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为砍断姻缘,实际上,是你想吸取红鼠的精气吧?”九明媚将长指甲抵住蛊雕的咽喉,冷然而笑,“炼体衷心所系之人的精气儿,怎一个美味了得。
蛊雕不怕刀枪剑戟,却独独怕她指甲里掺了的化魂咒,每划一下,便能让他全身抽搐、魂魄扭裂,生不如死。故而他全身紧绷地盯着九明媚的手,连咽唾沫都不敢,生怕喉咙让指甲再划道口子来。
茱萸震惊不已,望向一边浑身冰冷的殁玉:“你的意思是,他并非想杀我?!”
“想或不想,又有何区别?”九明媚道,“左右他被利用杀了你。如此蠢笨的男人,亏得你信任至斯。”
“自然有区别!”茱萸攥紧了拳头,怒目直瞪向蛊雕,“害我之人,我不会饶过!”
“唔,说得漂亮。”九明媚凤眸儿微挑,唇瓣勾起,将自个儿食指上的指甲生生掰下来,递给茱萸。只见原本寻常的长指甲闪过一道桃/色的荧光,瞬间融入茱萸的匕首里头。
“这是……”
“给你加持点儿武器,”九明媚笑道,“希望你做的,比说的,更漂亮。”
茱萸瞧了瞧匕首上的梅花瓣纹,并不迟疑,径自走上去,从梅神手里扯过蛊雕,冲着他连扎了数十刀!蛊雕抽搐得厉害,体内的精气不住地从血糊糊的伤口里飘溢出去,让他越来越苍老干瘪。他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怒火腾腾的茱萸扎成了马蜂血窝。扎到最后,他已经连一处完整的肌肤也没了,像只剥了皮的公狗,软塌塌地卧在地上。
一股子精气飘飘荡荡。钻入茱萸眉心,迅速与她的躯体融为一体。那是四百年前茱萸死时,蛊雕偷走的精气,如今算得上物归原主。至于蛊雕,数万年来费心化回的人形,就这么碎成了渣儿。
殁玉兜转醒来之时,便瞧见一副可怕的画面。茱萸浑身是血。手持匕首。而蛊雕已被她砍得奄奄一息,只剩了半口气。他摸了摸自己的心口,发现之前所中的那一刀不过一个障眼法。茱萸并未当真杀他。这……怎会这样?
“小子,醒了?”九明媚伸了个懒腰,“既然最碍事儿的家伙已经解决了,剩下的。你们自个儿看着办罢!”
说罢,九明媚将手中一个褐色小袋子塞进茱萸掌心。接着拈了个诀,变出一朵云来。风千霁牵着她的手踏上云头,缓缓升上空中,将紫淩沼泽留给那两个需要单独聊聊的人儿。
“媚儿。你说他们是会和好,还是……”
“关咱们毛事儿?血泪到手便是了。”
九明媚趴在云头上,两条纤细小腿翘起来。不住地踢腾,双手托着小腮帮子瞧下头沼泽的动静。风千霁温柔一笑。也爬在云头上,两条壮实小腿翘起来,缓缓踢腾了两下,右手撑着腮帮子,侧目凝望她微笑的侧颜。
紫淩沼泽中,殁玉已经起身,立在原处,不知该进或退。在钩吾山,他做了四百年的大王,可在她面前,他依然是当年那个心中自卑、想讨好她却不知所措的文弱男子。饶是前头因了妻儿之事爆发,现今冷静下来,他反倒更加的不知所措了。
茱萸也立在原处,欲进不能进,欲退不可退。
僵持了些时候,茱萸指了后头的狐苇子丛道:“那孩子就在那儿,你自个儿去寻吧……我没伤他。”
殁玉一听,立刻反身去狐苇子丛里,寻到了自个儿的儿子。紫汪汪的狐苇子花儿摇摇曳曳,卷着微风,轻轻落在小婴儿脸上。小婴儿睡得很是香甜,小嘴儿含着自个儿的拇指,不时地吮两口。可怜的孩子,定是饿坏了。
“多谢你没有伤他。”
“四百年恩怨再深,我红鼠大王再不济,也不至于对一个刚出生的小儿下杀手。”
“你怎会知道,蛊雕?”
“是梅神,她在山头就察觉到你身边的佩刀有问题,”茱萸道,“下山后,梅神以神识传音,提及蛊雕断魄刀之事,让我假意杀死你,激出蛊雕来,再行击溃。”
茱萸说着,抬眼去看殁玉:“其实当年,你的样子就很好。不需要改变你自己,已经很好。而我……我其实对你……”
话到嘴边,却又不知该如何说出口。
他很好,那么她将如何呢?
这么些年,她将殁玉当做身边重要的伙伴,偶尔看着他露出略显腼腆的笑容,她都会有瞬间的心跳失速。当她听到殁玉娶妻的消息时,心中翻江倒海般的背叛感,简直如海浪,没顶袭来。她没有办法否认自己对他的感情,尤其是……
“不,不对……”殁玉将手抚摸婴儿的额头,突然发现甚么不对劲儿的,连忙问,“你不是说,已经将绯儿的魂魄锁进孩子体内了吗?可是为什么……在哪里?绯儿在哪里?!”
“绯儿已经死了。”茱萸道,“早在钩吾山头时,就已经难产死了!”
“不不,绯儿答应过会永远陪着我和孩子的,你明明说过,她的魂魄在……”
“她的魂魄在我这儿!”茱萸指向自己的眉心,“绯儿死去的时候,她的魂魄就径自钻进我的身体里。我能感觉得到,那是我自己的魂魄,是我的一部分。”
“不!”殁玉抱紧孩子道,“绯儿是绯儿,你是你,我要寻我的绯儿!”
“殁玉,这样有意义吗?!”茱萸渐渐逼近他,“你要的绯儿,就在这儿,你自己瞧去!”她打开褐色袋子,白色烟雾铺洒出来,落在地上,化作一个美丽却满身是血的女子。女子的脸依旧被纱包裹着,看不出容貌。茱萸用梅神教她的法子,一层层解开绯儿面上的纱,露出姣好俏美的容颜。
这副容貌可熟悉得紧,竟同茱萸的脸,一模一样。
“绯儿!”殁玉扑过去,将妻子的尸首搂住,不肯松开。
“绯者,红也。你给她取这名字的原因,她知道吗?”
“她知道……”殁玉握住妻子僵硬冰冷的手,放在唇边哈了口热气,仿佛这样能让妻子感到暖和一些,“从她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自己只是红鼠大王魂魄的一个小碎片。”
四百年前蛊雕设计殁玉砍了红鼠大王,彼时有一股子魂魄流落而出,被殁玉发现了。许是因为太喜欢红鼠大王,许是因为想给自个儿留个念想,他收起了这缕魂魄,又寻了个相貌相似的人儿,让这缕魂魄寄宿其中。
红鼠曾为他取名:殁玉。
他便为她取个好名字:绯儿。
绯儿从来都知道自个儿只是个替代品,用来缓解殁玉满心喜欢却总也得不到的痛苦。可她是那样单纯,那样善良,不管自己是不是碎片,都没有关系,只要对方快乐,一切难过悲伤都是过眼云烟。殁玉起初亦只是想从绯儿那里,寻到平日里得不到的红鼠大王的温存,直到愈来愈喜欢绯儿,愈来愈离不得她,甚至想将她娶进家门,成为他的妻子。
绯儿无欲无求,温柔可人,顶着红鼠大王的容貌,却做尽了相反的事情。钩吾山上人多口杂,又多是对红鼠大王死忠的人,为防绯儿的容貌和魂魄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殁玉一直要求她不管出门还是进门,都必须戴纱。遮住了容貌的绯儿在山上对所有人都很友好,她知道每个人的喜好和需求,并且能帮助他们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故而口碑越发的好。她不仅得到了殁玉的心,更得到了那些追随者的喜欢,为殁玉招揽了不少人心。
终于有一日,殁玉进了房门,发现绯儿已经做好了满桌喷香的饭食时,终于决定,迎娶她。洞房花烛夜,殁玉挑开绯儿的盖头,瞧着她秀丽的容貌和羞涩的笑容,他已分不清,她究竟是绯儿,还是红鼠。
婚后的生活幸福喜悦,简单却充实。他得不到那个豪爽的高高在上的女子,却得到了她的一部分,他很满足。
“绯儿,你喜欢这里的生活吗?”
“喜欢,有相公在的地方,绯儿都喜欢。”
“你不觉得这样打打杀杀的,很难熬吗?”
“如果可以,绯儿自然想同相公去到更美的地方,听说凡间风景秀丽,人人都和平美好。带着咱们的孩儿,去那样的地方生活,一定也是很好的。相公,你喜欢那样的地方吗?”
“喜欢,绯儿喜欢的地方,我都喜欢。绯儿爱的,我都会爱。”
殁玉握住妻子柔软的手,就如同现在握住她冰冷僵硬的手一样,紧紧的,不愿松开。
“绯儿的魂魄,可不可以……还给我?”
“你说什么?!”茱萸感到不可置信,“那是我的魂魄,还给你?”
“那是你的魂魄,我明白,我根本没有资格去求你。”殁玉低声乞求,“可是,我还是想试一试,绯儿是我的妻子,不不想就这样放弃了她。绯儿喜欢的生活,我还从来没能给她。我想试一试,最后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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