲜即可,免得路上不好搬运。

军队冬狩当然不会像部曲这般随意,行进、围猎皆有章法。到鸣金收兵的时候,各营归队,回到演兵场,各自的猎获堆放在队伍前头,不乏狼之类的凶兽。

“好!”

大大的喝彩声,把薛朗的注意力也吸引过去——

原来是李弘节巡视到叶卿的队伍处,一堆猎获前,一只五彩斑斓的猛虎无比显眼。又是双目被射中而死。

李弘节忍不住爆出一声喝彩!叶卿身后的士卒们,一脸的与有荣焉,满脸自豪之色。叶卿弯腰躬身行礼,依旧一张严肃的扑克脸。

李弘节赞道:“好弓术,好猛士!此大虫不知是何人所猎?”

叶卿手下的士卒们高声道:“将军,此乃我们叶都尉所猎!”

叶卿谦虚的道:“李将军过奖。”

唐人尚武。李弘节也是行伍之人,弓马娴熟,自然知道要猎获一头大虫,还不伤皮毛,只射中双目便射死大虫是何等难度。

不过,李弘节是知道叶卿的,知道他已经因军功升值,要随平阳公主回京,调入十六卫任职。叹道:“叶都尉好弓术!此等弓术,当称绝世矣。”

叶卿态度更加谦谨:“将军过誉,末将愧不敢当。”

李弘节是真遗憾,如果是别的人调叶卿入京,那他说什么也要拦下来。奈何调叶卿入长安的却是平阳公主。李弘节再求才若渴,在平阳公主面前也只能止步。

毫不吝啬的夸赞了叶卿好几句,李弘节方才接着巡视。巡完叶卿的队伍,李弘节巡到马三宝处,还没来得及看堆放在地上的猎获,已被地上的放着的一头熊吸引住目光——

那是一头壮硕的棕

熊!整头熊皮毛完整,连个伤口都没有,就脑袋处清晰可见的凹下去,竟是被人硬生生砸碎颅骨而亡。

李弘节直接倒吸一口气,骇然问道:“不知这是何人手笔?如此神力,真乃稀世少有之猛将也!快快出来让某见见!”

江临腼腆的笑着出列:“禀将军,这头熊乃是我所猎。”

李弘节眼睛就跟探照灯似的,把江临从头到脚打量三遍,满脸的喜色,问道:“这头人熊乃是你所猎获?你叫何名?”

江临做足礼数,回答道:“卑职江临,见过李将军。”

李弘节点点头,赞叹道:“冬眠之熊,最是暴躁,攻击力十足,你能降伏,可见乃是真猛士也!”

“将军过奖,不过是有几分蛮力,算不得什么。”

有叶卿的老虎和江临的熊专美于前,后面的猎获,只数量上占优,质量上就没哪个队伍能赶得上叶卿和江临的。

李弘节一边欢喜一边可惜,这两人都是因军功升职,他留不住,也留不得。明知眼前事宝玉,却要放过,李弘节很是纠结,惜乎猛士乃是平阳公主之手下。

巡视一圈,李弘节重新回到点兵台上,朗声道:“众营之猎获,当以叶卿叶都尉和江临江校尉为先,只是,大虫与熊,当以谁为第一啊?”

台下士卒议论纷纷,有支持大虫的,也有支持熊的。江临道:“叶都尉的弓术,江临不及也,当以叶都尉所猎之大虫为第一!”

叶卿道:“非也!当以江校尉之人熊为第一!现在乃是仲冬时节,人熊应已冬眠,极难猎获,即便运气凑巧寻到人熊冬眠之穴,面对于冬眠中被吵醒而暴躁之人熊,论勇论武,皆当以江校尉为第一!”

一时间,两人竟然推来让去。你夸我的灵巧,我夸你的神力,大有惺惺相惜之感。

李弘节哈哈大笑道:“好!你们皆是好儿郎!在我看来,你二人,一人弓术绝世以巧决胜,一人神力盖世以猛慑人,都可论第一也!本将军宣布,今年冬狩的第一者乃是叶都尉与江校尉并列,皆是第一!众将士可服气?”

“服气!心服口服!”

“好!伙夫营何在?燃上篝

火,烹饪野物,上酒水,今日,某要与将士们同乐,不醉不归!”

“喏!”

伙夫营的忙碌起来,洗剥猎物的洗剥猎物,烧火的烧火,抬酒水的抬酒水,忙得不亦乐乎。

围观至此,薛朗便没再围观,而是加入到自己的部曲中,也让人摆上酒水——

酒水是新酿的白酒,度数不高,四十度左右。薛朗喝着觉得淡,在部曲们喝来,却是难得的烈酒。

薛朗兴致颇高,就着烤肉,端着酒杯,先大家一起喝了三杯。之后,几乎来者不拒,杯来酒干。上千部曲自然不可能全都敬他酒,只领头的几个来敬酒,就这样,也有十来杯下肚。

薛朗自从穿越来古代后,本来就白皙的皮肤,养得更加的白净,看着细皮嫩肉的。数杯酒下肚,脸颊飘起两团晕红,脸上笑眯眯的。

李弘节新来,不知他底细,还以为他将将酒醉了,暗戳戳的跑来敬酒,颇有落井下石的嫌疑。

薛朗笑眯眯的跟他喝,喝了一杯不算,拉着李弘节道:“今日开心,我已喝过李将军的酒,所谓礼尚往来,李将军不如试试我的酒如何?”

李弘节笑道:“固所愿也,不敢请尔。 不瞒薛咨议说,某家早已闻到你的酒香,然则不好开口讨要。薛咨议让我喝,可不就是正中下怀乎?”

薛朗也笑起来,二话不说,拎起酒壶给李弘节的酒杯倒酒,一连跟他喝了三杯才罢休。喝得李弘节本来就就红的脸孔,更是红的发紫了!

薛朗也没数到底喝了多少杯,等他察觉到醉意的时候,主位的李弘节已然醉眼迷蒙,不胜酒力。

薛朗笑笑,交代了部曲们几句,方才爬上万福的马车,回听风院去——

趁着没下雪,平阳公主上下也该启程回长安矣!

薛朗的东西算不得多,在苇泽关打制的家具也不打算搬去长安。长安城内的郡公府里,想来家具什么的,苏四娘已然按照薛朗给的图纸安置好。

大唐都城长安,薛朗终于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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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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